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对于灾难期间的应急救助做了如下规定。对应急救助物资,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优先运输。灾情稳定前,受灾地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每日逐级上报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动态等情况,并及时向社会发布。灾情稳定后,受灾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应当评估、核定并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2023-07-30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民政部门负责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的分配、管理并监督使用情况。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调拨、分配、管理自然灾害救助物资。人民政府采购用于自然灾害救助准备和灾后恢复重建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依照有关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的法律规定组织实施。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中涉及紧急抢救、紧急转移安置和临时性救助的紧急采购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一)救助款物的使用范围
自然灾害救助款物应当用于受灾人员的紧急转移安置,基本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和住房的恢复重建,自然灾害救助物资的采购、储存和运输,以及因灾遇难人员亲属的抚慰等项支出。
(二)救助款物的使用原则
自然灾害救助款物的使用遵循“专款(物)专用,无偿使用”的原则。定向捐赠的款物,应当按照捐赠人的意愿使用。政府部门接受的捐赠人无指定意向的款物,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统筹安排用于自然灾害救助;社会组织接受的捐赠人无指定意向的款物,由社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用于自然灾害救助。
(三)救助款物使用情况的公开
受灾地区人民政府民政、财政等部门和有关社会组织应当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主动向社会公开所接受的自然灾害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来源、数量及其使用情况。受灾地区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救助对象及其接受救助款物数额和使用情况。
(四)救助款物使用情况的监督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监督检查制度,并及时受理投诉和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对自然灾害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民政、财政等部门和有关社会组织应当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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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30
自然灾害危险消除后,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研究制订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规划和优惠政策,组织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对恢复重建确有困难的家庭予以重点帮扶。受灾地区人民政府民政等部门应当向经审核确认的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发放补助资金和物资,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为受灾人员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2023-07-30
(一)商事登记的限制商事登记的限制,是指对于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登记事项不予登记的制度。因此,从理论上说,商事登记的限制,可从主体的限制和行为的限制两个方面来理解。在各国法律中,对商事登记的监督管理所规定的方法并不完全一样。一般说来,商事登记的监督管理分为:社会公众的监督管理和登记主管机关的监督管理。主要是规定公众享有查阅商事登记簿、查阅与登记相关的各项资料和信息的权利。......
2023-07-27
历代的社会救济一般停留在灾后赈济的水平上。宋于义仓之外,复于地方置常平仓,其救荒政策,除蠲免赋税,以及出常平仓米或济或粜,在灾荒严重时,会集中国家与社会的所有力量,调拨一切可用的粮食,按灾情轻重分别予以适当处置。那么就在重灾区造“举子仓”,政府拨发与社会劝募并行,建立粮食储备。可能后世受救济的人,有比宋代更多的,但社会救济体系大约没有比宋代更完善的。其他救济政策,惠及各个层面的贫民。......
2023-08-29
采用转账方式和托收承付方式办理结算手续时,均由供货方将有关单证交付采购方开户银行办理划款手续。当采购方变更合同内注明的开户银行、账户名称和账号时,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30天通知供货方。采购方拒付货款,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拒付规定办理。......
2023-10-14
委派会计制在当时的财政、财务支出管理方面,起到积极作用。涉农资金监管2011年起,神木县先后制定出台《神木县财政农业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神木县农业项目信息库实施方案》《神木县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试行)》和《神木县镇(办事处)涉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加强涉农资金的监管。截至2012年,神木县财政惠民补贴“一折通”兑付系统中已涵盖了629个行政村,95542户农户信息。......
2023-08-20
第二十五条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对村务、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受理和收集村民有关意见和建议。第二十八条村民委员会应当自觉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在五日内作出答复。第二十九条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当每年定期向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接受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对其履行职责情况的民主评议和监督。......
2023-07-19
加强党员干警的教育管理是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保证。通过三大系列制度的修改、完善,堵塞管理漏洞,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运行机制,规范、约束党员干警的行为。层层签订“创先争优目标考核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车辆安全管理责任书、网络安全运行责任书”,建立奖惩处理机制,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和“治庸问责”规定,实行责任过错追究制。......
2023-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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