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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笔录训练技巧:问答式诉讼口语转换

【摘要】:司法语言中的问答式口语完全属于问话对象明确的“定向交流”。在庭审调查阶段的问答式司法言语交际中,发问者是审判长,发问的对象是被告人。所以是非问句中的成分不能省略,记录转换时,必须记全。以上三种问答中的记录转换示例,用在笔录中都是可行的。又因为两次问答的内容紧密相联,所以可以归并到一起记录转换。在民事案件询问式的问答记录转换语言中,修辞的侧重又有所不同。

司法语言中的问答式口语完全属于问话对象明确的“定向交流”。就转换的集中和难度而言,庭审笔录比较典型,我们拟以刑事案件庭审阶段的问答式司法言语交流为例,来对转换笔录本身的语言材料做具体的语言转换分析。

在庭审调查阶段的问答式司法言语交际中,发问者是审判长,发问的对象是被告人。审判长所问的问题被告人都要回答,紧紧扣题,即问什么,回答什么。问和答都比较简明扼要。

问:你是用这把三角刮刀捅的张××吗?(出示凶器三角刮刀)

答:是。

问:你捅了张××几刀?

答:3刀。

问:都捅在什么部位上?

答:捅在胸部。

这种问答式定向表述是针对特定的语言环境和特定对象的,上下文的语境为问话的言语内容提供了省略的条件。但是,该以怎样的省略为准呢?书记员在进行记录转换时,就需要从语法修辞的角度去合理处置。

审判长对被告人用三角刮刀捅人这一犯罪行为进行庭审调查时,首次发问用了一个完整而严密的是非问句:你是用这把三角刮刀捅的张××吗?(出示凶器三角刮刀)

是非问句的特点是:发问人把一件事情全部说出来,要求对方做肯定或否定的答复。所以是非问句中的成分不能省略,记录转换时,必须记全。

接下去审判长用了两个特指问句:你捅了张××几刀?都捅在什么部位上?

特指问句的特点是:用“谁”“什么”“怎么”“哪儿”“几”等一类的疑问词来表示疑问所在,要求对方回答特指部分的内容。记录转换这类问话时,一定要记清特指部分,其他内容根据上下文语境的语义衔接,可以酌情把握省略哪些句子成分。

下面是做庭审笔录时,把诉讼口语转换成笔录语言的三种修辞示例:

A:(第一句全部记下)

问:你捅了张××几刀?

答:捅了3刀。

问:都捅在什么部位上?

答:捅在胸部。

B:(同上A)

问:你捅了几刀?

答:3刀。

问:在什么部位?

答:在胸部。

C:(同上A)

问:捅了几刀?什么部位?

答:3刀,胸部。

以上三种问答中的记录转换示例,用在笔录中都是可行的。因为这些问答句,都保留了特指部分的最佳语言信息。根据上下文的语境因素,经过省略后的问句和答句,语义完全清楚明白。又因为两次问答的内容紧密相联,所以可以归并到一起记录转换。C例正是把这两个单句合并到一起压缩成了一个复句,使单项问答式变成了连续问答式。这样节省了时间,也不影响原意。压缩话语,或是压缩句子,使之浓缩成最有用的语言信息,这是把诉讼口语转换成笔录语言的一种重要修辞手法,也是比较普遍的一种转换规律。

法庭调查阶段,审判长为了查明某个问题,对某一犯罪事实的经过或情节问得比较细致。这时审判长往往对同一问题反复地问,并且不断地要被告人重新回答一次。这样问话的目的,或是看看几次回答的口供有无变化,或是对某些重点问题的回答,为了引起法庭的注意,审判长采用重复被告人(或证人)答话内容的方法,使法庭听众对重复的内容有明确深刻的印象,同时也在暗示书记员,他所重复发问的这些内容是重点,要全部记录下来。这些问答中,重复句必然出现。对这种问答情况,凡属前后回答有出入的地方,都必须一一记录,并另起一行形成并列格式,使人一目了然。对那些确实完全一致的内容,已有记录在卷的,就不必再记了。

上述情况说明,浓缩的转换手法,有时也要灵活掌握,并不是所有情况下都可以省略和压缩的。关于记录转换的技巧问题,另节再做阐述。

民事案件询问式的问答记录转换语言中,修辞的侧重又有所不同。书记员除了要注意把问和答记准确外,要特别注意保持当事人原话的语言个性特征。如果当事人使用的是方言,转换时仍应保留方言特色,不能转换成普通话。例如:

张××因杀人(中止)、强奸未遂罪被判18年有期徒刑。其妻高××,提出与他离婚。张××提出两个孩子不能归女方抚养,可以暂时由孩子的爷爷、大伯抚养。法院民庭审判人员对张××的两个孩子做了询问,书记员当场做了如下询问笔录:

(先问张×芳,张×亮在外。)

问:你多大了?

