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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实务: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组织机构

【摘要】: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机构由理事会、执行董事会、总裁和若干业务部门组成。理事会理事会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各成员国选派理事和副理事各一名组成,任期5年,可以连任。临时委员会具有管理、修改国际货币制度和修改基金条款的决定权,成为事实上的常设决策机构。执行董事会执行董事会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负责处理日常业务工作的常设机构,由24名执行董事组成,任期2年。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机构由理事会、执行董事会、总裁和若干业务部门组成。

(1)理事会

理事会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各成员国选派理事和副理事各一名组成,任期5年,可以连任。理事通常由各国财政部部长或中央银行行长担任,有投票表决权;副理事仅在理事缺席时才有投票权。理事会的主要职能是:批准接纳新成员国和决定成员国的退出,决定或调整成员国的份额,分配特别提款权及处理有关国际货币制度的重大问题。理事会通常每年召开一次年会,一般同世界银行理事会年会联合举行,必要时可召开特别会议。因理事会过于庞大,无法根据国际金融形势随时讨论重大问题,所以1974年10月IMF又设立了由22个部长级会员组成的临时委员会,每年举行3~4次会议。临时委员会具有管理、修改国际货币制度和修改基金条款的决定权,成为事实上的常设决策机构。1999年,IMF理事会通过决议,将临委会改名为“国际货币与金融委员会”。

(2)执行董事会

执行董事会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负责处理日常业务工作的常设机构,由24名执行董事组成,任期2年。执行董事包括指定与选派两种。指定董事由持有基金份额最多的5个成员国即美、英、德、法、日各派1名,中国、俄罗斯与沙特阿拉伯各派1名,其余16名由其他成员国按选区轮流选派。执行董事不得兼任理事。执行董事会的主要职能是:接受理事会委托定期处理各种政策和行政事务,向理事会提交年度报告,并随时研究成员国经济方面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国际金融方面的问题。执行董事会每星期至少召开3次正式会议,履行基金协定指定的和理事会赋予它的职权。当董事会需要就有关问题进行投票表决时,执行董事按其所代表的国家或选区的投票权进行投票。2001年执行董事会下设了独立评估办公室,主要职能是对与基金组织职能有关的问题进行客观和独立评估,旨在加强基金组织内部审查,增强外部可信度,促进外界对基金组织工作的了解,并支持执行董事会机构管理和监督功能。

(3)总裁

总裁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最高行政长官,负责管理基金组织日常事务,由执行董事会推选,兼任执行董事会主席,任期5年。总裁可以出席理事会和执行董事会,但平时没有投票权,只有在执行董事会表决双方票数相等时,才可以投决定性的一票。IMF成立以来,总裁一直由欧洲人担任。总裁下设副总裁协助工作。副总裁人选由总裁提名,并经董事会批准。IMF自成立以来,共有11位欧洲人出任总裁,其中包括5位法国人。现任总裁为法国经济、财政与工业部部长克里斯蒂娜·拉加德,拉加德是该机构成立以来的第11位总裁,也是首位女总裁。拉加德提名中国央行前副行长朱民出任副总裁。朱民成为史上首位进入IMF高层的华人。

(4)业务部门

总裁、副总裁之下共设4大业务部门,即地区部门、职能和特殊事务部门、信息和联络部门以及辅助服务性部门。地区部门包括非洲部、亚太部、欧洲部、中东和中亚部以及西半球部。职能和特殊事务部门包括信息交流部、财务部、财政事务部、货币与资本市场部、政策制定与检查部、研究部、统计部、法律部和基金学院(联合维也纳学院、新加坡培训学院、中东地区经济与金融培训中心)。信息和联络部门包括对外关系部、驻亚太地区办事处、驻联合国办事处。辅助服务性部门包括人力资源部、秘书部和技术与综合服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