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瑞士心理学家皮亚杰的认知发展论——人格发展的局部及思维能力阶段揭示

瑞士心理学家皮亚杰的认知发展论——人格发展的局部及思维能力阶段揭示

【摘要】:瑞士心理学家皮亚杰提出的认知发展论关心的是人格发展的局部,即主要从认知的发展角度研究人的社会化。认知发展论详细论述了个体出生后在适应环境的活动中认知及思维能力发展的不同阶段,特别是描述了儿童在各个发展阶段是如何思考的。(二)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理论科尔伯格关于人的道德发展的学说是当前最有影响的学说。海因茨的妻子患癌症,生命垂危。这样,认知的发展就表现为主体和环境积极互动的过程。

瑞士心理学家皮亚杰提出的认知发展论关心的是人格发展的局部,即主要从认知的发展角度研究人的社会化。认知发展论详细论述了个体出生后在适应环境的活动中认知及思维能力发展的不同阶段,特别是描述了儿童在各个发展阶段是如何思考的。

(一)皮亚杰的道德发展理论

皮亚杰强调个体在认知过程中具有一定的认知结构,在认知活动中表现出同化和顺应两种功能。同化是把环境因素加以过滤和改变而纳入现有的认知结构之中;顺应则是在现有认知结构不能同化客体时,改变或调整原有的结构而去吸收、掌握新的经验。这样,认知的发展就表现为主体和环境积极互动的过程。因此,社会不能被理解为规范和价值从上一代向下一代的简单传递,个体本身也是他所在社会的道德法则的积极加工者。皮亚杰特别强调儿童的道德发展。他认为儿童的道德发展和他的认知发展水平是平行的,即儿童的道德判断能力随着他认知结构的变化和认知水平的提高而提高。皮亚杰把儿童的认知发展水平划分为四个阶段:

(1)感知运动阶段(0~2岁)。在此阶段,孩子对世界的了解是完全通过他们的感觉器官的,与此同时会在大脑中建构和再构(construct and reconstruct)客体。对婴儿来说,“视线之外”的东西,就意味着“存在之外”。但是在感知运动阶段的末期,儿童就能在大脑中获得对客体的影像。

(2)前运算阶段(2~7岁)。在这个阶段,孩子学会使用和理解符号,学会说话,并且第一次有了描摹客体的企图。这个阶段的孩子是高度的自我中心主义者,他们几乎完全是从自己的角度来看待世界的,因而也就不能领悟他人的角色并从他人的角度来看待世界。

(3)具体运算阶段(7~11岁)。在这段时期,儿童懂得如何去构想一个具体的客体,或者以不止一种方式来认识客体的类属。他们能够形成关于事物之间联系的概念,也开始发展起了从他人的位置来想象自我的能力。

(4)形式运算阶段(11~15岁)。这时的青少年发展起了高度抽象思考的能力。他们可以对现实的可能性进行思考,建构理想,以及对未来进行实际的推理。这种能力也使青少年能够逻辑地推敲与事实相反的陈述。

(二)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理论

科尔伯格关于人的道德发展的学说是当前最有影响的学说。他设计了些两难故事来测定儿童的道德判断水平。

在科尔伯格设计的两难故事中最为典型的就是“海因茨偷药”的故事。海因茨的妻子患癌症,生命垂危。医生认为只有一种药能救她,那就是城里一位药剂师新发明的镭。但制造这种药要花很多钱,并且药剂师索价还要高出成本的10倍。海因茨四处借钱,才只够药费的一半。他恳求药剂师便宜一点卖给他,或者允许赊账,但药剂师都不同意。海囚茨走投无路,不得已只能去撬开店门,为妻子偷来了药。由此询问儿童,海因茨是否应该这么做?为什么应该,为什么不应该?在这些两难故事的测试中,科尔伯格真正关心的不是对它们的回答,而是支持回答的推理或理由。

科尔伯格认为皮亚杰道德发展的阶段划分过于笼统、简单,他在皮亚杰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把人的道德发展过程分为前习俗、习俗、后习俗三个水平和六个阶段。

(1)前习俗水平。处于这一水平的儿童,对是非的判断取决于行为的后果,或服从权威、成人意见,并以自身的利益为转移。该水平又可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服从与惩罚的定向阶段。判断行为的好坏是根据有形的结果,即是被赞扬还是被惩罚,支配自己行为的是奖励和惩罚。

第二,工具性的相对主义的定向阶段。此阶段的儿童对于规定和原则只有符合其利益时才遵守,行为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所以这又被称为朴素的利己主义阶段。

(2)习俗水平。处于该水平的儿童在判断是非时能注意家庭与社会的期望,较全面地关心他人的需要。该水平包括两个阶段:

第一,好孩子、好公民的定向阶段。此时的儿童,判断行为的正确与否,是看其能否被别人喜欢,能否帮助人或受人的赞许,而不是考虑行为本身是否正确。此阶段的儿童按照善良人的形象来行事,注重别人的评价,希望在自己和别人心中都是一个“好孩子”。

第二,维护权威与社会秩序的定向阶段。这一阶段的儿童认识到要尊重法律和维护社会秩序,不仅自己应当如此,并且别人也应当如此。

(3)后习俗水平。处于该水平的人,能发展出一套独立的、超越社会群体的、自己所持有的道德标准,并以此来判断是非。该水平可分两个阶段:

第一,社会制度和良心的定向阶段。处于该阶段的个体,认识到法律和道德准则仅仅是一种社会契约,它是由大家商定的,是可以改变的。所以,不能用这种单一的标准去衡量人们的行为。如果法律和各种规定不合理,就应当加以修改。

