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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观念更新意识与新课程教学

【摘要】:观念更新意识指教师能够清晰明确地认识自己所持有的教育观念,并自觉运用不断萌生和发展的新教育观念更新自身旧观念的意识。新课程标准中的教育观念不全是对旧观念的扬弃,而是对旧观念的继承和发展。观念更新意识要求教师要有转变旧观念,并对各种新观念进行整合的意识。

所谓观念,这里指教育观念,即教师对教育本质的认识和感悟,作为数学教师,其数学教育观念就是对数学教育本质的认识和感悟。观念更新意识指教师能够清晰明确地认识自己所持有的教育观念,并自觉运用不断萌生和发展的新教育观念更新自身旧观念的意识。

新课程标准中的数学教育观念分为数学观和教学观两个层面,数学观是关于数学学科本质的认识,教学观是数学教师关于数学教学的本质以及学生数学学习认识过程的一种认识。

对于数学本质的理解,不同人站在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观点。鉴于此,《标准》对数学并没有采取简单定义的方法,而是采用了一系列描述性的语言。《标准》指出,“数学是人类生活的工具”;“数学是一种文化”;“数学是人们对客观世界的定性把握和定量刻画、逐渐抽象概括、形成方法和理论,并进行广泛应用的过程”等。这些观点对数学的本质作出了不同侧面的解释,显然,这些不同的阐释反映了不同的教育理念。如果教师把数学理解为一种工具,那么他就会注重数学的社会价值,强调数学的应用性,关注数学与生活、与其它学科的联系;如果把数学视为一种语言,那么他就会注重师生、学生之间的平等沟通与对话;如果视认为数学能赋予人创造性,那么他就会把数学知识的发生、发展、演进的过程作为学生发现、探究,进行“再创造”的过程;如果认为数学是人们认识、应用的过程,那么他就承认数学的相对真理性,即承认数学是可变的、可纠正的,数学知识是被创造的、被发现的,在认识过程中需要进行观察、实验、归纳、类比和猜测等。这些个人的教学观反映在教学设计中,就会产生不同的教学目标和价值取向。如果教师认为数学教学的目的就是传知,其教学设计就趋向一种追求“结果型”的模式,与“应试教育”的思想不谋而合;如果认为数学教学的目的是实现人的发展,培养学生的批判意识与创新能力,其教学设计就呈现出一种追求“过程型”、“探究体验型”的模式。

同样,对数学教学本质的不同认识,也体现出不同的教学设计思想。传统观点认为教学就是教师教,学生学的活动,其教学设计只关注教师的教学操作和学生的学习结果。《标准》认为“数学教学是数学活动的教学,是师生之间、学生之间交往互动与共同发展的过程”。这里,强调了数学教学是一种教学活动,并且包括两层含义:数学活动是学生经历数学化过程的活动;数学活动是学生自己建构数学知识的活动。《标准》还指出,数学教学活动必须建立在学生的认知发展水平和已有的知识经验基础之上;必须关注学生在活动中表现出来的情感与态度,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信心;必须创造一个有利于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发展的教育环境,提供给学生充分发展的时间和空间。《标准》对于数学教学的定义,有着浓厚的建构主义背景,体现了建构主义思想。建构主义认为知识学习是学习者自我建构和社会建构的结果,其教学设计关注促进学生知识建构的策略,教师要创设有助于学生自主学习的情景,把重视结果的教学转变为重视过程的教学,引导学生进行各种活动,在活动中自主探索,合作交流,积极思考和操作实验,对数学进行再创造。这些理念也体现了人本主义思想,强调以人的发展为本,着眼于学生的终身学习愿望和能力,其教学设计依托学生的生活经验和知识经验以及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心理发展规律,提供充足的时间和空间,使学生达到自我实现的目的。

新课程标准中的教育观念不全是对旧观念的扬弃,而是对旧观念的继承和发展。在实际教学中,由于教师教学的风格不同,教学内容不同,教学对象不同,教学设计可以以不同的价值观点和理念作为基础。也就是说,教学设计是各种观念整合的结果。观念更新意识要求教师要有转变旧观念,并对各种新观念进行整合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