酌定情节对于案件基本刑罚的确定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法定情节的适用必须以此为前提。为此,笔者认为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酌定情节在量刑中的适用。为此,我们可以参考国内外刑法关于酌定情节的相关规定来修改完善我国刑法对酌定情节的规定。先是以主要的酌定情节为根据来大致确定可能判处的刑罚。如对于盗窃、抢夺、诈骗等犯罪可依照犯罪所得数额大致确定应判处的刑罚,这其实就是依据主要酌定情节找到量刑基准点。......
2023-07-30
(一)当前我国基层学前教育行政工作的主要内容
基层学前教育行政部门主要包括县(区)教育局和乡(镇)教育办公室。在地方负责的行政体制背景下,基层学前教育行政部门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县(区)、乡(镇)为基层学前教育行政部门,属管理层,其职责为依据上级方针政策指示,制定发展本县(区)、乡(镇)托幼机构的具体计划及实施措施方案,直接负责本辖区内各类园所的管理、领导,起着实施学前教育管理的关键作用。具体来说,基层幼教行政的工作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统筹管理辖区内托幼园所
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和上级教育行政法规,制定具体适合本地区的规章制度并逐步完善,管理领导园所工作: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如卫生、妇联、财政等部门,重视、支持幼教的发展;依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制定适合本地区的具体的规章制度;与辖区内不同类型、不同办学体制幼儿园的举办者建立良好共建关系,为幼儿园发展创设良好的氛围;在全面分析本地区各类园所状况的基础上,统一规划或者计划本地区幼教事业发展数量、质量的要求,在此基础上进行分类分层指导,推动整个辖区内幼教事业的发展。
2.对辖区内托幼园所进行规范管理和视察指导
督促和促进托幼园所依法办园,规范管理,包括对区域内各类型幼儿园的登记注册、办园条件的审核,园长和教师任职资格的备案,保教质量的监控等。同时,要对所辖区域的园所进行定期视察指导和专题调研,包括了解幼儿园执行教育政策法规的情况,进行督导或视导,帮助园所分析问题、改进工作、促进保教质量的提高;向教育行政机关和政府提供反馈报告,使其能够掌握所辖地区幼教事业发展的状况,作为规范幼教事业发展和改进工作的依据。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对幼儿园进行视导,全面深入掌握情况,评价现状。再有,可以通过定期的会议、观摩、研讨等活动,加强幼儿园之间的交流互动和资源共享,促进区域学前教育的均衡发展。近些年来,一些地方还结合视导评价,确立园所工作的质量标准,并以此标准进行验收,有效促进了园所的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3.抓好示范园、中心园建设,以点带面地建立业务网络
“抓好示范园、中心园建设,发挥示范园的示范和辐射作用,以点带面地建立业务网络”是基层教育行政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基层幼教行政部门要通过示范园建设,从园领导班子和师资建设、办园特色、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指导,提出具体的落实措施,促进示范园提高保教质量,办出特色,发挥典范作用。可以把示范园的建设和形成所属地区幼教业务网络结合起来,在各类园所之间建立比较固定的经常化联系,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园的示范和辐射作用,推动所属地区幼儿教育工作健康开展,带动各类园所提高质量。
4.注重园长、教师的培训和队伍建设
园长、教师的培训和队伍建设也是基层幼教行政部门工作的主要内容。制定辖区内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规划和重点措施,可以把教研培训与幼儿园师资、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从而提高教师队伍的教育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要把师德建设放在师资队伍建设的首位,在此基础上,通过有计划的教研活动和培训工作提升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和素养。基层教研人员应协助配合各时期行政工作的重点,开展各种形式的教研活动。教研活动一般可以按照专题和地区进行组织,把有关人员和园所划分为专题的教研组或者依地区、分片组建教研组,进行研讨观摩,有针对性地组织讲座,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对教师及其他人员的培训活动。
5.支持社区教育工作及家庭教育指导
2003年颁布的《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对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进行了一定的调整,增加了“做好社区教育工作及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内容。基层幼教行政部门应与本辖区卫生保健、妇联、街道等部门协调,共同支持幼儿园开展社区教育工作及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提升辖区内幼儿及其家庭的受教育率,引导和支持各类型幼儿园“开门办园”,通过多种形式,如入户指导、成立游戏小组、成立社区活动站、向社区开放园所设施设备、开办亲子园等,为社区内婴幼儿及其家长提供服务与指导。
(二)当前我国基层学前教育行政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1.当前我国基层学前教育行政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国基层学前教育行政受各方面因素制约,其功能的发挥不尽如人意,存在缺位和错位、乱为与不为等问题。
(1)基层学前教育行政存在机构设置空壳化和人员兼职化的问题。具体表现为:有些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并未设立学前教育管理科室,更未配备相关人员;绝大多数基层学前教育管理人员身兼数职,常常没有太多精力投入到幼教领域。
