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梅河口年鉴(2021):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成果、政策更新

梅河口年鉴(2021):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成果、政策更新

【摘要】:对历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9467人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1517人进行指纹采集确认。节日期间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618 户送去16.068 万余元慰问品。5月初对人口文化园地进行整体维修和更换宣传栏,及时更新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政策申办流程等内容,方便百姓阅读和了解计划生育的宣传政策。

婚姻登记】 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3241 对,离婚登记2113 对,补发婚姻证1061 对,查阅婚姻档案3898 份。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圆满地完成了婚姻登记的各项工作。

【收养登记】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规程,全年无收养登记。

【关爱妇女儿童】 授予全市援鄂的28名医护人员家庭“最美家庭”荣誉称号,授予其中女性医护人员为巾帼建功标兵,并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积极向省妇联争取,在连续6 周时间里,为28 户抗疫家庭每周配送新鲜蔬菜一箱,价值近2万元。自5月11日起,与市非公党工委一同针对全市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女性职工开展“两癌”免费筛查直通车活动,并举妇女儿童办免费健康知识讲座。2020 年已有12 户企业、305 名女职工接受健康检查。组织全市成员单位参加全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电视电话会议,落实相关工作要求,撰写了《梅河口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01 年至2020 年)评估报告》并接受省评估小组检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将服务范围扩大到全市303 个村和27 个社区,以争创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示范市标准为依托,在开展特色主题活动的基础上,全力开展村(社区)儿童之家“八有”的标准化建设,实现儿童之家有牌子、有专人、有场地、有设施、有热线、有规章、有活动。按照孤儿保障要求,全市共有39 名散居孤儿和5 名集中供养孤弃儿童得到资助。散居孤儿保障标准每人每月1300元,集中孤儿保障标准每人每月1600 元。协调市委宣传部,在开展“一袋牛奶暴走”活动中,为200名困境儿童每人免费发放5 箱牛奶。连接中国福利基金会投建42万元打造6个标准化儿童之家。

【维权行动】 组织开展“三·八”维权周法律宣传活动,并利用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强化市、乡、村三级联动机制,发挥市妇女儿童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各级妇女儿童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的法律服务作用,努力将家庭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做好来电来访接待工作。发挥12338 维权热线及法律援助项目作用,恰当处理群众来电来访,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处结率100%,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着落。

优生优育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 全面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政策。完成2020 年度新增1806 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和130 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的入户调查核实工作,并通过国家奖励平台完成网上申报。对历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9467人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1517人进行指纹采集确认。2020 年,两项制度奖励人数共计10999 人,其中农扶9467 人、特扶1517 人、并发症15人,共计发放奖励金1838.424 万元。节日期间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618 户送去16.068 万余元慰问品。为全市新增130 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对象建立了基本信息档案,并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落实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全面完成2020 年优生优育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独生子女父母348人、企业独生子女父母76 人退休后的一次性奖励核实审批和录入工作。兑现了2020年原市属改制企业职工中视为无单位和无单位独生子女父母符合奖励条件对象660 人,兑现奖励金为132万元。

流动人口】 按照常住人口(或服务人口)配置资源,将流动人口纳入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全面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流动人口目标人群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覆盖率达到95%以上。广泛开展流动人口健康促进行动,提高流动人口健康素养水平。

【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利用各种重大节日作为宣传工作的重点,配合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研究订制了老百姓日常实用的宣传挂历、台历、纸抽盒等宣传品,免费发放给19 个乡镇及5个街道的计生办,免费发放给老百姓,为更好的开展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奠定了基础。加强计划生育宣传阵地的建设和维护。5月初对人口文化园地进行整体维修和更换宣传栏,及时更新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政策申办流程等内容,方便百姓阅读和了解计划生育的宣传政策。7 月初,以优化户外宣传环境载体,以建设宣传教育阵地为中心,在山城镇西花园村休闲广场内进行建设人口文化长廊,形成了浓郁的人口文化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