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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遴选程序简述

【摘要】:在法国,只有重罪法院审理案件时有陪审员参与。重罪法院非常设法院,每年有固定的开庭期(审季)。陪审员的遴选过程大概分为两步。第一步,每一个省每年都要在重罪法院开庭地制定一份重罪陪审团总名册,从这一省名册中抽签选出重罪法庭本审季(开庭期)的正式陪审员40人和替补陪审员12人。审季陪审员名单确定后,由法院书记员将所有进入本庭期陪审员名单的陪审员召集到重罪法院,进行点名。替补陪审员也是抽签决定。

在法国,只有重罪法院审理案件时有陪审员参与。重罪法院非常设法院,每年有固定的开庭期(审季)。陪审员的遴选过程大概分为两步。第一步,每一个省每年都要在重罪法院开庭地制定一份重罪陪审团总名册,从这一省名册中抽签选出重罪法庭本审季(开庭期)的正式陪审员40人和替补陪审员12人。审季陪审员名单确定后,由法院书记员将所有进入本庭期陪审员名单的陪审员召集到重罪法院,进行点名。陪审员没有正当理由不回应向其发出的通知的,将被科处3750欧元的罚金。第二步,在每一具体的案件开庭审判之前,在被告人参与的情况下,公开开庭从本审季陪审员名单中通过抽签确定本案的陪审员。在法庭进行抽签的同时,检察院、被告人及其律师可当场行使否决特定陪审员的权利,并且无须说明否决的理由。第一审时控辩双方的否决名额为3∶4,上诉审时是4∶5,辩方始终比控方多一个否决票。替补陪审员也是抽签决定。替补陪审员列席法庭审判,但只有在1名或数名陪审员不能参加部分庭审的情况下,替补陪审员才能参加法庭评议。[10]

在德国,地方议会每隔4年确定一次预备陪审员的名单,然后产生一个由1名法官、1名公务员和10名当地议会选出的人员组成的委员会,由该委员会选定正式的陪审员名单,并确定每个县法院和地区法院需要的陪审员数量。参与具体案件审判的陪审员则通过抽签决定。[11]

日本的裁判员遴选大致分为以下五个步骤。第一步,法院将裁判员候选人名额分配给各市町村,各市町村经抽签选出裁判员候选人,并制作裁判员候选预定人员名册。第二步,法院收到名册后制定裁判员候选人名册,并通知该裁判员候选人。第三步,法院确定具体案件的开庭日期后,从裁判员候选人名册中抽签确定应当担任职务的裁判员候选人,法院为了判断裁判员资格可以进行必要的询问,并在事前发去询问票。然后开始裁判员的选任程序。第四步,选任程序。选任程序由审判长指挥,不公开进行,陪席法官、检察官辩护人出席程序,必要的时候也可以让被告人出席。审判长就裁判员的资格进行询问,陪席法官、检察官、被告人或辩护人需要询问时,可以向审判长提出请求。检察官和被告人分别可以不说明任何理由地请求对最多4名裁判员候选人不予选任。这是模仿英美陪审制度中的专断回避制度。第五步,法院从通过以上程序筛选后剩下的裁判员候选人中,以抽签方法决定最终参加案件审判的裁判员。裁判员每案一选任,判决宣告后,裁判员的任务即告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