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中俄投资谈判进展与欧亚经济联盟协定生效

中俄投资谈判进展与欧亚经济联盟协定生效

【摘要】:欧亚经济联盟是欧亚地区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成立于2015年1月1日,其前身为俄白哈关税同盟,现包括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白俄罗斯、吉尔吉斯斯坦和亚美尼亚共5个成员国和摩尔多瓦1个观察员国。2019年10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与欧亚经济联盟各成员国总理共同发表《关于2018年5月17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欧亚经济联盟经贸合作协定〉生效的联合声明》,宣布《协定》正式生效。

2018年5月17日,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经济论坛期间,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兼副部长傅自应与欧亚经济委员会执委会主席萨尔基相及欧亚经济联盟(本节以下简称“联盟”)各成员国代表共同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欧亚经济联盟经贸合作协定》(本节以下简称“《协定》”)。欧亚经济联盟是欧亚地区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成立于2015年1月1日,其前身为俄白哈关税同盟,现包括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白俄罗斯、吉尔吉斯斯坦和亚美尼亚共5个成员国和摩尔多瓦1个观察员国。联盟旨在消除盟内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实现货物、服务、资本和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推行协调一致的经济政策。其协调和执行机构——欧亚经济委员会位于莫斯科

《协定》主要内容包括正文和附件:正文部分除序言外共13章,分别为总则、透明度、贸易救济、技术性贸易壁垒、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海关合作与贸易便利化、知识产权、竞争、政府采购、部门合作、电子商务、机制条款和最终条款。附件为联合委员会议事规则和联络点的指定。《协定》在货物和服务贸易待遇上,适用于最惠国原则,不构成世界贸易组织(WTO)项下的例外

《协定》的主要特点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从规则和政策对接起步,为双方提升经贸合作水平奠定坚实基础。二是重点领域包括海关合作与贸易便利化、技术标准、检验检疫、贸易救济等方面,有利于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促进公平竞争,为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也为未来建立自贸区打下坚实基础。三是涵盖知识产权、政府采购、电子商务等新议题,开辟了双方更广阔的合作领域和空间。在当前全球治理体系发生深刻变革、经济全球化遇到波折的情况下,充分体现了双方携手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和自由化的坚定决心。

2019年10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与欧亚经济联盟各成员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白俄罗斯、吉尔吉斯斯坦和亚美尼亚)总理共同发表《关于2018年5月17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欧亚经济联盟经贸合作协定〉生效的联合声明》,宣布《协定》正式生效。联合声明表示,《协定》的生效是建设共同经济发展空间、实现“一带一路”倡议与欧亚经济联盟对接,以及“一带一路”倡议与大欧亚伙伴关系倡议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认为《协定》将有助于双方在经贸领域开展互利合作和建设性对话,有必要尽早顺利启动旨在促进双边贸易与合作的《协定》条款的实施工作,并保证包括《协定》联合委员会在内的合作机制应有的作用。

该《协定》是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首次达成的经贸方面重要制度性安排,标志着中国与联盟及其成员国经贸合作从项目带动进入制度引领的新阶段,对于推动“一带一路”建设与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对接合作具有里程碑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