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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中国的基本国策

【摘要】:2014年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从法律层面将环境保护确定为国家的基本国策。把环境保护作为我国的基本国策,是由我国的国情决定的。发达国家在环境问题上走过的“先污染后治理”的弯路,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也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教训。

我国在1983年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宣布:“环境保护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一项战略任务,是一项重大国策。”此后,在多次国际环境保护会议上,我国政府一再重申这一政策,表明我国已将环境保护作为涉及整个国家和民族长远的、全局的利益和应优先考虑的基本国策。2014年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从法律层面将环境保护确定为国家的基本国策。把环境保护作为我国的基本国策,是由我国的国情决定的。

第一,我国的环境问题依然严重。我国在环境问题上面临双重压力。一方面,我国的生态破坏严重。森林覆盖率低、物种濒危、水土流失、土地沙化、草原退化的状况,使得环境的生物生产能力降低,有限的资源再加上较低的生物生产能力,给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困难。另一方面,我国环境污染严重,已成为制约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全国绝大部分江河湖泊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大气污染使许多城市的上空整日弥漫着驱不散的烟雾,很多城市陷入垃圾重围。环境问题不仅对我国的经济建设、人民生活造成极大危害,而且对我国人民健康和人口质量也产生了很大影响。

第二,我国人口众多,环境压力大。我国人均自然资源占有量少。据统计,我国人均资源占有量与世界人均资源占有量之比为:土地为27%,水为25%,林地为12%,农牧用地为25%。也就是说,在这些主要的资源方面,我国的人均资源占有量还不到世界人均资源占有量的四分之一。那么,我国环境所受的压力便是世界平均值的四倍以上。如果我们不珍惜和悉心保护这有限的资源和脆弱的环境,一旦使其失去了生物生产能力或者降低了生物生产能力,人民的温饱问题也将很难解决。

第三,避免走浪费资源和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发达国家在环境问题上走过的“先污染后治理”的弯路,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也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教训。为此,我们必须处理好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近期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走经济建设、环境保护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第四,保护环境就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环境保护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生命安全。国家要实现现代化,就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而劳动者是生产力中具有决定作用的因素。因此,在经济建设中,必须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不断提高环境质量和生活质量,才能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社会生产力才能得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