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宽容的词义与形而上思考——第十三届中韩学术大会论文集成果

宽容的词义与形而上思考——第十三届中韩学术大会论文集成果

【摘要】:我国当代学者也从不同角度对宽容做出了解释。随后,沃尔泽对于“态度”做了进一步的说明:第一,是关于为了和平而顺从地接受差异性的宗教宽容;第二,“兼收并蓄成一统”,在某种程度上抹杀差异性,并采取了被动、消极的态度;第三,这种态度同中国典籍中表达的“容忍”一样,具有道德意义;第四,态度的核心就是尊重,这与第二种态度相反,而这恰恰是维护和尊重了差异性。以上我们分别了解了中西方对于宽容诸多的解释。

中国典籍中有关宽容的记载,大多表达“宽恕、原谅以及不计较”的意思。现代汉语中宽容一词由“宽”和“容”两个字组成,在古文中两个字单独使用时也有表达宽容的意思。在许慎的《说文解字》中“宽”表示为“度量宽宏;宽厚”,贾谊《过秦论》“宽厚而爱人”等就体现了这一含义。“容”字在《说文解字》中解释为“容,盛也”。就字形而言,“宀”是房屋的代指,“谷”则指两山之间狭长而有出口的低地,这都体现了容纳的意思。《汉书·五行志》中“言宽大包容”,以及《史记·乐书》中的“广则容奸”都体现了“容”的本义容纳。

我国古代“宽”和“容”二字连用来表达“容忍,包容”的也有不少,如《庄子·天下》中讲到:“常宽容於物,不削於人,可谓至极。”与其类似的解释有《汉语大词典》中“宽厚能容忍”“包容,原谅”。《庄子·杂篇·庚桑楚》:“不能容人者无亲,无亲者尽人”,这里庄子再次提到了“容”,强调了“容”的重要性。同时与宽容一词所表达的意蕴相近的还有孔子的忠恕之道。曾子也曾表示,他一生一以贯之的就是孔子的忠恕之道。

从以上分析看来,我国古籍中无论是“宽”和“容”单独使用,还是将“宽”和“容”二字连用,大致有以下含义:一是容纳、包容;二是宽厚且能容忍;三是不斤斤计较,原谅。这些含义多指向道德领域。我们也可以找到涉及经济法律层面的论述,如减免赋税和减轻刑罚,《旧唐书韩思复传》中:“思复少袭祖爵。初为汁州司户参军,为政宽恕,不行仗罚。”但这些都不占主流。究其原因,我国古代从春秋战国时期开始,诸子百家从讨论人本身出发,无论是主张“性善”“性恶”,还是“性善恶混”,都使宽容从人性的角度体现了浓厚的价值意味。

我国当代学者也从不同角度对宽容做出了解释。李德顺先生对宽容做了这样的定义:“宽容是一种以价值多元化为根据的理性化、明智的生活态度和实践方式”[1]。具体地说,宽容首先意味着现实主体对价值多元化的承认;其次,意味着不同主体之间尊重和承认彼此的平等地位;再次,意味着现实主体对于不同价值标准的客观理解;最后,意味着现实主体对价值标准的坚守。所以,宽容不等于无原则,不等于轻视真理、摒弃和谐;恰好相反,宽容才真正意义上有助于大家共同发现真理、维护真理。我国学者贺来对宽容也做过界定,在此之前他首先对于“宽容精神”从三个层面进行了解读,但核心在于“容忍”二字,容忍“所谓出格”的做法和行为,容忍他人对于自身观念的驳斥,以及容忍人的弱点甚至缺点。基于此,贺来认为,“宽容乃是一种建立在对人与世界的多样性、真理的相对性与人性的多面性自觉意识基础上的理性和明智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与人生态度,是在处理人际关系所存在的差异、矛盾和冲突时所表现出的一种成熟通达的美德和境界”[2]。学者羊芷萱对于宽容有独特的见解,认为宽容不仅仅局限于原谅,而且“宽容是一种极致”[3],而这种极致有三个层面,即放下、理解和从容。苗润田则认为:“宽容是一个人际关系方面的范畴,是德性主体在人际交往过程中对异己物(人与事、言与行等)的容忍和尊重;是德性主体为了避免不必要的冲突和对抗,采取的包容、原谅、不计较的理性方法和态度。”[4]

在中国典籍和中国学者对于宽容的界定中,我们可以看到宽容多在道德语境下提出,更多表现为主体的自我修养。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封建社会当中,“宽容”不是双向的而是单向的,是统治者采取无论是经济手段还是法律手段对于人民的“减重”,只是一种怀柔政策,最终目的依旧是加强统治,这与西方语境下的宽容是不同的。不同之处下文会涉及。

《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对“宽容”做了比较全面的定义:“一个人虽然具有必要的权利和知识,但是对自己不赞成的行为也不进行阻止、妨碍或干涉的审慎选择。……宽容要求做出正确的、给不同意见留有余地的判断。”[5]这种解释最终将宽容归结为一种选择和判断。我认为这有赖于依照个体本身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宽容往往在不同人身上体现出差异性的原因也就在于此。值得一提的是,房龙在《宽容》一书中引用了《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对“宽容”所下的定义:“宽容(来自拉丁文tolerance——忍耐):允许别人有行动和判断的自由,容许和没有偏见地忍耐那些不顺从自己的或被普遍接受的行为或观点。”[6]这种定义强调“容忍”和“忍耐”,以尊重他人为前提,承认他人的自由。

迈克尔·沃尔泽认为宽容是一种态度,“宽容被理解为一种态度或一种心境,它描述了某些潜在的价值”[7]。随后,沃尔泽对于“态度”做了进一步的说明:第一,是关于为了和平而顺从地接受差异性的宗教宽容;第二,“兼收并蓄成一统”,在某种程度上抹杀差异性,并采取了被动、消极的态度;第三,这种态度同中国典籍中表达的“容忍”一样,具有道德意义;第四,态度的核心就是尊重,这与第二种态度相反,而这恰恰是维护和尊重了差异性。

让娜·赫施说:“真正的宽容与人权系同根所生。从这条根同时生长出意志自由和真理。”[8]这句解释明显与西方的自由主义相关,而西方社会一向倡导人权与平等,“与人权同根所生”就体现出了宽容的平等意味。

从西方的文献和学者对于宽容的界定中,我们不难发现,不同于中国对宽容的定义多倾向于道德层面,宽容在西方更多是强调“尊重、理解”以及在平等的前提下让人们进行自由的选择,这与西方的文化氛围紧密相关。

以上我们分别了解了中西方对于宽容诸多的解释。作者个人比较倾向于李德顺先生对于宽容的定义,即将宽容落脚到“生活态度和实践方式”上,但我认为加上宽容的主体以及平等意味也许更为完善,因为宽容的发出者可以是一个人、一个家庭、一个社会,甚至是一个民族,同时当今时代的宽容也不再像古代那样含有“单方向、不平等”的意味了。因此,这里试着给宽容做出定义:宽容是个体或者群体面对多元的价值观时不是采取独断的否定,而是平等地、理智地对异己的言论或者行为做出自由选择的价值观念。下面就从定义出发,进一步谈论宽容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