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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补偿费用合理配置实现进展

【摘要】:房屋征收补偿费用的配置需要资金和房源的双重保障,从而实现《征收条例》所要求的“足额到位”。需要指出的是,征收补偿费用资金“足额到位”,对政府来讲,一定要有操作规则,既要有可操作性,又不能过于机械。根据黄浦区每年完成近5000户的旧改任务,项目剩余户数大致为500户左右,如要做到如期完成任务,就需要近1000套现房来用于补偿决定安置。

房屋征收补偿费用的配置需要资金和房源的双重保障,从而实现《征收条例》所要求的“足额到位”。

1.多渠道资金的保障

针对旧区改造资金筹措困难的问题,市政府积极采取措施:一是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城投公司、久事公司等参与重点旧改地块改造,市、区投入改造资金比例为6:4(黄浦区为5:5),土地出让收入分别纳入旧改专项基金,全部用于旧改支出。二是通过土地预告登记方式,解决银行贷款抵押问题。此外,还应关注旧改“毛地出让”地块的融资模式,由于“毛地出让”地块长期搁置,社会矛盾突出,黄浦区对于历史遗留的“毛地出让”地块实施分类指导处置。对改造资金可以平衡的地块,督促开发企业尽早改造;开发企业实力不够的,由企业或政府“牵线搭桥”,引进有实力、有意愿的大企业接盘;对继续拖延的开发企业,启动解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程序,收回土地使用权后由政府实施改造。对部分已经取得土地使用证的地块,在房屋征收时采取两轮征询制,当第二轮征询居民签约率达到85%以上时,土地使用权可用于抵押贷款,并由政府对贷款资金进行监督,既保证资金安全,又确保旧区改造进度。

需要指出的是,征收补偿费用资金“足额到位”,对政府来讲,一定要有操作规则,既要有可操作性,又不能过于机械。这是个动态的过程,资金配置要与整个房屋征收过程相匹配。这就要求在征收决定作出前,区政府一定要有资金到位计划,可以分批到位,但第一批资金至少30%—50%(含安置房源价值),并必须先行到位,余下资金政府也应当是可控的。

2.安置房源战略储备的保障

房源方面,在全市安置房源供应都面临区位偏远、价格趋高等共性问题的情况下,黄浦区努力克服困难多方筹集房源,并实行公开透明、统一调配管理,努力平衡房源的配备和使用。

根据黄浦区每年完成近5000户的旧改任务,项目剩余户数大致为500户左右,如要做到如期完成任务,就需要近1000套现房来用于补偿决定安置。过程中若化解50%,那么因流转所需现房也要近500套到700套左右,从目前该区实际拥有的现房数量来看是不够的。自实施房屋征收以来,以往落在项目主体的难点逐渐化解,因为征收主体为区政府,对补偿决定所需用房,区政府可以统筹调剂,使用频率可以加快。但前述签约期限的特别约定,使得项目需要补偿决定的所需用房时间大大提前了。因此,一方面要由区建交委加强补偿决定用房的管理使用,一方面要进行逐渐购进现房(其中部分非居现房),或期房变现房后的战略储备,以应对每次项目需要补偿决定来推进时受房源掣肘的窘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