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采用狭义国际货物买卖法的观点。同时,在长期的国际货物贸易实践中,又形成了国际经济贸易惯例。国际货物买卖究其本质,属商行为。......
2023-07-31
一、国际贸易概述
国际贸易就是商品、货物或服务在世界各国和各地区之间的交换和流动。如果从一个国家的角度来看,一个国家或地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进行的商品和服务的交换活动,则称为对外贸易。国际贸易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国际贸易具有国际性或跨国性。国际贸易是一种跨国交易活动,这一特征使其与国内贸易区别开来。对于判断一项贸易活动是否是国际贸易,即其是否具有国际性或跨国性,国际上并无统一的标准。国际上流行的判断标准大致有三种:一是以当事人的国籍为标准,来自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的贸易就是国际贸易;二是以当事人的营业地为标准,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的贸易就是国际贸易;三是综合标准,综合考虑当事人的国际、营业地、要约和承诺的地点、货物或服务跨越国境流动等因素。《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采用的是营业地标准。公约第1条第1款规定:“本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
第二,国际贸易的标的物可以是商品、技术或服务,传统的国际贸易的标的物主要是货物,传统的国际贸易也仅指国际货物贸易。二十世纪以来,随着服务业的发展,服务产业在世界经济和各国的国民经济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跨越国境提供服务和消费服务日益普遍,服务贸易成为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最为明显的例证就是在世贸组织乌拉圭回合谈判中达成了《服务贸易总协定》。此外,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各国的技术合作日益密切,跨国技术转让和技术交易成为国际经济交往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技术也成了国际贸易的重要对象。
第三,国际贸易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等价有偿交易,国际贸易是一方交付货物、服务或技术给另一方,另一方接受货物、技术或服务并向其支付价款的商事交易行为,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这一特征使国际贸易与国际捐赠、国际援助等区别开来。
二、国际贸易法概述
(一)国际贸易法的概念和调整范围
对于国际贸易法的概念,我国学者的表述不尽相同。一般认为,国际贸易法是调整国际贸易关系以及与国际贸易有关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具体而言,国际贸易关系是指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私人主体之间为交换商品、技术和服务而形成的关系,包括国际货物买卖关系、国际技术转让关系和国际服务贸易关系。这些国际贸易关系都是平等的私人主体之间的关系。与国际贸易有关的其他关系包括如下几种关系:
一是为便利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而提供的运输、保险、支付结算服务,由此在运输公司、保险公司以及银行同国际贸易当事人之间建立起来的国际货物运输关系、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关系、国际贸易支付关系,这些关系仍然是平等的私人主体之间的关系。
二是出口国政府和进口国政府在管理对外贸易活动的过程中在国家与国际贸易当事人之间形成的国际贸易管理关系,在这种关系中,一方是管理者,一方是被管理者,二者的法律地位不平等。
三是为了消除国际贸易壁垒促进国际贸易自由化,协调各国贸易政策而形成的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国际贸易政策协调关系。调整这些关系的法律制度都属于国际贸易法的范畴。
根据上述对国际贸易法调整对象的分析,国际贸易法的内容应当包括:调整平等私人主体之间的国际货物贸易关系、国际技术贸易关系、国际服务贸易关系、国际运输关系、国际运输保险关系和国际贸易支付关系的国际货物贸易法、国际技术贸易法、国际服务贸易法、国际货物运输法、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和国际贸易支付法;调整国际贸易管理关系的国际贸易管理法,即国家管理对外贸易的法律制度,如外贸法、海关法、关税法、外汇管理法、反倾销法、反补贴法、反垄断法等;协调各国贸易政策的国际法律制度,主要的是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制度。
(二)国际贸易法的作用
