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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证照返还纠纷诉讼主体|《公司法判例与实务》

【摘要】:对于公司证照的不当持有,应当由证照所有权人即公司依法提起诉讼。在“张长天、张辉强公司证照返还纠纷”一案中,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禾山公司目前处于营业执照已被吊销状态,禾山公司以自己名义主张权利在客观上存在障碍,张辉强、林丽琼从实质要件来看具备提起股东代位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最高人民法院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例均确认了股东代表诉讼在公司证照返还诉讼中的适用。

公司证照作为公司财产的组成部分,其权属当然归公司所有。除公司作为诉讼主体外,股东等其他主体是否具有诉讼资格往往成为争议的焦点之一。

1.如公司在起诉时持有公章,可直接以公司名义起诉

公司证照属公司财产,由公司依法享有所有权。对于公司证照的不当持有,应当由证照所有权人即公司依法提起诉讼。公司在起诉时持有公章的,可直接起诉。

2.公司在起诉时公章由被告持有,可由法定代表人在起诉状上签名,代表公司提起诉讼

以公司为原告提起证照返还之诉,可能面临无法加盖公章的情形,当法定代表人签字能够代表公司意志时,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提起诉讼应视为公司的行为。在“宋兰芳诉上海莎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公司证照返还纠纷”一案中,上海市一中院认为,A作为莎腾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在公司印章失去控制时,可以代表公司起诉印章的实际控制人予以返还,该行为属于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

3.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时公章被原法定代表人占有,可由新法定代表人签字代表公司提起诉讼

当公司通过有效的股东会决议等程序更换法定代表人时,如原法定代表人拒不交还公司证照,公司的新法定代表人可代表公司起诉原法定代表人返还公司证照。在“赵杰与上海菲尔德成衣有限公司公司证照返还纠纷”一案中,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定,菲尔德公司2008年12月23日的特别董事会会议相关决议内容已生效,该决议第3条为“任命维特为菲尔德公司董事长”,鉴于菲尔德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故现杰伦维特以其系菲尔德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代表菲尔德公司提起本案诉讼,符合法律规定。

4.股东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成为公司证照纠纷的诉讼主体

在公司证照返还纠纷中,股东在一定条件下也可成为诉讼主体。股东提起公司证照纠纷之诉的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他人侵害公司合法权益的,公司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要遵循前置程序的要求,即股东应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提起诉讼;监事会、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正源中国地产有限公司与富彦斌公司证照返还纠纷”一案中,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是一项法定的强制性义务,除非存在情况紧急不立即诉讼公司将会受到不可弥补的损害的情形,才可免除前置程序,正源公司因未履行前置程序被驳回再审申请。

在“张长天、张辉强公司证照返还纠纷”一案中,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禾山公司目前处于营业执照已被吊销状态,禾山公司以自己名义主张权利在客观上存在障碍,张辉强、林丽琼从实质要件来看具备提起股东代位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

最高人民法院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例均确认了股东代表诉讼在公司证照返还诉讼中的适用。在有充分证据证明存在免除前置程序的例外情形时,股东可直接提起诉讼;其余情形下,股东均应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履行前置程序后,再提起公司证照纠纷之诉。

但此类案件中,因大股东对公司的实际控制,小股东即便有权提起诉讼,仍难以取得证照的管理权。如前述案件中,张辉强、林丽琼作为公司小股东,长期未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请求张长天返还公司证照的诉讼请求并不被法院所支持。

5.清算期间,清算组负责人可代表公司参加诉讼

公司清算期间,清算组负责人有权代表公司提起证照返还之诉。“江苏新中期股份有限公司与杜海燕公司证照返还纠纷”一案中,新中期公司已经处于清算期间,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清算期间有关公司的民事诉讼应当以公司名义进行,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负责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本案中,以吴茂康为组长的清算组系经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成立并经省工商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宁商终字第670号民事判决也确认其合法性。因此,吴茂康作为新中期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有权利代表新中期公司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