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高华、徐吉军主编:《中国风俗通史》,上海文艺出版社2001年版。冯贤亮:《太湖平原的环境刻画与城乡变迁》,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郭正忠主编:《中国盐业史》(古代编),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黄丽生:《淮河流域的水利事业:从公共工程看民初社会变迁之个案研究》,台湾师范大学历史研究所1986年版。江苏省教育实业联合会:《江苏省农业调查录》,华通印书馆1924年版。......
2023-07-31
明初苏北作家撰写的《水浒传》所描写的武侠人物武松长期受到苏北民众的敬仰。武松广为人知的故事主要有三:一是打虎;二是杀死乃嫂潘金莲,斗杀西门庆;三是杀死张都监一家。
杀死张都监一家15人中,除张都监、蒋门神、张团练及亲随5名外,另有养马的后槽1人,厨房丫鬟2名,夫人、奶娘等3人,儿女3人,以及武松曾短恋过的玉兰姑娘。如果说西门庆、张都监等人被杀尚是罪有应得的话,但杀死其夫人、奶娘、儿女等则完全是滥杀无辜。杀潘金莲则是虐杀。武松杀嫂时,“两只脚踏住她两只胳膊,扯开胸脯衣裳。说时迟,那时快,把尖刀去胸前只一剜,口里衔着刀,双手去斡开胸脯,取出心肝五脏……”。施暴者长期被视为英雄,现在在阳谷县有富丽堂皇的武松庙。20世纪70年代以前,淮北许多地区的说书人,甚至普通村民会演唱以武松为主题的鼓词和戏曲。
不管是否存在着必然的联系,苏北地区类似武松式的灭门事件是非常普遍的。康熙年间,“滨海灶户聚众仇杀”。宿迁方志称:“民情好讼喜斗,小有忿争,动相仇杀。”淮阴张圩地区乡民,“小有不合,挥拳取决;甚有清早纠众,各执武器,围攻敌人之门者,谓之打闪门仗”。一份报纸称:“江北民性,比较强悍。只要受了委屈,往往不顾一切,以求泄愤。”
另据史料所载,清代沛县陈家庄陈氏家族内部发生了一次灭门事件。被杀者陈网习练过武术,经常欺负乡邻。为了清理门户,陈家习武男丁在武术好手陈凤阁带领下,包围陈网的住房,杀死陈网、陈妻、陈子及3个女儿。陈的子女均未成年,其子被族人从邻居家抱出,用切马蹄的长铲铲中腹部,再被扔进火中活活烧死。族人杀死陈网全家的逻辑是“斩草不除根,祸害殃全族”。宣统年间,宿迁县丁咀集董丁三花与钱立本争夺集市收益,丁收买了钱的看家练勇,聚众突袭,杀钱家老小30余人,并放火焚毁全部住房,仅钱子鸿轩远在沭阳,得以幸免。被誉为“武术之乡”的沛县朱楼村,早期的武术人物王大个子、王二个子、党明珠、胡尚义等,均因在原籍杀人而来此村避居。其中,“侠士”党明珠,曾在家乡杀“土豪”7人。
许多地方甚至防邻如防寇。淮阴吴二堡,“人家多有碉楼”,“而墙头多不覆草,望之童然”。这是因为“盖恐人纵火也”。
1915年,沛县杨、苑两家因讼生怨。苑家以苑五为首,暗害了杨家1人,事泄后,苑家杀人者被庙道口民团局马心蔚抓捕。1918年,苑五勾结土匪,烧了马心蔚的家,杀死其弟马心京等人。1920年,土匪抢劫炮车镇(今属新沂)鲍玉清家,烧死鲍全家。1927年,土匪攻破睢宁十家墩圩寨,该圩内共有三四百户人家,土匪杀死827人,许多婴儿被活活扔进火中烧死或是擗死。其中,鲁俊廷1家8口、邱永彻1家9口、祁文起1家7口、朱老利1家12口,均仅剩1人。同年,土匪攻破新沂金圩寨,杀死金姓300余人,有的儿童被活活擗死,幼儿则被直接摔死。与土匪有怨的蒋守义一家无一幸免。
至今苏北人吵架时还经常使用这样的语言:“我要杀你全家!”“拼我一个人,杀你一家。”这基本体现了淮北社会长期失序、暴行充斥的历史真实。也反映了淮北人鱼死网破、不惜与仇家同归于尽的极端心态,所谓“斗讼攘夺,毁家丧身而不顾”。
江南人吵架最刻毒的语言是:“杀千刀”(凌迟)。这多少反映了江南人的“法治”意识。当然,也反映了江南的健讼之习。在精于计算的江南人看来,与仇家同归于尽的选择,是极不合算的。他们更愿意不惜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把仇家送上法庭,让仇家蒙受财富甚至生命损失,而又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
当然,也有的地区,如苏州,“风俗尚属淳厚,男耕女织,热心善事,酷爱和平,无私斗健讼之风”。
