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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课程目标与具体目标关系的认知

【摘要】:《标准》确定的数学课程总目标明确了数学教育进展的方向,即:“进一步提高作为未来公民所必要的数学素养,以满足个人发展与社会进步的需要”。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者的有机结合,是《标准》的基本理念。《标准》提出的这六个具体目标正是体现了个体成长发展的这个自然过程。

《标准》确定的数学课程总目标明确了数学教育进展的方向,即:“进一步提高作为未来公民所必要的数学素养,以满足个人发展与社会进步的需要”。因此,《标准》对课程内容的选择、要求、处理上,都有了较大的变化,增加了算法、统计案例、推理与证明、框图等新的内容,对原有内容作了若干删减,此外,在处理方法、要求和侧重点上也有较大的变化,强调数学课程的数学价值和教育价值,突出学生的发展和社会需要。对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明确提出了六条具体目标。

这六条目标基本上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知识与技能;第二个层次是过程与方法,具体体现就是在这个过程中把握方法、形成能力,在这个过程中发展意识,比如应用意识、创新意识;第三个层次就是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一种对于人的全面和谐发展和社会发展的更高层次的要求。

但是,它们之间又是不可分割、互相联系、互相融合的,是一个整体,体现了过程与结果的有机结合。因为方法的把握、能力的形成必须以知识作为载体,以技能作为基础,而知识的学习和技能的形成又依赖于方法的把握和具备的各种能力;在发展能力的过程中,逐渐形成意识,在参与数学活动的过程中,提高学习兴趣,提高学习数学的信心,形成积极的学习态度,认识数学的价值和数学的教育价值,崇尚理性精神,培养良好的个性品质,进一步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者的有机结合,是《标准》的基本理念。其中,明确提出对“情感、态度和价值观”方面的要求,以及三者的有机结合是一个发展,是对数学学习和数学教育本质深入研究的体现。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文件中对现代人基本素养的提法是:思想方法、技能、知识。我们的理解是,作为人的素养,最终应该体现在他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推动社会发展的一种能动性,表现为个体的一种思想、精神、观念。而这种思想、精神、观念,这种能动性,表现为处理问题、解决问题中的能力和意识,而这种能力和意识又与技能、知识密切相关,知识和技能是形成能力和意识的基础。

但是,在教育的进程中,在具体的数学教育过程中,我们总是从学习具体的知识、训练具体的技能开始,在具体的数学活动中,逐步形成能力、发展意识,进一步发展为个体的思想、精神、观念。这是个体成长发展的一个自然的过程。《标准》提出的这六个具体目标正是体现了个体成长发展的这个自然过程。因此,这六条具体目标既有层次,又是不可分割、互相联系、互相融合的一个整体,它保证了在数学教育进程中数学课程总目标的实现。

基于对未来人才在创新意识、数学应用意识方面的要求,《标准》特别增加了对过程性目标的要求,如“了解概念、结论等产生的背景、应用,体会其中所蕴涵的数学思想方法,以及它们在后继学习中的作用”,因为只有参与了数学活动的过程,才能去感受一些东西,体验一些东西,发现一些东西,产生积极的情感体验,激发学习兴趣,诱发创新灵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