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律规范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这种法律规范在法律条文中一般用“必须”“应当”和“义务”等表述方式,其特点是要求人们必须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和法定义务。我国的《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2023-08-01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也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我国自古以来都重视教师,古代有天地君亲师一说,也有一日为师,终生为父之说。教师在一个人发展中的地位不言而喻,特别是中小学教师,对一个人一生的发展都起着奠基性作用。[1]那么,如何通过法律来保障教师权利、规范教师义务、促进教师发展呢?我们国家到底哪些法律会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进行规定呢?在这里,我们将要分析和梳理有关教师的法律问题。有关教师方面的法律首先是《教师法》,这也是教育法律中非常重要的一部法律。[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在1993年颁布,1994年实施。在《教师法》里,对教师的法律地位、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的责任,教师的管理制度等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规定。《教师法》也是我们国家专门为一个职业制定的法律之一,我们国家专门为职业制定的法律还有《公务员法》《警察法》以及《护士条例》等。为教师职业专门制定法律,说明了教师职业的特殊性与重要性,同时也说明了国家对这个职业的高度重视。[3]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外,还涉及教育方面的法律,包括《教育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职业教育法》等,因为在不同的教育法律条款当中,也对教师的权益和义务都做了一些特殊的规定。除了这些教育法律以外,国务院所颁布的教育行政法规,以及教育部所颁布的教育规章,地方人大所制定的地方教育法规和地方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教育规章等,都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做了一些决定。[4]
除了这些以外,还有很多涉及教师各个方面的法律,比如《劳动法》《妇女权益保护法》《民法通则》《工伤保险条例》《知识产权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等。如果是女教师,那么还涉及《妇女权益保护法》,《妇女权益保护法》里就对女教师应该享有的产假以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了规定。如果涉及教师的著作,以及他平时发表的一些文章,就涉及知识产权的问题,也就由《知识产权法》来予以保护。如果老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的地点,因工作的原因受伤了,那么还会受到《工伤保险条例》所保护。由于我们的公办中小学教师是事业单位人员,那么还受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保护和管理。[5]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教师所涉及的法律,就不仅仅是《教师法》,或者说《教师法》仅仅是教师方面的法律之一。因为教师是社会的公民,同时又是一个特殊的职业,他就会跟社会发生种种的法律关系和社会关系,这些法律关系和社会关系,就使得教师涉及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在分析教师的相关法律问题和法律关系时,一定要有广阔的视野和不同的分析角度,不能仅限于从《教师法》的角度去进行分析。
那么教师到底有怎么样的法律地位呢?分析教师的法律地位,我们主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条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着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这一规定对教师的法律身份进行了明确的界定。教师不是公务员,也不是一般的劳动人员,教师属于专业人员。[6]专业人员有着特殊地位,因为专业人员有专业的一些基本特征,首先专业人员应该有专业的知识和专业的技能,以及专业的品德要求,然后应该有一套专业的评价标准和专业的资格要求。我们在分析教师法律地位的时候,首先必须要充分地认识到教师是一个专业人员;其次,教师的职责和一般的劳动者不同,教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是教育教学工作,这也是教师的基本义务。
有关教育法学的文章
教育法律规范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这种法律规范在法律条文中一般用“必须”“应当”和“义务”等表述方式,其特点是要求人们必须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和法定义务。我国的《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2023-08-01
教育法作为一个专门的部门分支法,按照一定的原则组成了一个相互联系、完整统一的结构,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法学界将不同国家的法律体系分为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两大类别。教育中的法律问题涉及行政问题、民事问题,甚至刑法问题。目前我国对教育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尚未达成一致意见。......
2023-08-01
目前,教育评估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政府、社会团体、教育机构了解和剖析本国教育,促进本国教育进行自我完善、自我改进的最重要的方法和手段;教育评估理论,在教育科学研究中,可以说已经是与教育发展研究、教育理论研究并驾齐驱的三大理论领域之一。法学教育评估,需要通用教育评估和专门法学教育评估两个层面的理论及制度实践支撑。......
2023-11-27
随着《教师法》、《教育法》的相继颁行,就赋予了“教师”特定的法律含义。对于本职工作不是教师,而临时到学校承担一些课程的人员,也不能视为教师。教师包括公办教师,也包含公办学校中由集体支付工资、国家予以补助的“民办教师”,还包括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的教师。世界各国对教师身份特征有过“教师神圣说”、“教师劳动者说”等不同观点的争论。不可否认,在一定限度内,学生学习的质量与教师所掌握的本体性知识呈递进关系。......
2023-10-22
[1]可见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在法治人才培养中占据重要的位置。然而,长期以来,法律院校并不重视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师资条件相对较好的法律院校,法律职业伦理教育也严重不足,大部分院校没有专职该领域教学科研的教师。法律院校应当在法律职业伦理课程中强化案例教学,采用研讨式学习,摆脱单声道式的灌输式教学,在教学方法上予以改进。总之,从多方面、多渠道,理论教学加法律实践课程,多管齐下,提升学生的法律职业伦理水准。......
2023-08-04
《教师法》第八条从六个方面规定了教师的基本义务。因此,把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上升为法律义务,是十分必要的。对高等学校教师,目前尚无统一的、成文的职业道德规范要求,但广大高等学校教师也应遵守已被社会普遍公认的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签订教师聘任合同,是实行聘任制的法定形式。因此,把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作为教师的一项基本义务,要求广大教师树立起......
2023-07-31
六、加快建设:正在实施中的“六五”普法2011年2月10日,胡锦涛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专题听取了中宣部、司法部关于“五五”普法工作情况和“六五”普法规划制定情况的汇报,胡锦涛总书记和中央政治局各位常委做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五五”普法取得的显著成绩,同意中宣部、司法部制定的“六五”普法规划。3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2023-11-27
“四五”普法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提出要努力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全面提高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要努力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不断提高社会的法律化管理水平。......
2023-11-27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