需要指出的是,某些苏北人对待本为乡邻、同族,甚至近亲的“仇家”,在复仇时往往采用虐杀的方法,以最大限度地增加死者的痛苦。1919年,瓦窑(今属新沂)地主马启恒因一截断树与其厨师彭万柱之子彭三德发生怨隙。两年后,彭三德率土匪围攻马家,逼死马启恒。1922年,马启恒胞兄马启太借官军势力,打死彭三德,活捉了彭的同伙马四。马启太把本为同宗的仇家带到其弟坟前,在“人山人海”的围观者面前,开始了复仇:
一颗血淋淋的人头,被浇上煤油,放在烈火熊熊的柴堆上,刹[霎]时,面目全非,血腥熏人,这便是向郯城驻军索取来的彭三德首级。
坟前:架一口烧得翻滚的油锅,赤身裸体的马四,被反臂捆绑在靠近油锅的木桩上。一旁,曾连长手操利刃,从马四身上,一块一块往下割肉,一块一块放入油锅,又一块一块捞起,强逼马四自食。此时的马四,咬牙闭目,似无知觉,嘴脸被刀尖戳得血肉模糊,不堪辨识。
彭三德的两个兄弟,被当场杀死在马启恒坟前,另一兄弟多年后仍被马家杀死。
1931年1月,宿迁苗理之攻打其盟兄弟唐盛斯家,放火焚烧唐占据的炮楼,唐被迫从楼上跳下。苗理之“立命家丁对准唐盛斯头部开火,把一梭子弹全打光,打得脑浆迸裂,尸体倒地;接着,苗理之又命人将唐的尸体抬到草堆上,浇上煤油,点火焚尸”。次日,回圩的百姓,“看了一具具尸体,一片片血迹,看了唐盛斯一家三口都被烧成黑乎乎的火棍头,只有尺把长……”
由于家族观念淡漠、轻视亲情,亲属之间的械斗也并不鲜见。《聊斋志异》中的《陈锡九》篇,生动地描写了邳州富室周某与其贫婿陈锡九之间的构诬与争斗,具有深刻的寓意。在现实世界,这类事件更是司空见惯。清末清河县葛泳磬与胞兄葛恒磬口角,前者被后者用剪刀剜瞎眼睛,并杀死。
淮北土匪在打家劫舍中所表现出来的小利灭亲之非人性实乃骇人听闻。如,民国初年,睢宁陆庆元伙同陆宪明等,抢劫时放火烧死族兄。桃源姜西恩,勾引匪帮抢劫自己的祖父家。
在苏北不少地区,本该被人唾弃的盗贼,却成了“高贵”身份的象征和荣耀的本钱。清末,袁甲三在淮北惊讶地发现那里的农民竟不惜花费巨资为盗跖修建了豪华的庙宇。显然,具有土匪经历的人在当地享有广泛的声望。《博物志》云:盗跖冢在徐州大阳县西;淮安山阳县有地名三郎庙,三郎即盗跖。
一些拥有暴力手段、为非作歹的人物,却往往被乡民所神化。如在淮阴,“抬天会及史守法等以十三人横行里曲,其著者曰孙纲、郁仁、魏之恒、董大本,皆一时斗士,擅点穴功,武壮不法。而郁仁为尤著。仁字宝泉,淮阴人。乾隆间,宝应金介甫聚好事者习拳于史庄,仁师事焉。尝晓起,举足击庭树,树杪露落如雨,不沾一滴,其捷如此。苏抚廉其勇,行县求之急。仁遂就逮,过扬州,扬州有周大刀者,使双刀,重十斤有半,称土豪。太守闻仁名,谓‘子能锄此害马,吾愿为子了官事’。仁于茶肆中批周颊,三日而死。太守喜,践所与约,仁遂免于刑。此乡导告吾侪者也”。淮阴鲍家大汪乡人所流传的汤六括,“精拳技,能背跳大闸,抬天会之雄也。其妻称汤四奶奶,擅点穴功,合字营兵尝樵于厂侧,以指按之皆仆,人莫敢近”。淮阴汤家集,乡民曾传言,张传善家藏有镔铁刀,“实为潭州总管故物”,“刀紫色,长六尺,岁久不锈,有警则鸣,截疟胜于杜诗”。
在淮阴陈圩,民国年间流传着陈尔介的许多传说。陈“蓄打手甚多:如生揭树皮之夏步封,如神拳手薛文举,大刀王五,不可胜纪”。淮阴杨庄,1931年前后,“青红帮友三三五五,公然过市,公然杀人。其帮首老巢,即在此镇左近,渔沟三棵树,焚掠成墟,皆其所为”。在淮阴武举科场,“道咸间有瞎二太爷者,慷慨负侠气,专教冒籍武童,每府县考,以腕力翼蔽后进,人莫敢问。武场中无不知有瞎二太爷者”。
这些边缘人物的声望和地位,就在于他们在一定程度可以不受约束地欺压平民、从不公正的社会秩序中获得较多的利益。苏北民众对暴力人物的崇拜,是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长期发展的产物。江南总督赵弘恩奏棍徒为害时称:“受害之家,又复畏首畏尾。或惧日后报复,或忧官事牵连,隐忍含糊,不行控告,以致此辈无所忌惮。”
事实上,凡各地乡里所传之武林人物,基本上系捕风捉影、以一夸百。更常见到的是,在苏北,造福张里、增加利薮的人,往往为亲友抱怨、指责、诟詈,每位亲友都感觉自己从施善者那里获得的利益太少,后者甚至沦为前者打劫的对象。相反,那些为害乡里之人,因为可以从人们手中掠走财物,耀武扬威,乡民真实地感受其威力的强大,所以,对这些人总是充满敬畏,以至于神话。从中亦可见苏北社会伦理的衰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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