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教师的儿童研究引论:轶事记录的运用方法与意义

教师的儿童研究引论:轶事记录的运用方法与意义

【摘要】:轶事记录的运用主要指轶事记录的记录内容和形式。换言之,轶事记录恰当运用关键在于观察者自身的即时判断。需要指出的是,表6-3有计划的轶事记录包括了记录目标。对于有计划的轶事记录,因其记录目标大致明确,因此,需要在表格中加入“记录目标”这一内容。有计划的持续轶事记录,能帮助教师更深刻地理解儿童在某一领域的发展变化或儿童的典型行为的独特性。

轶事记录的运用主要指轶事记录的记录内容和形式。

(一)轶事记录的内容

轶事记录不只是记录儿童发展的典型行为,而是记录下所有观察者觉得值得记录的行为;据此,运用轶事记录的一大挑战是,儿童或儿童群体的哪些行为值得记录?观察者做出判断时的依据是什么?换言之,轶事记录恰当运用关键在于观察者自身的即时判断。对此,尼尔森(Barbara Ann Nilsen)认为,轶事记录能够记录如下六方面的内容:

描述能显示儿童在某一具体领域内发展的事件;

记录有趣的故事,日后与其家人分享;

将颇能引起好奇心的细节保存之,以备将来进一步反思;

精确记录能够透露儿童受虐的细节;

记录能显示儿童某种典型行为的事件;

记录下完全有悖于儿童典型行为的细节。[24]

从上述六方面内容看,轶事记录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有计划的轶事记录,主要记录儿童在某一具体领域的发展、儿童的典型行为;另一类是随机的轶事记录,主要记录有趣的故事、儿童受虐等非典型行为。

轶事记录的内容除了纯文字的描述外,可以辅之以照片、视频等;是否需要附上文字外的其他内容,视记录者的需要而定。

(二)轶事记录的形式

轶事记录既可以用文字形式记录,也可以用表格形式记录之。不论文字形式还是表格形式,轶事记录大致需要包括儿童的基本信息、日期和时间、地点、情境、记录者、轶事内容,根据这些记录内容,大致可以提炼出所记录的轶事的题目。如上所述,轶事记录大致可以分为有计划的轶事记录、随机的轶事记录。

如果运用表格形式做记录,那么,表6-3可做参考。需要指出的是,表6-3有计划的轶事记录包括了记录目标。对于有计划的轶事记录,因其记录目标大致明确,因此,需要在表格中加入“记录目标”这一内容。

表6-3 有计划的轶事记录

如果教师计划对一名儿童一周内的轶事进行有计划的记录,那么,可以运用表6-4。有计划的持续轶事记录,能帮助教师更深刻地理解儿童在某一领域的发展变化或儿童的典型行为的独特性。

表6-4 一段时间内有计划的轶事记录

对于随机的轶事记录,因其不需要有明确的记录目标,因此表6-5不需要包括记录目标;但在记录儿童的非典型行为等时,因其记录可能有需要进一步澄清的内容或者从中发现什么,故需要增加“推论或解释”,至于需要增加“推论”还是“解释”或者两者皆需要,由所记录的轶事决定。

表6-5 随机的轶事记录

如果教师拟对一名儿童一定时间内的随机轶事做持续的记录,那么,可以运用表6-6。多次的随机轶事记录做出的推论或解释,会比一次性的随机轶事记录做出的推论或解释更充分。

表6-6 一段时间内随机的轶事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