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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规律下的大众文化与专家批判

【摘要】:哈贝马斯认为,俯就普通大众品位的大众文化遵循市场规律,其本质是一种消费文化,而参与其中的大众则放弃了理性的公共运用,盲目追逐文化商品抛出的诱饵。同时,真正从事批判的少数专业人员则与大众参与其中的大众传媒日益远离,公众分裂为没有公开批判意识的少数专家和在公共领域自愿接受消费文化的大众。

《交往行为理论》第一卷在阐发马克斯·韦伯的“合理化”理论时,哈贝马斯从“合理化”概念出发,指出现代社会典型的意识结构都来自“文化合理化”(die Kulturelle Rationalisierung),它包括三个价值领域:认知(die Kognitiven)、美学表现(dieästhetisch-expressiven)和宗教传统的道德评价构成(die moralisch-evaluativen Bestandteile der religioesen Ueberliferung)。他认为,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自律艺术价值的自我展示以及普遍性法律道德观念的出现,三个价值领域依照各自逻辑产生了分化。[2]也就是说,文化价值领域的科学、艺术与法律和道德三个方面,分别遵循各自的内在规律从传统的宗教—形而上学世界观中脱离出来,共同构筑了现代生活世界。

在《现代性哲学话语》这部著作中,哈贝马斯进一步指出:“从单个文化价值领域来说,日常生活世界作为一个整体,或是表现为‘生活’,或是表现为‘实践’,或是表现为‘精神’,它们与‘艺术’、‘理论’与‘道德’形成鲜明的对照关系。”[3]这是说,在没有批判和哲学作为中介的情况下,贸然将关于“艺术”“理论”与“道德”的专门知识转入日常生活的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会带来两方面的危机:一是危及知识体系的自主性;二是破坏生活世界的完整性,进而打破日常交往的平衡。

这样,哲学的理性批判意识,作为协调系统知识与日常生活的中介,其作用就凸显出来了。在此基础上,哈贝马斯提出了交往理性概念,认为其克服了以主体为中心的思维窠臼,因而摆脱了工具理性的权威特征和理性的总体化特征。他把交往行为和生活世界作为一对互补概念,用来取代马克思的劳动与自然概念。生活世界具有三种结构性成分:文化(Kultur)、社会(Gesellschaft)、个性(Persönlichkeit)。其中,“文化(Kultur)是一种知识储备,交往行为者通过它与旧世界中的事物达成沟通,并用这些知识储备来做出富有共识的解释”[4]。在生活世界当中,“社会”是一种合法的秩序,“个性”标志主体所习得的言语行为能力。交往行为通过文化再生产、社会一体化、成员的社会化,分别在语义、社会空间、历史时间三个层面,达到新产生出的语境和现有的世界状态很好融合的效果。此外,文化、社会、个性彼此分化的过程是生活世界合理化的过程,同时也是它们各自内部产生分化的过程哈贝马斯认为这一理论打破了马克思实践哲学所坚持的社会由集体组成、集体由个体组成的传统观念

值得一提的是,哈贝马斯认为现代社会在文化层面上出现了一种不断修正反思传统的状态,而传统文化则被浓缩为一些像世界概念、交往前提等抽象的元素。文化随着交往行为愈来愈显著地与社会、个性分隔开来,各自遵循自己高度抽象的原则进行再生产。他还指出,文化中的壁垒业未消除,报纸和文化期刊至今还将专业书籍和文学作品完全区分成对真理的探讨和虚构类作品,前者是哲学家和科学家的作品,后者是诗人和作家的创作;但是像弗洛伊德阿多诺海德格尔这样的哲学家,同时也是杰出的作家,他们的作品可以作为散文来阅读。故而,哲学、科学同文学之间文类差别的消除,哲学语言范式的转变,标志着哲学讨论对文学的表达方式有了新的理解,并尝试打破以主体为中心的理论思维或对象化思维的束缚。

由此,哈贝马斯的“文化”概念主要集中在科学、哲学、文学、法律、道德等领域,并且与社会领域、个性领域共同构筑了我们的生活世界。这同我们通常对“文化”概念的理解并无二致,然而他的“大众文化”概念在中文中却需要加以辨析,因为他笔下两种截然不同的“大众文化”概念在中文里拥有同一个译名,在德文中意义差距不可以道里计。其一出现在1962年《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第18节“从进行文化批判的到文化消费的公众”,文中所批判的“大众文化”(Massenkultur)多用于贬义,甚至Massen一词也可直接译为“乌合之众”,它指的是广大无名群众被动接受的消费文化;其二见于《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1990年版序言,是自发产生于普通民众当中肯定意义上的“大众文化”(Volskultur)。

