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规定,“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股东出资不实不影响股东资格,但相应的股东权利会受到影响。这是公司法在保障公司自由发展和保护原股东利益之间所作的平衡。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3-07-30
(一)虚假出资
虚假出资是指股东认购出资而未实际出资,取得公司股权的情形。常见的表现形式有: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银行进账单、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房产出资,但并未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作为出资的实物、知识产权、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设立公司时,为了应付验资,将款项短期转入公司账户后又立即转出,公司未实际使用该款项进行经营;未对投入的净资产进行审计,仅以投资者提供的少记负债高估资产的会计报表验资。
(二)出资不足
出资不足是指在约定的期限内,股东仅仅履行了部分出资义务或者未能补足出资的情形。出资不足的具体表现形式有:货币出资只履行了部分出资义务;作为出资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或未经评估;出资的标的物存在第三人合法权利。
(三)逾期出资
逾期出资是指股东没有按期缴足出资的情形。公司法规定注册资本可以分期缴纳,公司章程也可以规定分期缴纳及分期缴纳的具体办法,当股东未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时,就产生逾期出资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抽逃出资
抽逃出资是指股东在公司成立后违法将出资收回。抽逃出资的具体表现形式有: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有关公司法判例与实务的文章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规定,“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股东出资不实不影响股东资格,但相应的股东权利会受到影响。这是公司法在保障公司自由发展和保护原股东利益之间所作的平衡。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3-07-30
同日,光彩宝龙公司董事会选举袁玉岷为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同年9月28日,宝纳资源公司对光彩宝龙公司的2560.8万元出资到位。同日,龙湾港公司向光彩宝龙公司交纳1439万元和1280.2万元两笔出资,其出资亦全部到位。......
2023-07-30
晶蓝国际公司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常鑫给付晶蓝国际公司出资款60万元,并赔付违约金6万元;2.诉讼费用由常鑫承担。综上所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百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常鑫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北京晶蓝国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支付出资款60万元及违约金6万元。......
2023-07-30
(三)因继承引起的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明确规定了只要公司章程没有相反规定,自然人股东的合法继承人即依法定而直接取得股东资格。在办理股权转让引起的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中,应当考虑两个方面的问题:①转让流程是否合法。......
2023-07-30
但是股东的出资义务相对于旧规定来说只是暂缓缴纳,并没有被免除。这两种情况在司法审判中一旦被认定,股东需要承担瑕疵出资的法律责任,继续履行其出资义务,或因此对公司债务在其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对出资股东而言,应及时履行出资义务,办理权属转让等手续。是否签订股东出资协议完全由出资人决定,除了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须签订发起人协议外,其他形式的公司设立并非必须签订。......
2023-08-02
我国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对确认之诉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制度没有明确规定。即当事人可以对上述债权请求权之外的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虽然在名义上被称为请求权,但实质并非诉讼时效客体的请求权,只有请求权才能适用诉讼时效。当事人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股权等财产权的,均非实体法上的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股东资格或出资人资格确认之诉,实即股权或出资人权益确认之诉,不适用诉讼时效。......
2023-07-30
“依法”是指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负有出资义务,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这就可能出现公司登记成立后,股东违反认股协议缴纳股款的情况。对出资事实本身的确认及对出资性质的甄别是司法实践的两个难点问题。同时,这也是确认其股东资格及股权权益的基础性依据。......
2023-07-30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并非公司办理变更登记的必要条件。当公司内部就股东名册上的记载发生争议并诉至法院时,股东名册的记载也不能作为确认股东资格的最终依据,法院应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依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应当具备的各项条件对向相关主体是否具有股东资格进行判断,从而最终作出实体的认定和判决。......
2023-07-3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