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家庭平均住房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以及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人口数量、结构等因素,以户为单位确定廉租房保障面积标准。对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中央财政廉租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的有关规定给予支持。廉租房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申请廉租房保障,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和配租廉租房的结果,应当予以公布。......
2023-07-30
在工业革命前约400年的英国,曾经颁布过强迫被赶出土地的劳动者到工厂去做工、强制建立劳动关系的所谓“劳工法规”。在黑死病流行、劳动力短缺的背景下,英王爱德华三世于1349年颁布了英国历史上第一个“劳工法规”,此后的400多年里,“劳工法规”一再修订,并被其他欧洲国家仿效。这与工业革命以后出现的以保护劳动者为宗旨的劳动立法完全不同,通常不被认为是现代劳动法的起源。1802年英国议会通过的《学徒健康及道德法案》,是英国历史上第一个保护童工的立法,也是第一部限制资本家剥削工人的法律,被认为是“工厂立法”的开端,开创了现代劳动立法的先河。
1804年《法国民法典》作为第一部资产阶级民法典,将劳动关系的性质确认为“劳动力租赁”(“劳动力的租赁者,谓当事人约定,一方为他方完成一定的工作,他方支付报酬的契约”),并为资产阶级各国仿效。这反映了劳动关系的双重特征:首先,劳动力作为一种特殊商品蕴含于劳动者体内,劳动关系具有人身隶属性的特征,需要对劳动力的所有者进行特殊保护;其次,劳动力的使用权及支配权的让渡具有财产性和平等性的特征,需要遵循商品买卖的一般规则。因此,现代工厂立法与劳动力租赁契约的民法规范逐渐融合,形成了以保护劳动者为宗旨的独立法律部门——现代劳动法。
英国作为工业革命的发源地,既是现代工厂立法的起源地,也是工会立法最早的国家。1871年英国议会通过世界上第一部《工会法》,正式承认工会的合法地位。19世纪80—90年代,德国最早推出劳工社会保险立法,创建现代社会保险制度,影响深远。集体劳动关系立法开始于19世纪下半叶,主要的立法成果有英国1875年颁布的《企业主和工人法》,法国于1919年颁布的《劳动协约法》,德国于1921年颁布的《集体协议法》(也称《团体协约法》),美国于1935年颁布的《全国劳动关系法案》(又称《瓦格纳法案》或《华格纳法案》)等。
俄罗斯十月革命后成立的苏维埃政权于1918年通过了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的劳动法——《苏俄劳动法》,在此基础上又于1922年制定了《苏俄劳动法典》。日本是亚洲最早制定劳动法规的国家,在1911年即颁布了《工厂法》,后来被1947年颁布的《劳动标准法》所取代;日本的《劳动标准法》是一部综合性的劳动保护立法,确立了劳动条件的基准,这种综合性的劳动基准立法模式在亚洲地区产生了重要影响。国际劳工组织于1919年成立后,一直致力于在国际范围内推动劳动立法,制定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是国际劳工组织推动国际劳动立法的基本形式;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国际劳工组织制定公约和建议书的原则是1919年《国际劳动宪章》中所列的9条原则;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则主要是1944年通过的《费城宣言》中提出的各项原则。国际劳工组织制定公约和建议书的内容比较广泛,主要包括劳动基本权利、就业政策、劳动工作条件、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劳动管理等方面。
中国劳动立法最早可以追溯至民国北京政府(北洋政府)于1923年颁布的《暂行工厂规则》,这通常被认为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南京国民政府于1927年成立后,成立了劳动法起草委员会,组织编纂劳动法典,并于1929年完成《劳动法典草案》,后因放弃法典化立法模式改采用单行法模式,截止到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前,陆续公布有《工会法》(1929年)、《工厂法》(1929年)、《劳资争议处理法》(1930年)、《团体协约法》(1930年)、《劳动契约法》(1931年)、《最低工资法》(1936年)等。抗日战争期间,国民政府迁都重庆,于1943年颁布《职工福利条例》。
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即组建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作为劳动工人运动的总机关,于1922年发起了劳动立法运动,并领导拟定了《劳动立法原则》、制定了《劳动法案大纲》,推动了民国北京政府的劳动立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制定的劳动法规是中国社会主义性质劳动法的萌芽,如1931年制定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1942年制定的《陕甘宁边区劳动保护条例(草案)》、1948年制定《东北公营企业战时暂行劳动保险条例》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劳动立法,以1978年改革开放为界可以分为前后两个大的时期。前一时期的主要立法有195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1951年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涉及工人失业、劳资关系、劳动保护等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改革开放以后,首先,以199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为基本法,形成由《工会法》(2001年修订)、《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安全生产法》(2002年)等重要法律及一系列行政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构成的劳动立法体系。2007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被称为“新劳动法”,标志着中国劳动立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在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形成了不同特色的劳动相关规定。在香港地区,1968年制定的《雇佣条例》是调整劳资关系的重要规范;在澳门地区,1984年制定的《劳资关系法令》是调整劳资关系的重要规范;台湾地区沿袭了20世纪30年代民国劳动立法的基础,制定的主要劳动相关规定有1951年的所谓“劳工保险条例”、1974年的所谓“劳工安全卫生法”、1992年的所谓“就业服务法”、1993年的所谓“劳动检查法”等,而于1984年制定的所谓“劳动基准法”(后多次修订)是台湾地区一部重要劳动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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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30
加点是指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日以外延长工作的时间,如提前上班或延迟下班。加班加点又统称为延长工作时间。但是,加班加点意味着挤占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同法定最高工时标准相冲突。为保证劳动者休息权的实现,在工时立法中对于加班加点既允许又限制,以防止延长工作时间的滥用。我国法律禁止安排未成年工、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工和哺乳未满周岁婴儿的女工延长工作时间。......
2023-07-30
(一)城镇职工流动就业时关系转续与资金转移城镇职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动就业时,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续与资金转移办法如下。再次,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其一,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跨省、市地、县转移的,转出地县社保机构应将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转入新参保地,由新参保地为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2023-07-30
可见,劳动法律规范是劳动关系成为劳动法律关系的依据,按照劳动法律规范缔结劳动关系则是劳动关系成为劳动法律关系的前提。“两主体说”认为劳动者及劳动者组织与雇主及雇主组织是劳动法律关系的基本主体。只有劳动法律事实才能引发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则是劳动法律事实所引发的结果。......
2023-07-30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三)待遇给付与领取条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
2023-07-30
(一)制度衔接两项制度并轨后,地方政府的廉租房建设计划调整并入公租房年度建设计划。原用于廉租房建设的资金来源渠道,调整用于公租房建设;原用于租赁补贴的资金,继续用于补贴在市场租赁住房的低收入住房保障对象。已建成并分配入住的廉租房统一纳入公租房管理,其租金水平仍按原有租金标准执行;已建成未入住的廉租房以及在建的廉租房项目建成后,要优先解决原廉租房保障对象住房困难,剩余房源统一按公租房分配。......
2023-07-30
(一)管理体制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自然灾害救助款物或者捐赠款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责令限期退回违法所得的款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3-07-30
劳动权利能力是指自然人能够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的能力;劳动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能力。个别劳权是指劳动者个人独立享有并由个人自主行使的权利。劳动报酬是广义的工资,因而又称为劳动工资权。职业培训权又称职业技能培训权,该权利的义务主体包括各级政府和用人单位。......
2023-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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