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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风俗史》研究成果:民俗学观察与历史考证

【摘要】:1920年国立北京大学成立歌谣研究会,不久,创办《歌谣》周刊,从民俗学角度研究歌谣。1928年国立中山大学语言历史学研究所出版顾颉刚编著的《孟姜女故事研究集》(共3辑),厘清了孟姜女传说的变化轨迹,是运用严谨的史学规范研究民俗学的典范。杨树达的《汉代婚丧礼俗考》从《汉书》《后汉书》等正史中辑录大量婚嫁、丧葬习俗材料,为民俗学、人类学、社会学、历史学的研究提供了参考。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是认识古代人类社会与风俗习惯的钥匙和标尺。

自周至清《周礼》《仪礼》《礼记》规定了华夏和汉民族的长幼、尊卑、节令、饮食、居家、待客、交往、婚嫁、丧葬等主要礼节,并形成了主体的风俗习惯。

尚书·禹贡》《山海经》《史记·货殖列传》《汉书·地理志》《论衡》《淮南子》等较早地叙述了远古西汉时期不同地区的物质文化神话、地理、物产和风习的差异。

东汉应劭所著的《风俗通义》记述了许多习惯、轶闻、信仰、音律、行政、乐器、司法、神灵等事项,其关于姓氏源流的记载,是非常重要的家族史资料。

此后,晋代周处的《风土记》、南梁宗懔的《荆楚岁时记》、干宝《搜神记》、贾思勰《齐民要术》、段成式《酉阳杂俎》、李淖《秦中岁时记》、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吴自牧《梦粱录》、范成大《吴郡志》、陶宗仪《南村辍耕录》、谢肇淛《五杂组》、顾禄《清嘉录》等著述均对风俗做了专门的阐述和记载。

晚清常州学者张亮采的《中国风俗史》辑录了原始社会明朝的风俗资料(作者分为浑朴、驳杂、浮靡、由浮靡而趋敦朴四个时代),系统地叙述了中国4000余年的风俗。

1920年国立北京大学成立歌谣研究会,不久,创办《歌谣》周刊,从民俗学角度研究歌谣。1928年,国立中山大学成立民俗学会,创办专门的民俗学期刊,编辑民俗丛书。1930年,江绍原、钟敬文、娄子匡、朱自清、钱南扬等在杭州成立中国民俗学会,创办《民俗》周刊、《民间》月刊。

绍兴人双黛馆主(金啸梅)的《全国风俗大观》主要辑录了北京、天津、辽宁、吉林、山西、内蒙、广东和浙江的风俗。关于江苏的风俗,仅录《阳羡风俗志》一篇。

1928年国立中山大学语言历史学研究所出版顾颉刚编著的《孟姜女故事研究集》(共3辑),厘清了孟姜女传说的变化轨迹,是运用严谨的史学规范研究民俗学的典范。

瞿兑之的《汉代风俗制度史》主要辑录正史资料,从职业、资产、物价、税役、移殖、交通、国用、政制、军制、刑律、社交、习俗、建置、居处、衣饰、器用等方面陈述了汉代的风俗制度。瞿兑之的《人物风俗制度丛谈》则是笔记小说式的掌故集。

杨树达的《汉代婚丧礼俗考》从《汉书》《后汉书》等正史中辑录大量婚嫁、丧葬习俗材料,为民俗学、人类学社会学历史学的研究提供了参考。

胡朴安的《中华全国风俗志》分上、下两编,上编摘自历代史志、笔记,下编抄录近代的报刊、杂著,把散见于卷帙浩繁中风俗民情的资料加以整理,是非常系统的中国风俗史资料汇编。

娄子匡的《新年风俗志》收集了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南、湖北、河南、甘肃、广东、广西、四川、云南、贵州共13个省的年俗资料。

卫聚贤于20世纪30年在南京发掘六朝古墓时发现新石器时代遗址,并从杭州古荡地区的古墓中发现陶片等物。其间,他还在余杭良渚、金山卫戚家墩等处进行考古发掘活动,认为“古代吴越自有其本位文化”。1937年出版了《吴越文化论丛》。

尚秉和《历代社会风俗事物考》接近现代意义的学术专著,对原始时代至唐朝的生活习俗进行了考辨,特别是对周朝风俗的考辨尤为精当。

日本学者白川静《中国古代民俗》的主要内容包括民俗学的方法、古代歌谣与民俗、言灵思想、诗经民俗学、卜辞世界、语部与巡游者、月令与岁时记等方面。

邓子琴《中国风俗史》据说原稿有3篇,即“宗法时代”(先秦—西汉)、“门阀中心时代”(东汉—唐末五代)和“士气中心时代”(即“泛伦时代”)(北宋—民国),目前所刊,仅有后2篇。

姜彬《稻作文化与江南民俗》内容包括江南稻作的起源和演变、稻作生产的耕作习俗与乡规民约、稻作生产和民间生活方式、稻作生产与民间礼俗等。

秦永洲的《中国社会风俗史》和《山东社会风俗史》均着重对具有普遍性的传统风俗,如服饰、饮食、节令、婚姻、生老、丧葬、信仰等进行系统介绍,把传统风俗与现代社会、雅文化与俗文化紧密接轨,对所涉及的民俗事象、物象,由风俗衍生出的典故、成语、谚语,均考述源流嬗变和民俗传承。

