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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快递的纠纷类型与成因-天商法律评论

【摘要】:与之相对应的是我国快递业刚刚勃兴的现实,而垃圾快递纠纷数量的急增,也阻碍了快递行业健康合法的发展。笔者现对垃圾快递纠纷的成因予以剖析。如果在消费过程中产生矛盾就采取通过邮寄垃圾快递等不法手段骚扰、报复买家,这样的行为显然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纠纷类型

从2011年网上首次报道出关于“空白快递[3]”的新闻,到如今在搜索引擎中输入“空包快递”出现近百万条搜索结果,快递行业中“垃圾快递”的这一乱象愈演愈烈。笔者将常见的“垃圾”快递纠纷归纳为:空包与非空包快件。

第一,空包快件。

空包快件是指包裹中没有东西,或者只有单页纸张或宣传卡片的快件。2011年山东郑教授一连收到4封快递,寄件人与其并不相识,而这4封来自聊城的快递中有3封没有任何信件,其中一封快递中只有一张纸条,寄件人称只是想要这些快递单子的单号,郑教授对此充满了疑虑。同郑教授一样,多数收件人在收到空包快递之后往往会诧异个人信息如何落入毫不相识寄件人手中,而多种无实质内容的空快件上门递送业务不仅会给收件人的生活造成困扰,也会给快递行业造成压力,产生资源的浪费。因此,空包快件这一事实也成为“垃圾”快递纠纷中收件人投诉的热点

第二,非空包快件。

非空包快件是指包裹中包含废弃的物质或者带有恐吓性质物品等对于收件人无益的快件。收件人在收到包裹后,发现其中令人作呕的废弃物或者忌讳的物品,难免会产生惶恐与愤怒。一名武汉网友近日发帖称,自己网购的裙子和描述的不一样,沟通不成给了卖家一个差评,卖家后来竟在网上买了一套寿衣发了过来。无独有偶,山东潍坊一买家在某网站购物,因起纠纷投诉卖家后,收到了卖家快递包裹恐吓信。多数这样的快递,发件人姓名地址与联系方式常常模糊甚至空缺,这一情况使得收件人投诉造成了障碍。

2.垃圾快递纠纷的成因分析

据统计,2014年我国快递包裹总量有望突破90亿件,超越美国成为全球第一。按照全国13.5亿人口计算,平均每人有6~7个包裹。与之相对应的是我国快递业刚刚勃兴的现实,而垃圾快递纠纷数量的急增,也阻碍了快递行业健康合法的发展。笔者现对垃圾快递纠纷的成因予以剖析。

第一,利益链条驱动导致个人信息的泄露。

快节奏的生活让网购成为更多人的选择。而网淘一族随手丢弃包裹外的快递单行为,则为别有用心之人提供了便利,很多人甚至在网络上公然销售快递单上的个人信息。个人隐私成了网络热销商品,大量快递单信息被明码标价公开出售,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灰色产业[4]”,这种倒卖快递单的行为已经成为个人信息泄露的又一重要渠道,为垃圾快递的出现提供了信息来源。

上述“灰色产业”背后,其实隐藏着巨大的利益链条,众多电商的“刷钻”需求带动了倒卖快递单的市场。经调查发现,网店是购买快递单信息的主力军,这种快递单信息买卖起源于淘宝网店的“刷钻”需求,即卖家通过制造虚假交易量来提高网店的信誉度,虚高的信誉则能吸引更多不明真相的网淘一族,使网店的生意更加红火。由于淘宝网等电子商务网站对虚假物流信息监管力度的加强,只有真实有效、完整的物流信息才能躲过网站的监管,成功用于“刷钻”。目前在网上一搜索,上万条类似“如何发空包和填白单详解”、“代发空包”等教程扑面而来,而这种互刷信誉投递空快件、垃圾快件的方式,便是垃圾快递的现象愈演愈烈的一个主要原因。

另一个原因在于,现如今快递公司多为民营企业,为了追求利润,在寄件过程中,自然会偏向于选择提高效率。有寄件经验的人知道,快递员一般会事先询问所寄为何物,但如果寄件方已将物品包装好,他们一般不会拆开。且大多数物流公司的利润率本就较低,如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收发件时验视检查,势必导致工作效率的降低。现在大多数顾客将货物包装好之后交给快递公司,快递公司为了降低成本,就省去了检查、包装等环节。这样,《邮政法》以及《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明确要求的验视制度,在执行中大打折扣,也为垃圾快递的流通提供了“便利”。

第二,因消费纷争引起的卖家报复行为。

购物本是件愉快的事,然而,有些消费者与卖家却纠结于评价的好坏影响,使消费者倍感心凉。其实电商最初设置中差评这个制度本身就有一定的弊端,包括参加各种官方活动,很多对中差评比率有着严格的要求,买家不禁要担忧:差评,给还是不给。如果在消费过程中产生矛盾就采取通过邮寄垃圾快递等不法手段骚扰、报复买家,这样的行为显然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快递行业规范制度的漏洞。

从内部因素来说,快递行业企业加盟方式的弊端是出现监管漏洞的主因,相对于直营模式,加盟模式的成本较低,更利于快递公司的快速扩张,但加盟模式下的竞争是严重同质化的,基本以低价竞争为主,而低价带来的必然是利润的减少和服务质量的降低。加盟模式还会造成总公司与分公司、加盟网点之间的关系更为松散,公司对网点负责人、快递员等基层员工的培训和管理都不够规范。由于实行加盟模式的快递公司对其分公司和加盟网点疏于管理,已成为发生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重灾区”。

从外部因素来说,快递公司对于快件检查的重视程度不够,除了公司内部制度方面没有重点落实寄送物品的检查工作、快递员不严格执行验视制度而导致收进寄送品的情况外,缺乏外部监督也是物流行业乱象的根源之一。根据《邮政法》规定,快递公司的监管主要由省一级邮政部门来进行,区县级的邮政局对快递公司无监管权,这样就造成了对快递公司的监管不力。省级邮政部门相对于区县级邮政部门而言,离快递公司较远,并不能及时掌握快递公司的动态,执法存在一定的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