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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部队基层后勤管理职责

【摘要】:(一)消防局营房管理部门在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履行的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军队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制武警消防部队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向国家财政部门申报消防部队工程建设年度投资计划,批复后下达部队执行。检查指导消防部队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和造价管理等工作。上级赋予的其他职责。督促检查施工承建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消防局营房管理部门在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履行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军队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制武警消防部队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

(2)指导消防部队拟制工程建设中长期规划。

(3)向国家财政部门申报消防部队工程建设年度投资计划,批复后下达部队执行。

(4)审查中央财政投资占主体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文件。

(5)检查指导消防部队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和造价管理等工作。

(6)组织指导营房专业培训工作。

(7)上级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消防总队营房管理部门履行的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拟制本单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2)编报或审批所属单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或初步设计文件。

(3)编报所属单位工程建设中长期规划及工程建设年度计划,组织实施上级下达的工程建设任务,上报项目落实情况。

(4)审查所属单位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工程预、结算,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5)组织指导所属单位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管理、工程建设监理、质量监督、造价管理和专业培训工作。

(6)上级赋予的其他职责。

(三)消防部队工程建设单位履行的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

(2)制订本单位营区建设总体规划。

(3)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

(4)编报工程项目建设年度计划,编制经费使用计划、材料设备招标采购计划等,并组织实施。

(5)委托工程勘察设计和工程建设监理,组织或委托工程招投标。

(6)负责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的核查和工程设计、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

(7)掌握和控制并及时上报工程进度及经费使用情况,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的有关问题。

(8)督促检查施工承建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9)组织工程初步验收,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10)收集整理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建设资料,建立健全工程档案。

(11)组织专门人员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12)上级赋予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