第二,普遍的道德原则定向阶段。个人有某种抽象的、超越法律的普遍原则。这些原则包括全人类的正义、人性的尊严、人的价值。个人根据这些带有普遍意义的道德原则来判断是非。

科尔伯格指出,这六个阶段依照次序展开,不能超越,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达到最高水平。他认为道德判断能力的发展除成熟因素外,还依赖于智力的发展和社会经验的获得。

皮亚杰强调个体在认知过程中具有一定的认知结构,在认知活动中表现出同化和顺应两种功能。同化是把环境因素加以过滤和改变而纳入现有的认知结构之中;顺应则是在现有认知结构不能同化客体时,改变或调整原有的结构而去吸收、掌握新的经验。这样,认知的发展就表现为主体和环境积极互动的过程。因此,社会不能被理解为规范和价值从上一代向下一代的简单传递,个体本身也是他所在社会的道德法则的积极加工者。皮亚杰特别强调儿童的道德发展。他认为儿童的道德发展和他的认知发展水平是平行的,即儿童的道德判断能力随着他认知结构的变化和认知水平的提高而提高。皮亚杰把儿童的认知发展水平划分为四个阶段:

(1)感知运动阶段(0~2岁)。在此阶段,孩子对世界的了解是完全通过他们的感觉器官的,与此同时会在大脑中建构和再构(construct and reconstruct)客体。对婴儿来说,“视线之外”的东西,就意味着“存在之外”。但是在感知运动阶段的末期,儿童就能在大脑中获得对客体的影像。

(2)前运算阶段(2~7岁)。在这个阶段,孩子学会使用和理解符号,学会说话,并且第一次有了描摹客体的企图。这个阶段的孩子是高度的自我中心主义者,他们几乎完全是从自己的角度来看待世界的,因而也就不能领悟他人的角色并从他人的角度来看待世界。

(3)具体运算阶段(7~11岁)。在这段时期,儿童懂得如何去构想一个具体的客体,或者以不止一种方式来认识客体的类属。他们能够形成关于事物之间联系的概念,也开始发展起了从他人的位置来想象自我的能力。

(4)形式运算阶段(11~15岁)。这时的青少年发展起了高度抽象思考的能力。他们可以对现实的可能性进行思考,建构理想,以及对未来进行实际的推理。这种能力也使青少年能够逻辑地推敲与事实相反的陈述。

(二)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理论

科尔伯格关于人的道德发展的学说是当前最有影响的学说。他设计了些两难故事来测定儿童的道德判断水平。

在科尔伯格设计的两难故事中最为典型的就是“海因茨偷药”的故事。海因茨的妻子患癌症,生命垂危。医生认为只有一种药能救她,那就是城里一位药剂师新发明的镭。但制造这种药要花很多钱,并且药剂师索价还要高出成本的10倍。海因茨四处借钱,才只够药费的一半。他恳求药剂师便宜一点卖给他,或者允许赊账,但药剂师都不同意。海囚茨走投无路,不得已只能去撬开店门,为妻子偷来了药。由此询问儿童,海因茨是否应该这么做?为什么应该,为什么不应该?在这些两难故事的测试中,科尔伯格真正关心的不是对它们的回答,而是支持回答的推理或理由。

科尔伯格认为皮亚杰道德发展的阶段划分过于笼统、简单,他在皮亚杰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把人的道德发展过程分为前习俗、习俗、后习俗三个水平和六个阶段。

(1)前习俗水平。处于这一水平的儿童,对是非的判断取决于行为的后果,或服从权威、成人意见,并以自身的利益为转移。该水平又可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服从与惩罚的定向阶段。判断行为的好坏是根据有形的结果,即是被赞扬还是被惩罚,支配自己行为的是奖励和惩罚。

第二,工具性的相对主义的定向阶段。此阶段的儿童对于规定和原则只有符合其利益时才遵守,行为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所以这又被称为朴素的利己主义阶段。

(2)习俗水平。处于该水平的儿童在判断是非时能注意家庭与社会的期望,较全面地关心他人的需要。该水平包括两个阶段:

第一,好孩子、好公民的定向阶段。此时的儿童,判断行为的正确与否,是看其能否被别人喜欢,能否帮助人或受人的赞许,而不是考虑行为本身是否正确。此阶段的儿童按照善良人的形象来行事,注重别人的评价,希望在自己和别人心中都是一个“好孩子”。

第二,维护权威与社会秩序的定向阶段。这一阶段的儿童认识到要尊重法律和维护社会秩序,不仅自己应当如此,并且别人也应当如此。

(3)后习俗水平。处于该水平的人,能发展出一套独立的、超越社会群体的、自己所持有的道德标准,并以此来判断是非。该水平可分两个阶段:

第一,社会制度和良心的定向阶段。处于该阶段的个体,认识到法律和道德准则仅仅是一种社会契约,它是由大家商定的,是可以改变的。所以,不能用这种单一的标准去衡量人们的行为。如果法律和各种规定不合理,就应当加以修改。

第二,普遍的道德原则定向阶段。个人有某种抽象的、超越法律的普遍原则。这些原则包括全人类的正义、人性的尊严、人的价值。个人根据这些带有普遍意义的道德原则来判断是非。

科尔伯格指出,这六个阶段依照次序展开,不能超越,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达到最高水平。他认为道德判断能力的发展除成熟因素外,还依赖于智力的发展和社会经验的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