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业革命前约400年的英国,曾经颁布过强迫被赶出土地的劳动者到工厂去做工、强制建立劳动关系的所谓“劳工法规”。前一时期的主要立法有195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1951年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涉及工人失业、劳资关系、劳动保护等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在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形成了不同特色的劳动相关规定。......
2023-07-30
(一)加班加点的概念
加班是指劳动者在法定节日或公休日从事生产或工作。加点是指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日以外延长工作的时间,如提前上班或延迟下班。加班加点又统称为延长工作时间。工作日的时间长度和上下班时间一般具有固定性,这虽然同生产、工作的常规需要相适应,却难以满足用人单位生产、工作的特殊需要,因此加班加点就有了存在的必要。但是,加班加点意味着挤占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同法定最高工时标准相冲突。为保证劳动者休息权的实现,在工时立法中对于加班加点既允许又限制,以防止延长工作时间的滥用。
(二)加班加点的限制
(1)人员限制。我国法律禁止安排未成年工、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工和哺乳未满周岁婴儿的女工延长工作时间。
(2)条件限制。我国《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从实体条件和程序条件两个方面对延长工作时间作了限制。其中,“生产经营需要”为实体性条件,但未明确规定“生产经营需要”的具体情形,在实务中,有必要通过集体合同,或通过工会与用人单位共同商定“生产经营需要”的具体情形;“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是程序性条件,用人单位应当事先就延长工时的理由、工作量的计算和所需职工人数向工会和劳动者说明,并征得工会和劳动者同意。
(3)长度限制。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而延长工时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时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4)限制的例外。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二条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及其《实施办法》(1995年3月发布实施)的规定,在下述特殊情况下,延长工作时间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①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②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③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营业的;④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⑤为了完成紧急生产任务的(国防紧急生产任务,或者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加班加点的补偿
(1)补偿方式。加班加点的补偿同时具有劳动者利益补偿和限制延长工时的双重功能。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加班加点补偿方式有两种:一是补休,二是支付加班加点工资。一般来说,加点和利用法定假日加班无须补休,直接按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即可;而周六周日的公休日加班的应当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按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2)补偿标准。《劳动法》依据休息时间的宝贵程度,分别规定了不同情况下的加班加点工资标准:①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点),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②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③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3)计算基数。作为计算加班加点工资基数的正常工时工资,有日工资和小时工资两种。日工资标准=本人月工资/平均每月法定工作天数(目前通常计为21.75);小时工资标准=日工资标准/8。
(4)计件工资的补偿标准。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的加班加点,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时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四)加班加点的监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组织劳动者加班加点的情况依法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分别不同情况,予以行政处罚。
(1)用人单位未与工会或劳动者协商,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按每名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每小时罚款100元以下的标准处罚;
(2)用人单位每日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超过3小时或每月延长工作时间超过36小时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按每名劳动者每超过工作时间1小时罚款100元以下的标准处罚。
有关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规范与应用的文章
在工业革命前约400年的英国,曾经颁布过强迫被赶出土地的劳动者到工厂去做工、强制建立劳动关系的所谓“劳工法规”。前一时期的主要立法有195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1951年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涉及工人失业、劳资关系、劳动保护等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在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形成了不同特色的劳动相关规定。......
2023-07-30
(一)城镇职工流动就业时关系转续与资金转移城镇职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动就业时,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续与资金转移办法如下。再次,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其一,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跨省、市地、县转移的,转出地县社保机构应将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转入新参保地,由新参保地为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2023-07-30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家庭平均住房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以及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人口数量、结构等因素,以户为单位确定廉租房保障面积标准。对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中央财政廉租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的有关规定给予支持。廉租房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申请廉租房保障,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和配租廉租房的结果,应当予以公布。......
2023-07-30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三)待遇给付与领取条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
2023-07-30
(一)制度衔接两项制度并轨后,地方政府的廉租房建设计划调整并入公租房年度建设计划。原用于廉租房建设的资金来源渠道,调整用于公租房建设;原用于租赁补贴的资金,继续用于补贴在市场租赁住房的低收入住房保障对象。已建成并分配入住的廉租房统一纳入公租房管理,其租金水平仍按原有租金标准执行;已建成未入住的廉租房以及在建的廉租房项目建成后,要优先解决原廉租房保障对象住房困难,剩余房源统一按公租房分配。......
2023-07-30
(一)管理体制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自然灾害救助款物或者捐赠款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责令限期退回违法所得的款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3-07-30
可见,劳动法律规范是劳动关系成为劳动法律关系的依据,按照劳动法律规范缔结劳动关系则是劳动关系成为劳动法律关系的前提。“两主体说”认为劳动者及劳动者组织与雇主及雇主组织是劳动法律关系的基本主体。只有劳动法律事实才能引发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则是劳动法律事实所引发的结果。......
2023-07-30
劳动权利能力是指自然人能够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的能力;劳动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能力。个别劳权是指劳动者个人独立享有并由个人自主行使的权利。劳动报酬是广义的工资,因而又称为劳动工资权。职业培训权又称职业技能培训权,该权利的义务主体包括各级政府和用人单位。......
2023-07-3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