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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风俗史:回回人的生活习俗及信仰

【摘要】:唐代,大量信奉伊斯兰教的西域人和阿拉伯人进入中国内地经商、学习、从政,他们被称为“回回”。明永乐皇帝视墓园为国宝,下诏予以保护。南京、镇江、扬州、常州、苏州等地均有回回人居住。六套有清真寺一所,平素不诵经,不礼拜,但不食猪肉、狗肉,女孩子不嫁给汉人。回教徒与汉族基本无异,但不与汉族通婚。葬后3日,再回到坟地,有钱人家多杀牛马以慰劳亲友及邻里和乞丐。语言、装束与其他教众无异,被称为“汉回”。

唐代,大量信奉伊斯兰教西域人和阿拉伯人进入中国内地经商、学习、从政,他们被称为“回回”。回回在唐初即进入江苏,武德(618—626年)中,吗喊叭德(旧译谟罕蓦德,又译穆罕默德)的门徒中有四大贤人到中国传教。一贤传教广州,二贤传教扬州,三贤、四贤传教泉州。扬州很快成为伊斯兰教民的集中地。唐至德(756—758年)初,平卢节度副使田神功“兵至扬州,大掠居人,发冢墓,大食、波斯贾胡死者数千人”。

南宋周密写道:“今回回皆以中原为家,江南尤多,宜乎不复回首故国也!”可见南宋时江南回民尤多。

南宋时,西域人普哈丁在扬州创建清真寺。到清代,扬州共有3座清真寺。普哈丁死后葬于扬州。墓始建于德祐元年(1275年),历元、明、清三代,其墓屡有扩建重修。墓园原专为安葬普哈丁,后来又陆续安葬了许多其他阿拉伯人。墓内有宋、元、明、清古墓葬的石脊、墓碑、浮雕。明永乐皇帝视墓园为国宝,下诏予以保护。清廷也对墓亭进行了多次修建。墓园里还集中保存了元代遗留下来的阿拉伯文墓碑。

元代伊斯兰教民大量进入江苏。《明史·西域传》称:“元时回回遍天下。”回回是当时政治地位高于汉人和南人的色目人,有的做官当兵,有的经商、作工,也有的行医、传教等。南京、镇江、扬州、常州、苏州等地均有回回人居住。元文宗至顺年间(1330—1333年),镇江路共有回回684名,居住在路的录事司,即镇江城里的人最多575人,丹徒县42人、丹阳县58人、金坛县9人。镇江城里除住有汉族及回回人以外,还住有蒙古、畏兀儿(维吾尔)、也里可温(基督教徒)、河西(西夏人)、契丹、女真等族人,回回的人数仅次于汉族。住在录事司的575名回回人中,“久居其地而有恒产者”296人。可见,元代镇江城里的回回人家大多生活富裕。

集庆路(南京)录事司下辖上元、江宁、句容3县和溧水、溧阳2州。至元二十七年本路录事司在城的户籍中,色目人149户,2919口。江宁县哈剌赤人483户,4137口。上元县哈剌赤人788户,色目人17户,蒙古人14户,畏兀儿、回回、契丹人各1户。句容县哈剌赤人737户,平章养老300户,各投下元拨户内析居户300家(哈剌赤73户,秃秃哈223户,平章养老4户),秃秃哈另项也速歹儿元掳躯口870户,色目11户,蒙古人7户,畏兀儿1户,回回人2户,河西人1户。溧水州哈剌赤1050户,秃秃哈219户,各投下户123家(哈剌赤89户,秃秃哈34户),北人41户(色目人6户)。溧阳州怯怜口742户,秃秃哈643户,北人117户,色目人19户。

元代在金坛任达鲁花赤的有:元世祖至元十二年任职的拜降,至元十三年的赤黑迷失,至元十五年的要斜不、回回人沙不丁,至元十九年的爱速丁,至元二十年的众家奴,至元二十一年的蒙古人亦不剌因,至元二十二年的阿散;成宗大德二年的阿老瓦丁,大德四年的火者、大德六年的兀都蛮;武宗至大三年的拜住;仁宗皇庆二年有阿思兰也奴,仁宗延祐二年的蒙古人定童,仁宗延祐三年的回回人罗里;英宗至治二年的云童,英宗泰定二年的蒙古人哈剌不花;文宗天历元年的阿赤;明宗至顺二年的河西人李察罕。县主簿有回回人阿老瓦丁、畏兀儿人九十不花、高不安歹、回回人亦剌马丹。县尉有石抹五十六、哈剌、吴石里罕。

在太仓任达鲁花赤的有苦思丁、别古思、乌马儿、答木丁、伯家奴、宋忽儿海牙、燕木儿、薛云赤干、思提连、脱烈迷失、乌马儿、畏兀儿人沙的、畏兀儿人八忽、伯颜察儿、回回人都鲁迷失、畏兀儿人哈利不花、回回人马合麻沙、蒙古人月鲁铁木儿、拜降、教花、阔阔歹、回回人完泽、蒙古人赛因不花、赛甫剌、哲里也台。另外,知州有密而可马、河西人偰傒斯。同知有小云赤海牙、真不花、观音奴、高昌人和尚、铁穆儿普华。判官有蒙古人忽都帖木儿、暗都剌。教授有护禄赐不花。

苏州有清真寺2座。一座在砂皮巷,一座在铁局巷。

清代,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八月教士薛琦在高邮前七伍建立清真寺,其地在湖西水南,有回民300余户,号曰“回子伙”。同治三年(1864年),教士马贵兴、刘天兴、马宏兴共同在城内忠三铺建立清真寺,有屋2进6间。高邮有伊斯兰教徒2000余人。

阜宁的回教徒大都聚居在东坎、六套两处,以火、沙二姓最多。六套有清真寺一所,平素不诵经,不礼拜,但不食猪肉、狗肉,女孩子不嫁给汉人。

满洲入关后,镇江有镇海营,皆八旗子弟。后在江宁设满洲驻防营,在镇江设蒙古驻防营。据宣统年间户部的人口册,江宁驻防有8807人,京口驻防5858人。辛亥革命时,京口旗民未遭杀戮,江宁旗人死亡较多,剩余满民则改易汉姓,穿汉服,逐渐同化,与汉民没有区别。回教徒与汉族基本无异,但不与汉族通婚。

回回人死后,有专门的浴尸人,用大铜瓶从口中灌水,以洗去肠胃中的秽气。再从头到脚洗净,用帛拭干,用苎丝或绢或布作囊,把裸尸裹起来,放入棺中。棺材用薄松板,仅能容身,没有其他陪葬品。洗尸的污水存放在屋下的坑中,用石覆盖,称为“招魂”。在坑上放置桌子,每4天用饭祭祀一次,共祭祀40日,其棺即抬出安葬。在亲人快死之时,眷属均以刀划面(剺面),披头散发,毁坏衣襟,躃踊号泣。出棺之时,富人则让人持烛撒茶果于道路。然后按长幼次序拜跪,戴教服者舔靴尖,互相慰劳。葬后3日,再回到坟地,有钱人家多杀牛马以慰劳亲友及邻里和乞丐。有的死者被送至坟地,剥去棺材,赤身安葬,以尸面朝西。

1931年,全省(包括上海)在籍回教徒有23690人,以南京最多,苏州、镇江、扬州等地次之。教民们自建清真寺,以阿訇主持。语言、装束与其他教众无异,被称为“汉回”。但不与外教通婚,以从事古玩及饮食业者为多。民国时,满人习俗与汉民无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