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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资法研究五年成果综述

【摘要】:截至目前,我国并没有一部统一的外商投资法,有关规范外商投资行为的规定散见于各种法律文件之中。

截至目前,我国并没有一部统一的外商投资法,有关规范外商投资行为的规定散见于各种法律文件之中。自2007年以来,就外商投资领域,我国修改和颁行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详述如下:

在法律方面,修订了《合伙企业法》和《外汇管理条例》,同时废止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由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予以规制。

在行政法规方面,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修改〈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修改〈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决定》,修订了《外汇管理条例》,并颁行《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

在部门规章方面,修改了《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管理规定》和《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修订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及《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废止了《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由《公司法》相关规定予以规制。此外,颁行了《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商务部实施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有关事项的暂行规定》、《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办法》、《外商投资矿产勘查企业管理办法》、《关于〈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及2007年开始施行的《外商投资建设工程服务企业管理规定》。

在司法解释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此外,大陆与香港地区陆续签订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附件四、附件五、附件六和附件七,与澳门地区陆续签订了《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附件四、附件五、附件六和附件七,并于2010年6月与台湾地区签订了《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五个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