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发展史:艺术的意识形态功能

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发展史:艺术的意识形态功能

【摘要】:事实上卢卡奇对于哲学和艺术这样与社会现实,至少与社会斗争保持相对超脱关系的意识形态形式,给予了大量专门阐述。《审美特性》作为卢卡奇半个世纪美学耕耘的一个总结,很大程度上,同样是建立在社会存在与意识形态的辩证思考上面。回到意识形态的问题,意识形态既然可以通过对具体理论和实践的肯定来支配社会存在,那么它的具体社会职能该如何认知?卢卡奇认为对意识形态的这两种态度,也是列宁主义和斯大林主义的区别。

那么,意识形态是不是仅仅是社会斗争和阶级斗争的手段?答案是否定的。事实上卢卡奇对于哲学艺术这样与社会现实,至少与社会斗争保持相对超脱关系的意识形态形式,给予了大量专门阐述。就哲学而言,卢卡奇指出,哲学的核心对象是人类,即是说,它要从过去、现在和未来的角度,绘制出一幅宇宙以及其中的社会的本体论图像,进而探讨现实世界的必然性和可能性。它对社会存在的影响是间接的。哲学家的空想好高骛远,大都难以落实,但是它们间接影响着人们的价值观念,从正面和负面影响着社会冲突的解决途径。就艺术而言,艺术的核心是人,与日常生活中自发的人格形成相反,艺术领域的人格培养是一种有意识的设定,它不同于日常生活中以劳动实践为准的目的论,没有直接的现实的功利考虑,而是通过创造模仿性的作品,来引发人们一定的情感。至于这情感是否变成实际行动,本身不具有任何必然性。对此卢卡奇回顾他《审美特性》中高度推测模仿说的艺术论,认为该书无非是阐述了艺术的两个侧面:一方面,艺术虽然也能暂时给人们留下强烈的印象,也能在克服意识形态冲突时起到一定作用,但是很快消失无踪;另一方面,艺术的真正宗旨在于揭示人类怎样经历自己的命运,唯有如此,它才具有永久的魅力。

卢卡奇认为古希腊文化很早就恰到好处地把握了哲学和艺术这种虽然在实践中并不直接发挥影响,然而对人类命运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本质。如苏格拉底始终意识到生活与学说的统一,由此在克服重大冲突以及为克服此类冲突进行思想准备方面起了特殊作用;而亚里士多德《诗学》谈诗人按照必然性和可能性来描述事件,所以诗高于历史,比历史更有哲学意味,以及亚氏悲剧激发怜悯与恐惧之情并使之净化的相关理论,都是极为精当地揭示了艺术模仿论的本质,以一种至今依然有效的准确性,确认了艺术模仿的本质和客观性特征。卢卡奇进而用他的物化理论解释了原始神话的缘起。他指出,绝大部分自然事实都是以物的表现形式直接给定的。如劳动产品中凝聚的对象化,通常表现为人工制品。但是直接来看,对象化的形成过程始终是抽象的,需要涉猎专门知识方能领略。是以在日常生活中,人们通常不解“物”的抽象化物化过程,而把它们看作想当然的给定之物,仿佛是一个超验“造物主”的产品:

哲学(智慧)和艺术就正是这样。像法这样的同生活有着极其强烈的直接联系的领域,不能被投影到超验中去,于是在过去,人们就把立法者变成神话人物,并且让(摩西以及人世间的莱喀古士、梭伦等等的)超验启示作为这些立法者所宣布的法的基础。今天,只要仍然有人把一些比较高级的精神领域理解为“没有经过一定的形成过程的”价值、直觉(数学)、灵感(艺术)等等,那么上述那些把人类自己的行为变成神(有时则是通过受神派遣的英雄)的赐予的原始神话,就还会活在当今的具有高度发达的科学水平的人的观点之中。[17]

这是说像哲学、艺术这样对社会存在影响比较间接的意识形态,虽然不同于法律政治这些国家机器直接介入社会现实,但是诚如以上原始神话的例子,仔细考究,依然可以见出经验向超验过渡的对象化过程。

《审美特性》作为卢卡奇半个世纪美学耕耘的一个总结,很大程度上,同样是建立在社会存在与意识形态的辩证思考上面。该书前言中,作者开宗明义交代他要毫无成见地考察审美态度在人的全部活动和对外部世界的各种反映中处于什么地位,以及审美产物及其范畴组成与对客观现实的其他反映方式有什么关系。但是美学思考的出发点同样是社会存在,故日常生活中的立场态度是第一性的,直接影响到哲学和艺术这些更高且更复杂的反映方式。卢卡奇用了长河与分支的比喻来描述生活与艺术的关系。他说,假如将日常生活看作是一条长河,那么就是在这条长河中,分流出了科学和艺术这样两种对现实更高的感知和再现形式,它们通过对生活的作用和影响,又重新注入日常生活的长河。长河也意味着传统的继承。为此卢卡奇指责日丹诺夫为首的教条主义片面求新,一味强调那些使马克思主义与人类思想伟大传统相脱离的东西,包括对辩证法的先驱亚里士多德和黑格尔视而不见,结果是自身的理论贫乏不堪。而在经典作家本人那里,是找不到这样一种形而上学的新旧对比的。从美学领域来看,卢卡奇发现思想意识总是落后于实际成就,因此审美问题的哲学基础,尤其值得认真考量。由此涉及唯物主义的基本问题:

