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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儿童研究的伦理引论

【摘要】:张老师断定,赵立是通过作弊的方式取得比较好的成绩的。尽管赵立及其家长认为张老师在对成绩处理问题上是不妥的,但碍于儿童与教师之间在地位、权利等方面的不对等,赵立及其家长不敢在此事上采取进一步的行动,以保护赵立的学习权益。在此背景下,面对中小学教师逐渐试水儿童研究,教育界亟待探讨儿童研究伦理问题,以尽可能减少对儿童的潜在伤害。

“铁证”?

赵立是一名初中生数学张老师认为赵立数学成绩平平。某日数学考试,赵立考了班级前十名。张老师断定,赵立是通过作弊的方式取得比较好的成绩的。赵立解释说:这部分内容他学得比较好。张老师不信,认为赵立不仅作弊,还不诚实。于是致电家长,家长在了解情况后委婉地说,孩子所言有可能是实情,并感谢老师的关心。张老师非常生气,认为家长不配合她教育孩子。于是,第二天数学课时,张老师专门让赵立在数学课期间单独做了另一张试卷,结果成绩没有集体考试时理想。张老师认为,这张试卷的成绩不好就是上次考试作弊的“铁证”。根据这一“铁证”,张老师在全班同学面前用半节课的时间毫不留情地批评和挖苦了赵立及其家长。[1]

教师开展儿童研究的本意是关心、理解和帮助儿童更好地成长,但一些老师因过度认同功利化的教育价值、唯分至上,导致这些老师在开展儿童研究时偏离了儿童研究的本意。在此案例中,除了儿童研究价值的偏离外,张老师不恰当的证据收集方法、对师生关系和家校关系的不当认知都进一步伤害了赵立在数学学习方面的可能发展。尽管赵立及其家长认为张老师在对成绩处理问题上是不妥的,但碍于儿童与教师之间在地位、权利等方面的不对等,赵立及其家长不敢在此事上采取进一步的行动,以保护赵立的学习权益。不可否认,在我国新的课程改革价值导向的指引下,我国儿童在学校的学习和生活处境已得到极大改善,但与每位儿童都能得到应有成长的愿景之间存有较大差距。在此背景下,面对中小学教师逐渐试水儿童研究,教育界亟待探讨儿童研究伦理问题,以尽可能减少对儿童的潜在伤害。为此,如下拟探讨:儿童研究的研究伦理指什么?儿童研究中教师为什么要遵从伦理?教师如何开展符合研究伦理的儿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