(2)基层学前教育行政存在各行政部门之间权限与责任模糊的问题。具体表现为:基层财政、卫生等部门在其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学前教育管理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缺位的问题;基层学前教育行政内部也存在管理权限模糊的问题。
(3)基层学前教育行政部门之间存在信息沟通不畅,视导与汇报制度虚设的问题。具体表现为:区(县)级层面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不能有效实施;基层学前教育行政内部幼教科与社会力量办学之间的信息沟通不畅;区(县)级学前教育行政部门与各类幼儿园间有关学前教育信息沟通不畅,这导致视导与汇报制度的效果大打折扣,形同虚设。
(4)基层学前教育行政管理者存在学前教育专业素养不高的问题。具体表现为:基层学前教育行政管理者的选拔任用与培训存在缺失,导致基层学前教育行政管理者在学前教育专业素养方面普遍表现不高。
(5)基层学前教育行政管理缺乏相应的财政支持,这制约了行政管理职能的发挥。具体表现为:从全国来说,各级政府在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上稳定性差、随意性较大,使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缺乏基本的经费保障。
2.当前我国基层学前教育行政现存问题的原因
(1)从我国行政体制与教育行政体制现存的问题来说,当前基层学前教育行政存在的问题是我国行政体制与教育行政体制问题在基层学前教育行政中的表现。具体表现为:不是政府部门职能在教育行政管理上越位,就是权力受监督方面不到位;官本位的传统意识根深蒂固,工作拖拉敷衍。这些行政体制的一般问题延伸到基层学前教育行政管理过程中,制约了基层学前行政机构应有功能的发挥,影响了基层学前教育管理者创造力的发挥,造成了基层学前行政管理的缺位与越位。
(2)从历史原因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学前教育行政机构经历了艰难的发展历程。直至今天,由于学前教育管理相关部门缺乏有效沟通,造成我国幼儿教育行政人员、教研人员即幼儿教师缺编的现象依然存在。这不但影响着中央集权型的教育行政管理模式作用的发挥,也间接影响着基层学前教育行政管理。我国学前教育行政机构的艰难发展历程制约了机构自身的发展与建设,基层学前教育行政组织作为其中一部分自然也深受影响。基层学前教育行政机构设置的空壳化与人员的非专业化也就难以避免。
(3)从学前教育体制改革来说,我国学前教育体制改革是在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背景下进行的,深受经济体制改革的影响。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特别是在企业转换经营体制的过程中,许多企业停止或减少学前教育投入,直接导致公办和集体幼儿园的改制或出售。各种利益矛盾造成教师上访、改制后的幼儿园收费混乱、保教质量下滑,这些都对基层学前教育管理者提出了巨大挑战。在地方政府缺位的情况下,基层学前教育行政管理者在面对这些新问题、新矛盾时,就会陷入尴尬的境地与管理的困境。
3.改进当前我国基层学前教育行政职能的策略
(1)在教育行政体制改革的潮流中,重塑基层学前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我国政府体制作为教育行政体制的元制度深刻影响着学前教育行政制度的重构。首先,当前我国政府体制改革的方向是建设服务型政府、公共型政府,从这个背景出发,基层学前教育管理体制也应该进行相应转变,从管制型转向服务型,改变单一的行政命令手段,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等各种手段实现宏观管理。其次,建立跨部门的合作管理体制。在基层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由政府出面协调各个部门,共同解决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中的各种问题,使政府的管理落实到位。再次,强化教育部门的主管职责,基层教育行政部门理顺部门内部学前教育监管职能,配备各专职行政人员、专职教研人员或专职双肩挑的学前教育管理者,同时为学前教育管理者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基层学前教育管理者应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与各部门沟通,整合社会资源,为地方学前教育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最后,建立公众参与的基层学前教育政策制定与决策机制、评价督导机制。
(2)加强基层学前教育行政管理者的培训。加强基层学前教育行政管理者的培训是促进基层学前教育行政管理者专业发展的必然抉择。影响教育培训质量的因素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培训内容与培训方式。学前教育行政管理者培训的内容一般包括学前教育原理、学前教育行政管理知识、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学前教育行政督导知识、学前教育规划能力等。培训的方式主要有主题讲座、案例分析、现场观摩、专业研修等。整个培训过程应充分发挥学前教育行政管理者学习的主动性,将短期集中培训与自主研修结合,注意培训的长期性与系统性。培训过程中要充分利用高校、科研院所的学术资源,走出部门培训的困境,保证培训的质量。
(3)支持与建设学前教育社团,通过行业组织加强行业监管。在幼儿园的蓬勃发展过程中,幼教行业中存在各种矛盾和纠纷,迫切需要行业组织来协调。我国已经形成了各种学前教育社团,既有学术性组织,比如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也有行业协会,如民办教育协会、学前教育研究会。这些社团既有国家级组织,也有省、市、县甚至乡镇一级的组织,形成了组织网络,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需要指出的是,我国的各种学前教育社团存在与其他社团类似的不足,比如自治性不强,整合社会资源的能力比较弱,组织内部成员素质参差不齐。因此,政府、基层学前教育行政部门应该积极培育和支持学前教育社团健康发展,发挥其在幼儿教育行业的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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