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劳动者约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条件,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无效约定。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中,其内容条款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2023-08-02
★★★★风险17:超过诉讼时效才主张权利
阐释说明:诉讼时效是法律为了保护当事人权益,要求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主张权利的法定时效。如果超过了诉讼时效,当事人可以起诉,但是法院不再强制性保护其权益,当事人的胜诉权则消灭。当对方提出时效已过进行抗辩时,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支持其主张,权利人会面临败诉的结果。
防范措施:要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使诉讼时效中断,才能不超过诉讼时效,不丧失胜诉权。按照《民法总则》相关规定,要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并在诉讼或仲裁中提出诉讼时效中断的主张,通常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1)在诉讼时效届满之前,向义务人送达书面函件,包括公函、律师函等,要求义务人以书面方式签收。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应在快递单上注明函件的主要内容,如“催收借款十万元的律师函”,并取得相应邮件的签收回执。义务人拒绝签收的,可以考虑委托公证处对送达过程进行公证。
(2)要求义务人以书面方式就债务的履行出具还款计划,包括义务人承诺延期履行等情形。
(3)在诉讼时效届满前向人民法院起诉。
(4)若时效已过,可以要求义务人承诺或同意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保留相应的证据。
法条链接:《民法总则》第192条
★★★风险18:忽略诉讼时效的中断
阐释说明: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为法定事由的发生致使已经进行的诉讼时效期间全部归于无效,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忽视诉讼时效的中断,会导致诉讼时效的错误计算。
防范措施:需充分了解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积极采取措施中断诉讼时效。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
(1)权利人主张权利。即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向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其他依法有权解决相关民事纠纷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提出保护相应民事权利的请求以及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需要注意的是,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订清偿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的,也被认定为同意履行义务。
法条链接:《民法总则》第19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4条、第15条
★★风险19:合同中约定预先放弃或排除时效利益
阐释说明:诉讼时效,是法律强制性规定,目的就是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内容无效。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排除诉讼时效规定的适用,协议变更法定的诉讼时效制度的内容或者约定预先放弃时效利益等均为法律所禁止。
防范措施:企业应正视诉讼中时效问题,依据法定的诉讼时效调整合同约定以及在合同纠纷中合理利用诉讼时效策略争取自身利益。在合同中不能约定排除时效利益和预先放弃内容。
法条链接:《民法总则》第197条,《合同法》第52条
★★★★★风险20:诉讼时效届满后同意履行义务
阐释说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义务人在权利人发出的催款通知书上签字或盖章;
(2)义务人在权利人发出的询证函、对账单、确认书、欠款单上签字或者盖章;
(3)义务人在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信息中对权利人承诺愿意履行义务。
防范措施:一方面,企业应遵守诚实守信原则,积极履行义务。另一方面,企业应积极行使权利,若诉讼时效届满,对方提出时效抗辩权,则会面临败诉的结果,导致企业的权利无法实现。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企业可通过让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使对方当事人的时效抗辩主张得不到支持。
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2条
有关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手册的文章
与劳动者约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条件,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无效约定。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中,其内容条款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2023-08-02
但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时,则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因此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四)》规定,原告股东以未收到开会通知而对会议的召开不知情为由起诉请求认定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无效或者请求撤销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公司未履行通知义务召集的股东会、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将被人民法院认定无效。原告在庭审中陈述其未收到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会议的通知。......
2023-08-02
因为是否违约,并不是当事人所能认定的,只有经过人民法院的实体审理后,才能认定一方是否违约。本案中的协议选择管辖条款的情形符合该复函的情形,应当认定该协议选择管辖条款无效。但大量司法裁判表明,目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法院管辖的约定无效。若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若存在管辖权异议,应当及时向法院提出。......
2023-08-02
另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存在欠缴税款的,应及时依法补缴税款,勿抱侥幸心理。......
2023-08-02
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仲裁机构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作出决定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或者申请撤销仲裁机构的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023-08-02
有别于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是董事会就公司经营的具体问题进行表决而形成并代表董事会意见的文件。从《公司法》的相关法条来看,股东会决议与董事会决议常常并列而举,其引起的相关法律风险有相类似的一面,因此二者在法律后果上也存在一定的相似性。实践中常常发生企业以董事会决议来行使这项本应由股东会决议的权利。董事会决议被法院认定无效一方面影响公司声誉,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公司运营成本。......
2023-08-02
若不了解各纠纷解决途径的适用范围、流程及各自的优缺点,则不利于双方的解决。在对方当事人主动协商调解时,一方不合理地拒绝,不仅会增加仲裁或诉讼成本,而且会导致矛盾的激化,不利于纠纷的解决。“一裁终局”是指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2023-08-02
法院甚至还可能会对借款利息予以收缴并对进行不当贷款的企业处以罚款。没有签订书面借款合同的,可能面临合同无效、借贷双方之间借款关系不成立和企业融资失败的法律风险。欠条仅能证明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着一种欠款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能证明双方当事人之间有借款关系或者其他关系。《民间借贷规定》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应当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
2023-08-02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