首页 理论教育涉众型经济犯罪种类研究

涉众型经济犯罪种类研究

【摘要】:涉众型经济犯罪是对一类经济犯罪的统称,因其具有涉案人数众多且不特定而被归为一类特殊的经济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的主观方面应为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破坏了市场、金融管理秩序,仍执意实施相关犯罪行为。涉众型经济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向社会公众实施非法集资或者非法经营,数额较大的行为。

涉众型经济犯罪是对一类经济犯罪的统称,因其具有涉案人数众多且不特定而被归为一类特殊的经济犯罪。

(一)涵盖刑法罪名

1.集资诈骗罪。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表现形式有,虚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馆,以融资租赁、联营、合资等多种方式进行,非法向社会公众集资。

2.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表现形式有,行为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办理储蓄业务;一些单位或个人,违反相关婉定,未经批准成立各种基金会,吸收公众资金,或是以投资、集资入股等名义吸收公众资金,但并不按规定分配利润、股息,而是支付固定利息

3.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根据《刑法修正案(七)》第4条的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4.证券犯罪。证券犯罪是指发生在证券交易活动中的犯罪行为,是一种特殊的金融犯罪。包括:内幕交易、潘露内幕信息罪,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诱骗投资者买卖政权罪,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等。

其他犯罪包括:涉众伪劣商品犯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商品生产与销售的监督管理法规,故意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具有较大危害的行为涉众伪劣商品犯罪,是指具有涉众因素的伪劣商品犯罪。因为伪劣商品销售对象本身就是不特定的人,所以伪劣商品犯罪是典型的射中经济犯罪。涉众合同犯罪。涉众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人数众多的不特定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表现形式如,采用虚假宣传手段,骗取他人的信任,与之签订既无履约诚意又无履约能力的“订单合同”。

(二)具体犯罪构成

1.犯罪主体。涉众经济犯罪的主体是指实施了涉及众多不特定受害群体的危害社会的行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涉众型经济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合法设立或非法设立的机构、公司、企业,以及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产故意的自然人。

2.犯罪主观方面。涉众型经济犯罪的主观方面应为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破坏了市场、金融管理秩序,仍执意实施相关犯罪行为。

3.犯罪客体方面。一般认为犯罪客体是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涉众型经济犯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包括我国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管理秩序以及不特定公民个人合法的财产权和人身权。

4.客观方面。涉众型经济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向社会公众实施非法集资或者非法经营,数额较大的行为。涉众型经济犯罪涉及的几种罪名,客观方面都存在两个共同特征:一是非法性,包括经营主体非法或实施行为非法,有的未经批准不具备经营资质实施相关行为,有的虽具备经营资质但相关行为非法;二是公开性和广延性。即是向社会不特定多数人实施非法集资或非法经营等犯罪行为,而不是限于特定对象的少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