哈贝马斯认为,“Massenkultur”随着欧洲中产阶级公共领域文化旨趣的转型应运而生。他提到,在18世纪以中产阶级家庭为核心发展起来的文学公共领域是沙龙、俱乐部和读书会。在这些地方,市民们通过对经典文学作品的阅读与讨论,形成一种公共交往式的批判性质的文化圈。它并不仅仅是意识形态,因为在这些私人的会所产生的批判性话语并不直接受制于生产和消费的循环和基本的生活需求,它具有希腊意义上的“政治”的特征,即从基本生活需求中解放出来。[5]但自19世纪以来,以家庭为核心的文学公共领域机制开始动摇,文学沙龙为受众面狭小的文学杂志取代,之后又为大众画报所取代,通俗画报更符合市民家庭的口味,于是,以扩大书籍销售额为目标的画报目睹了文化的兴起。[6]这里的文化指的即是Massenkultur,大众文化表面上增强了公共批判的广泛性,发展出繁荣的舆论景象,但实际上则带有消费的性质。公共讨论、专业对话通过电视媒体变成了明星的节目,进而跨入了交易领域。

哈贝马斯认为,俯就普通大众品位的大众文化遵循市场规律,其本质是一种消费文化,而参与其中的大众则放弃了理性的公共运用,盲目追逐文化商品抛出的诱饵。在这一节,哈贝马斯的口吻与阿多诺、霍克海默的文化工业批判基调一脉相承,认为大众深受大众传媒的影响,不但毫无还击之力,并且自愿沉湎于大众媒体所创造的幻想之中。同时,真正从事批判的少数专业人员则与大众参与其中的大众传媒日益远离,公众分裂为没有公开批判意识的少数专家和在公共领域自愿接受消费文化的大众。

时隔三十年后,哈贝马斯在《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1990年版“序言”中修正了自己先前的大众文化观,认为自己在写作《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一书时没有考虑到亚文化公共领域。他注意到E.P.汤普森《英国工人阶级的兴起》出版之后,英国出现了大量有关乡村下层民众和城市劳动人民的研究论作,底层平民参照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创立了平民公共领域,它有着独特的组织行为方式,创造出新的大众文化。哈贝马斯转而使用“Volkskultur”一词,认为它具有反抗的内在动力:“大众文化显然绝不仅仅是背景,也就是说,绝不是主流文化的消极框架,而是定期出现、反抗等级世界的颠覆力量,具有自身的正式庆典和日常规范。”[7]这表明,在资产阶级公共领域里排挤与反抗并存,大众文化作为人民自己的创造物恰好成为反抗的力量。

哈贝马斯在这篇序言中,肯定了大众文化内在的反抗性,他坦言这一观点的形成主要是受到巴赫金《拉伯雷和他的世界》的启发。根据巴赫金的解读,拉伯雷在小说中运用了丰富的大众节日形象,它们因年深日久而具备自由的特权,以这种特权为依托拉伯雷抨击了基本的教义规范、圣礼和中世纪意识形态的神圣性。此期间哈贝马斯所言的“大众文化”意为大众自发创造的反抗文化,它与霍克海默、阿多诺《启蒙辩证法》中所述的消费、宰制大众的“大众文化”(Massenkultur)迥然不同。前者可以理解为来自普通群众的、传统基础上进行创新的文化,与伯明翰学派传统里的大众文化(popular cultur)含义相近。而霍克海默和阿多诺所批判的“大众文化”是一种自上而下控制、欺骗大众的国家意识形态,是宰制者所提供的文化。因而,“Volkskultur”与“Massenkultur”在社会文化领域是一对含义相反的“大众文化”概念,前者为大众进行反叛的文化,后者则为统治阶层宰制大众的文化。

其实早在20世纪80年代,哈贝马斯便写过一篇《启蒙与神话的纠缠:霍克海默与阿多诺》的文章,当中专门对其文化批判理论进行了反思,他核心的观点是:一、霍克海默、阿多诺努力为他们的文化批判提供论证,抽象和简化现代性图像,使其所讨论的内容缺乏可信性;二、《启蒙辩证法》未能妥善处理在资产阶级理想中确立并被工具化了的文化现代性的合理内涵,主要集中在科学、法律、道德和艺术领域,如:推动科学自我反思的理论动力、宪政民主制度、审美经验的创造性。总之,哈贝马斯认为,在霍克海默和阿多诺由于所身处的时代(20世纪40年代),他们当时所依据的理论及其意识形态批判都失去了意义,所以才沉溺于对理性的彻底怀疑之中,而没有为社会批判理论提供坚实的规范性基础。[8]

从大众文化概念的这一变迁来看,可以看出哈贝马斯的一种历史主义文化阐释立场。即是说,大众文化(Massenkultur)在传媒时代的确有俯就、迎合普通民众的一面,但是随着代表型公共领域的瓦解,大众开始从自己所接受的代表性(主流)文化当中进行筛选、创造,产生出大量具有反叛风格、批判意识的大众文化(Volkskultur)。哈贝马斯认为这种文化是统治阶级施行压迫的产物,正所谓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概言之,随着时代发展,哈贝马斯的大众文化理论逐步从前期批判理论中的脱离出来,在更为积极的意义上审视大众,充分肯定了大众在现代社会中的批判潜能和创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