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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财务税务解决方案-10人以下企业

【摘要】:公司制企业的经营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自然人性质的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除了上述显而易见归属于工资、薪金的项目。财产转让所得以收入总额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作为计税依据。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对自然人和自然人性质的企业取得的各类应税所得征税的一个税种,除中国合法的纳税公民外,中国境内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也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内。

我国的居民个人,对个人所得税负有无限纳税义务,居民个人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和中国境外任何地方应纳税所得,都要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承担有限纳税义务。我国的非居民个人只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向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很多10人以下的小企业不全是公司制企业,也有一部分自然人性质的企业。公司制企业的经营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自然人性质的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和具体规定如下表所示:

1.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除了上述显而易见归属于工资、薪金的项目。还包括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退休人员再任职;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股票期权的行权等项目。

2.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用的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

3.稿酬所得

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以上四项为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包含的项目,在计算综合所得时,工资、薪金所得全额计入收入额。劳务报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实际取得收入的80%计入综合所得。稿酬所得以实际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减按70%计入综合所得。

5.经营所得

经营所得包括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经营所得以全年收入总额减去成本费用的余额作为计税依据。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每次(月)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为限)-800元。

每次(月)收入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为限)]×(1-20%)。

8.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财产转让所得以收入总额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作为计税依据。

9.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还包括:企业向个人支付不竞争款项;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的额外抽奖;个人为单位或其他个人担保取得的收入;个人房产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予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等项目。

关于个人所得税捐赠支出,我国税法有着特殊的规定:

“个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非居民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未超过其在公益捐赠支出发生的当月应纳税所得额30%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扣除不完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在经营所得中继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