有人以为唯物主义的世界图像——存在先于意识,社会存在先于社会意识——同样具有宗教等级制的性质,这是一种很普遍的误解。唯物主义所说的存在的第一性,首先在于确定了这样一个事实:有无意识的存在,但没有无存在的意识。由此决不能得出意识隶属于存在这样的宗教等级制的隶属关系。[18]

意识并不从属于存在,反之意识通过对具体理论和实践的肯定,可以在现实中支配存在。这就是卢卡奇标举的历史唯物主义辩证法。这里历史的意味在于,随着意识对存在的实际认识不断增加,意识对存在的支配能力亦将不断发展。在与其说是马克思主义,不如说是黑格尔主义背景下的有条不紊井然有序的历史线索中,任何一种机械反映论是没有地位的。

回到意识形态的问题,意识形态既然可以通过对具体理论和实践的肯定来支配社会存在,那么它的具体社会职能该如何认知?确切地说,如何既用社会历史观点去认清形势,又具体确定克服特定冲突的方式方法?两者孰先孰后?卢卡奇认为这里涉及总体和局部孰先孰后的问题。前者是指先以科学和哲学的客观视野把握革命发展的总体趋势,而后得出克服具体冲突的战略和策略;后者是指先确定具体策略,而后理论跟上,辅助宣传。卢卡奇认为对意识形态的这两种态度,也是列宁主义和斯大林主义的区别。为此他以斯大林20世纪20年代与托洛茨基在中国革命问题上的分歧为例,指出斯大林就是将亚洲式的生产关系简单排除出马克思主义体系,其输出的“理论”是建立在并不存在的中国封建主义解体之上。斯大林1939年又同希特勒签订和约,同样鼓吹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都是帝国主义战争,故而即使面对法西斯侵略,法国和英国工人应当采取当年李卜克内西的立场,认识到“敌人在我们自己国家内部”,如此等等。不说这些策略本身的成败得失,卢卡奇的结论是,斯大林是机会主义者,只从实际利益出发,对历史形势的理论分析不过是宣传手段而已。这同马克思主义的方法显然是背道而驰的。

那么,马克思主义的方法意味着什么?我们记得《历史与阶级意识》中卢卡奇开门见山地宣称正统马克思主义是一种方法,而不是马克思恩格斯的哪些具体观点的著名判断。在晚年《关于社会存在的本体论》这部论述社会存在与意识形态的收官之作中,他再一次重申了这一立场。卢卡奇指出,今天对于马克思主义的理解,依然有着策略主义的弊端。而马克思的学说必将是与时俱进、不断革新的。即是说,应当在真正的马克思的方法论基础上,科学地揭示当时总体经济形势和诸多问题,并指出其解决方法。而不是将马克思主义当年表述的许多范畴不加辨析地机械地用于当前形势。卢卡奇就此得出的结论是:在人类关于世界的思维的发展中,马克思的方法占有特殊的位置;因此,马克思的方法包含着这样一种可能性,就是它可以作为意识形态而参与克服社会冲突的斗争,它既能从思想上为解决这些冲突提供客观的科学基础,又能从思想上为自在的人类转变为自为的人类指明合乎人性的、合乎人类的发展前景。

这是说马克思主义的方法既有局部的战略策略意义,又有总体的世界观意义。卢卡奇的这个从总体上把握马克思主义,而不拘泥于一言一说的观点,在今天看来也是符合实际,具有积极意义的。卢卡奇的马克思主义文化思想,可以说是从谈方法起始,到重申方法为终。这样来看卢卡奇本人的物化、总体性、阶级意识以及意识形态支配社会存在等一系列思想,不但具有强烈的人文主义色彩,而且说到底也是开启了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模态,不论我们将这模态概括为与时俱进也好,还是削足适履也好。

【注释】

[1]卢卡奇:《小说理论》,《卢卡奇早期文选》,张亮、吴勇立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5—6页。

[2]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关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研究》,杜章智等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第79页。

[3]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关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研究》,杜章智等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第80页。

[4]卢卡奇:《小说理论》,《卢卡奇早期文选》,张亮、吴勇立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32页。

[5]卢卡奇:《小说理论》,《卢卡奇早期文选》,张亮、吴勇立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65页。

[6]卢卡奇:《小说理论》,《卢卡奇早期文选》,张亮、吴勇立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10页。

[7]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关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研究》,杜章智等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第19页。

[8]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关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研究》,杜章智等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第51页。

[9]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见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关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研究》,杜章智等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第152页。

[10]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关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研究》,杜章智等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第158—159页。

[11]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关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研究》,杜章智等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第238页。

[12]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关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研究》,杜章智等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第309页。

[13]卢卡奇:《关于社会存在的本体论·上卷——社会存在本体论引论》,白锡堃等译,重庆出版社,1993年,第5—6页。

[14]卢卡奇:《关于社会存在的本体论·上卷——社会存在本体论引论》,白锡堃等译,重庆出版社,1993年,第768—769页。

[15]卢卡奇:《关于社会存在的本体论·下卷——若干最重要的综合问题》,白锡堃等译,重庆出版社,1993年,第411页。

[16]卢卡奇:《关于社会存在的本体论·下卷——若干最重要的综合问题》,白锡堃等译,重庆出版社,1993年,第487—488页。

[17]卢卡奇:《关于社会存在的本体论·下卷——若干最重要的综合问题》,白锡堃等译,重庆出版社,1993年,第584—585页。

[18]卢卡契:《审美特性》第一卷,徐恒醇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第8—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