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手册》- 董事会决议的影响与风险

《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手册》- 董事会决议的影响与风险

【摘要】:有别于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是董事会就公司经营的具体问题进行表决而形成并代表董事会意见的文件。从《公司法》的相关法条来看,股东会决议与董事会决议常常并列而举,其引起的相关法律风险有相类似的一面,因此二者在法律后果上也存在一定的相似性。实践中常常发生企业以董事会决议来行使这项本应由股东会决议的权利。董事会决议被法院认定无效一方面影响公司声誉,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公司运营成本。

有别于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是董事会就公司经营的具体问题进行表决而形成并代表董事会意见的文件。与股东会类似,董事会决议也存在着程序性风险和实体性风险,需要区别对待。从《公司法》的相关法条来看,股东会决议与董事会决议常常并列而举,其引起的相关法律风险有相类似的一面,因此二者在法律后果上也存在一定的相似性。故本部分中涉及与股东会决议相类似的不再特别列举,仅就其特殊风险予以展示。

★★★★风险35:董事会决议事项超过法定范围

阐释说明:董事会职权详见“本章风险28:混淆股东会决议与董事会决议”防范措施(6)中股东会与董事会的职权对比。

防范措施:提醒企业注意区别董事会和股东会的职权,如果没有章程规定,董事会越权决议本该由股东会作出的决议,其决议本身就是无效或者可被撤销的。因此企业在运行过程中,首先要划分清楚股东会与董事会的职权,避免出现越权决议的现象。企业针对需要由董事会进行决议的事项可以在章程中提前进行约定。

法条链接:《公司法》第37条、第40条、第46条、第48条

★★风险36:董事会决议时表决内容不当

阐释说明:所谓董事会决议时表决内容不当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表决未通知事项,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四)》规定,董事会会议未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的,属于“当事人主张决议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的情况。另一种情况是,董事会召集通知中未直接载明议题,但载明将对公司章程某条款作出决议。在这种情况下,表决有效。但是,这种情况也会无端招致涉案董事会成员或其他人员的诉讼。

防范措施:通知董事召开会议时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表决事项,需要增加某项内容时应当及时告知并保存好董事成员签名的会议记录。针对董事会权限进行培训告知,并将章程中对董事会职权的规定告知董事会成员。

法条链接:《〈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5条

★★风险37:董事会决议取消股东资格被认定无效

阐释说明: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实践中常常发生企业以董事会决议来行使这项本应由股东会决议的权利。

在公司的治理结构中,股东会与董事会为上下级关系,董事会理应不能行使股东会的权利,从公司的日常管理来看,常会有股东将自有权利让与董事会行使。但对于股东会的专有权利(例如修改公司章程、增减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等)而言,即使股东会愿意将其让与董事会行使,该类权利的行使机构也不能因此而改变。董事会决议被法院认定无效一方面影响公司声誉,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公司运营成本。

防范措施:若股东对公司有违规或违法行为,应通过正确的方法进行追责或者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权益;明晰公司内部各会议决议的权限,企业家要严格遵照法律法规执行,切不可以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名义随意处置公司事务

法条链接:《公司法》第22条、第46条,《〈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7条

【注释】

[1]钱玉林.民法与商法适用关系的方法论诠释——以《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24、25条为例[J].法学,2017(2).

[2]侯丽艳.浅析小股东利益之保护措施[J].经济论坛,2004(18).

[3]钱玉林.累积投票制的引入与实践——以上市公司为例的经验性观察[J].法学研究,2013(6).

[4]王荣利.预防企业家犯罪的八大秘籍[J].法人杂志,2009(6).

[5]邹宇.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法律风险[J].中国工会财会,2017(9).

[6]解玉环.民事诉讼法百问[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9.

[7]韩双林,马秀岩.证券投资大辞典[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3.

[8]张复英.预算会计辞典[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92.

[9]黎广就.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问题及对策[J].会计师,2011(11).

[10]唐明磊.浅议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J].金融经济,2008(18).

[11]陈甦.印章的法律意义[N].人民法院报,2002-08-23.

[12]魏兆兵,魏梦雅.企业印章管理中的法律风险防范[J].秘书之友,2013(7).

[13]魏兆兵,魏梦雅.企业印章管理中的法律风险防范[J].秘书之友,2013(7).

[14]魏兆兵,魏梦雅.企业印章管理中的法律风险防范[J].秘书之友,2013(7).

[15]甘长春,唐永前.商法学[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03.

[16]陈璐,何滢.为股东发放医疗补贴——本案股东会决议是否有效[N].人民法院报,2014-06-11.

[17]王仰光.股东会决议无效的若干问题研究——基于实践的总结[J].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