简涛以立春为例,指出官方礼俗具有产生快捷,推行迅速,覆盖面广,统一性强的特点,但是它的实行也易于受到政治形势的影响。因此,在政局动乱或者改朝换代之际,官方礼俗常常急剧衰落。如果通过行政手段进行干预,禁止举行某种官方礼仪,那么相关的官方礼俗也会骤然消失。与官方礼俗相比,民间习俗具有自发形成和缓慢发展的特点,具有较强的地域性

陈高华、徐吉军主编的《中国风俗通史》,内容包括饮食、服饰、居住、交通、婚姻、丧葬、卫生保健、交际、经济生产、宗教信仰等,分为原始社会、夏商、两周、秦汉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宋、辽金西夏、元、明、清等12卷本,系统地反映了中国风俗发展的历史轨迹。

晁福林的《先秦民俗史》从饮食、服饰、居住、交通、氏族、礼俗、节令、信仰等方面阐述了先秦各代的民俗。

张承宗的《六朝民俗》从饮食、服饰、居处及园林、交通及旅游、宗族、家庭和交际、婚俗、民间礼俗、节俗、娱乐、信仰等方面对六朝的风俗进行了全面的阐述。

徐杰舜等主编的《汉族风俗史》5卷本,分先秦、秦汉魏晋南北朝、隋唐宋元、明与清代前期、清后期与民国等时期阐述了汉民族的风俗习惯。

周欣著《江苏地域文化源流探析》从时间、空间、行业三个方面梳理江苏地域文化的发展脉络及特色,把江苏地域文化划分为金陵文化、淮扬文化、吴文化、楚汉文化四个文化主区和京口文化、江海文化、海盐文化、淮安文化四个亚区。

张树森、马砾指出:在生产、生活、语言、风俗习惯等方面,江苏大体以长江分界,呈现出两种不同的文化风貌。历史上,江南、江北先后各出现过一个强大的国家。江北地区最有影响的是徐国,江南地区最有影响的是吴国。秦统一中国前,江南、江北在绝大部分时间里都分居不同的诸侯国。秦统一中国废封建置郡县后,迄至清康熙六年江苏建省,近2000年间,江南、江北地区也在大部分时间里属于不同的行政区域,有时甚至分属不同的政权。吴文化所在的江南地区,由于地理区位的关系,受毗邻南方的越文化的影响,并在彼此的激烈冲撞交流中较早地趋于融合。徐汉文化所在的苏北地区因为和山东及中原地区相邻,则受齐鲁文化、中原文化的影响较大。

李白凤指出:“我国古代——尤其是散居在黄河流域、淮河流域和长江流域以及西北高原的若干氏族,就是汉族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古代所谓的“东夷”,是居住在淮水以北,黄河故道以南一带的地方;从文化传统来说,它也是我国古老文化传统之一,它的文化发展脉络分明,和北邻的东夷各族以及西邻的殷民族(商)也有显著的不同。

何光岳认为,新石器时代的红山文化、大汶口文化、青莲岗文化无疑是东夷族团的代表类型。从其丰富多彩和精美实用的用具上便可看到东夷族至少在七八千年前就已是很文明的上古族团,也是世界上古文化文明之一,可与古埃及、巴比伦媲美。红山文化遗迹所发现的神庙祭坛和女像、丰富的石器等物,更是世界古代文化文明遗迹中所罕见的。东夷族曾在中国大陆上建立数百个部落小方国和侯国,还曾建立过强大的商王朝。其支裔建立过秦朝、唐朝帝国,以及新朝、西凉、南齐、梁、西梁、南梁、南唐、成汉、赵、田齐、陈朝、吴、南越、夫余、渤海、高句丽、百济、大月氏、康居、花拉子模、宋朝、金朝、清朝安南李朝、朝鲜李朝等。甚至有些学者认为,日本神武天皇即系东夷的一支徐族的后裔徐福东渡日本后的族裔。

王迅的《东夷文化与淮夷文化研究》收集和整理大量的考古资料,分夏、商、周三个阶段对东夷文化和淮夷文化进行了论述,进而结合传说与文献对东夷和淮夷各分支族系的源流进行了考证;最后对商周时期的夷人礼俗做了深入的探索。

蔡丰明主编的《吴越文化的越海东传与流布》认为,在中国社会历史的发展进程中,吴越地区不仅以其自身的许多先进性特点展现了一种地域文化的重要价值,而且又以其独特的地理优势与人文优势,开拓了许多文化对外传播与对外辐射方面的重要渠道。

另外,金煦主编的《江苏民俗》,沈建东的《苏南民俗研究》,陈书录、王青的《中国民俗知识:江苏民俗》,仲富兰的《水清土润:江南民俗》等均对江苏民俗做出了一定的阐述。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本研究大量吸收了近年来考古学、文字学的优秀成果,包括对以苏北徐州为中心的汉画像石的各种解读。考虑到本书应以学界成熟意见为主,故笔者没有对汉画像石做进一步的释解,特向相关学者表示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