国际贸易法作为调整跨国贸易活动的规范,无疑具有重要作用,概括起来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调整贸易活动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国际贸易不同于国内贸易,由于不同当事人按照其国内法的权利和义务不同,这就需要在国际贸易领域有统一的规范,便于当事人更好地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并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统一的商法规范和国际贸易界普遍接受、普遍遵守的国际贸易惯例,直接调整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促进全球共同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国际贸易是资源的共享和流通,国际贸易必须从促进人类发展的目的出发,并以此为归宿。不同发展水平的国家都应从国际贸易中获益,各国都有保护资源的义务,对于危及人类共同发展的贸易行为,对于破坏人类生存环境的贸易做法和政策,应在国际范围内予以禁止。
第三,调整国家间贸易关系。跨国贸易是跨境贸易,是不同国家和地区当事人进行贸易,国家间贸易如何,直接影响到贸易当事人的贸易活动及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国际关系最早从贸易关系开始,而贸易关系是通过国家间的贸易协定确定的。现在普遍接受的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即是国家间贸易关系的体现。
第四,为解决国际贸易纠纷提供准则。在国际贸易过程中难免产生商事争议和国家间的贸易争议,国际贸易法在实体法和程序法方面,都为国际贸易争议提供了准则。
有关国际贸易法的文章
国际贸易法的渊源有多种形式,每种形式的约束力程度及作用范围有所不同,构成了国际贸易法渊源的一个重要特点。国际贸易法的渊源具有双重性,既有国际法渊源,又有国内法渊源。此类的决议对国际条约的制定均起指导性作用,因而它们也都是国际贸易法的渊源。即使大陆法系国家也不得不承认国际贸易判例在英美法系国家之国际贸易法中的重要地位。......
2023-07-31
承运人、托运人和收货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受国际货物运输法的调整。在国际货物运输合同项下,托运人、承运人、收货人之间产生因货物运输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时,在通常情况下,国际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形式是由承运人单方面拟订、签发的货运单证。国际货物运输中,人们根据不同的运输种类制定专门的法律来规范当事人的活动。......
2023-07-31
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受让人按照约定使用技术,支付使用费,承担技术保密义务。技术引进是指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团体或个人,通过贸易或经济技术合作的途径,从中国境外的公司、企业、团体或个人获得技术。审批机关依法进行审查后批准。在我国审批是技术引进合同生效的必备要件。......
2023-07-31
一般来讲,服务贸易是指国际服务贸易,即国家间服务输出(出口)和服务输入(进口)的一种贸易形式。国际服务贸易还可以进行多种分类:1.按国际服务贸易的表现形式划分。国际追加服务是伴随着货物贸易而追加的一系列服务,包括:产品初始阶段......
2023-07-31
在国际贸易组织设立中,因美国倡议,经各谈判方同意,国际贸易组织宪章和《1947年GATT》均就保障措施进行了规定。为了防止成员滥用紧急保障条款,防止“灰色区域措施”蔓延,乌拉圭回合达成了《保障措施协议》。该协议以《1994年GATT》第19条规定为基础,对于适度实施保障措施、遏制乃至消除“灰色区域措施”具有重要意义。据此,一成员在实施保障措施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进口急增。《1994年GATT》与《保障措施协议》对此未做出明确解释。......
2023-07-31
不同国家的国民是国际经贸活动的直接参加者,国际贸易争端多发生于此类当事人之间。国家之间的国际贸易争端是指主权国家在经济交往中所产生的争端。即除了通过法院解决争端的方法外,其他各项解决争端的方式均可称之为ADR,包括双方当事人之间进行的谈判协商,或由第三人调解或仲裁等。另一种观点则把仲裁排除在ADR之外。该观点认为,在ADR的情况下,争端的解决有赖于争端各方自动执行他们之间业已达成的解决争端的方案。......
2023-07-31
WTO协定的实施,对于限制国际贸易管制起到了良好作用。有关国际贸易管制的国际条约是协调、规范各缔约国对外贸易管制法律的国际条约。对进出口贸易的法律管制,包括进口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等措施;对出口贸易的法律管制,包括出口关税,奖励出口措施,出口管制措施。......
2023-07-31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