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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水气事业费支出-咸阳市财政志

【摘要】:备注:1.2003-2010 年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事业费包括行业运行支出;2.2006 年以后的数字按预算新科目口径反映;3.2010 年农村综合改革28,016 万元在农业综合开发栏反映。表4-20咸阳市1990—2010 年市本级农林水气等事业费支出统计表单位:万元备注:2003 年、2006 年预算科目设置变化,但本表反映的农业、林业、水利气象支出口径、范围是一致的。

全市1990—2010 年农林水利气象等部门事业费支出881,103 万元,其中主要项目支出:农业事业费376,094 万元、畜牧业事业费7,632 万元、农机事业费8,856 万元、林业事业费54,432 万元、水利事业费156,643 万元、乡镇企业事业费41,922 万元、土地管理事业费支出179,597 万元、其他农林水事业费支出13,847 万元、农业综合开发支出9,026 万元、2010 年农村综合改革支出28,016 万元。市本级1990—2010 年农林水气等部门事业费支出127,168 万元,占全市支出的14.32%。主要支出有农业事业费63,112 万元、林业事业费7049 万元、水利事业费37,580 万元。

表4-19 咸阳市1990—2010 年农林水气等事业费支出统计表 单位:万元

备注:1.2003-2010 年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事业费包括行业运行支出;2.2006 年以后的数字按预算新科目口径反映;3.2010 年农村综合改革28,016 万元在农业综合开发栏反映。

表4-20 咸阳市1990—2010 年市本级农林水气等事业费支出统计表 单位:万元

备注:2003 年、2006 年预算科目设置变化,但本表反映的农业、林业、水利气象支出口径、范围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