答:13岁。

问:叫啥?

答:张×芳。

问:你父亲叫啥?

答:忘了。

问:你母亲呢?

答:高××。

问:女儿咋不知爸爸叫啥呢?

答:(轻声)叫张××。

问:你知道你爸爸现在在哪儿吗?

答:俺妈就说俺爸犯了错误,不告诉在哪儿,怕影响俺学习。

问:你爸对你好不好?

答:他重男轻女,对俺弟弟好,对我不好。

问:你妈呢?

答:俺妈对俺和俺弟弟都好。

问:你妈和你爸打架不?

答:打,从俺记事时就打。

问:谁打谁?

答:俺爸打俺妈,俺妈不还手。

问:你妈要同你爸离婚,你知道吗?

答:听俺妈说了。

问:你说他们该离不?

答:离了也行。

问:离了你跟谁?

答:(大声)俺跟俺妈。

问:跟你爸吧,你爸要你。

答:不。

问:你弟弟跟谁?

答:他也跟俺妈,他说他喜欢妈妈。

问:把你和弟弟分开行不?

答:不行。

问:跟你妈过难不?

答:有俺姥爷帮忙呢。

问:法律规定父母离婚与父母不脱离父母子女关系,比方你跟你妈,等你爸出来,他还是你爸,你还可以帮助他。

答:知道了。

问:你说的这些话算数不?

答:这全是我的心里话。

(张×芳外出,张×亮进。)

问:张×亮,你多大了?

答:11岁了。

问:你知道你爸爸的事情吗?

答:以前不知道,我妈说他出差去了,最近才告诉我说,我爸办坏事了,要和他离婚。

问:他们离婚你愿意吗?

答:大人的事儿,我不管,我妈要离就离吧。

问:离了你愿跟谁?

答:我跟俺妈。

问:你爸爸愿意让你跟他。

答:不,俺爸对我不好。

问:你愿意跟你爷爷或大伯生活吗?

答:俺爷爷本来就有病,他都70岁了,我不跟他。俺大伯有两个孩子,他们光和我打架,俺大伯向着他孩子,我不跟他。

问:你们姐弟俩都跟你妈有困难啊!

答:我愿意跟俺姥姥过,俺姥姥也要我。

问:你爸爸回来怎么办?

答:我不搭理他,也不跟他过。

问:你说的是真话?

答:是真话,全是真话。

这份笔录在把原问话人和答话人的口语转换成笔录语言时,注重保留了原问话和答话的语言特点。此案发生在河南郑州,问话对象是当事人的两个孩子,从笔录语言材料中,我们可以看到,民庭司法人员很会根据问话对象的年龄、文化程度及问话目的来组织问话语言,进行发问,问话亲切和蔼,语言通俗,完全口语化,并带有明显河南郑州一带的方言特点。如“俺”“不中”,是河南方言词语中常见的,“咋”“啥”也是口头语言中的疑问词。询问笔录语言中,都保留了这些语言色彩。从这份笔录中还可以看到,由于司法人员问话言语链的语言组织得好,所问的问题使问话对象容易回答,也愿意回答。答话完全符合13岁的女儿和11岁儿子的身份、心理和年龄特征。之所以有这些良好的效果,除了问话人和答话人言语交际内容和表达的主客观语境因素外,书记员在把询问口语转换成笔录语言时的语言功力也是非常重要的。书记员很好地把握了口语、方言直接转换的规律,也很好地把握了言语交际双方问答语言的特点,使这次询问笔录再现了当时的情景。将这样的询问笔录拿给孩子的父亲看时,他熟悉自己孩子的语言,如同亲耳听到了孩子们回答司法人员提出的那些问话。又由于问话记得很清楚,孩子回答问题的原话也记得很明白,张××所提出的请求——孩子归他,为什么没能得到孩子的同意,他一看笔录也就一清二楚了,正因如此,张××看了笔录,深深地被感动了。他流着泪在离婚调解书上签了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