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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管理学的特殊性

【摘要】:一方面,托幼机构是我国学校教育制度的一部分,但它又明显地不同于小学、中学,幼儿发展的特殊性决定了学前教育的特殊性。因此,学前教育管理要依据学前教育的特殊性,探索和实施相应的管理方式、方法。目前学前教育在我国不属于义务教育,我国幼教事业管理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体现的正是这一特点。

学前教育的特殊性决定了学前教育管理的特殊性,学前教育管理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保教合一,教养儿童与服务家长兼顾

保教合一,教养儿童与服务家长兼顾,是学前教育不同于其他阶段教育的特殊性,也是学前教育管理与其他管理活动的最大区别。一方面,托幼机构是我国学校教育制度的一部分,但它又明显地不同于小学、中学,幼儿发展的特殊性决定了学前教育的特殊性。幼儿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学生,对他们的教育需要保教结合,养护与教育并行。幼儿园的活动是以兴趣为导向的多样化活动,保障了幼儿在日常生活和游戏之中进行学习。另一方面,托幼机构并非只是教育性机构,它还带有一定的福利性,为家长提供育儿服务。因此,学前教育管理要依据学前教育的特殊性,探索和实施相应的管理方式、方法。各类型托幼园所在管理上要能够促使保育和教育任务的实施,注重园所物质条件的创设和生活护理的正常进行,确保幼儿的生命安全,让幼儿在自由、愉快和健康的童年生活中,身心得到和谐发展。要研究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发挥环境文化的教育影响,制定有效的规章制度,培养一支专业化的保教工作者队伍等,不断提高保教质量,把园所办成幼儿的乐园,让家长满意。学前教育管理的特殊性不仅体现在管理的任务目标上,也体现在管理的内容上:学前教育管理的内容涉及家长工作、社区资源的利用、办园经费的筹措与园所条件的改善、教育活动质量的提高等诸多方面。这就需要管理者考虑园所所在的社区环境条件与发展状况,从学前教育的非义务性和家长的特定需要出发,灵活地加以管理,而不能采用绝对统一的标准。

(二)注重综合协调,强调管理的社会

宏观角度讲,幼儿教育是全社会的事业,涉及诸多领域,如卫生、福利、文化、经济等多方面,因此必须得到全社会的支持和参与。同时,学前教育具有福利性、社会性、公益性等特点,因而,学前教育管理具有不同于一般教育管理的特殊性,对学前教育的管理不能仅仅依靠教育行政部门,而是需要将行业化管理与社会化管理相结合,将纵向管理和横向管理相结合,注重发挥综合协调功能。目前学前教育在我国不属于义务教育,我国幼教事业管理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体现的正是这一特点。实践中要求教育行政职能部门等主动联系沟通,还需要不断探索可行的办法和实施途径,如一些地区推出联席会的管理制度。从微观角度讲,托幼机构在管理过程中也要积极与社区、家庭等相关部门联系,为儿童提供良好的学前教育,为家长提供良好的服务和科学的育儿指导,与社区建立良好的合作共建关系,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学前教育的价值。

(三)充分挖掘并合理利用教育资源,发挥管理效能

以我国为例,要使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在现有基础上得到进一步发展,政府部门要在经费投入方面进行制度创新,要把钱花在最需要的地方,多一些“雪中送炭”,少ー些“锦上添花”,要采取适合经济体制转型的有效措施,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扩大幼儿教育的受益范围。学前教育的发展不可能完全由国家包办,即使在发达国家亦如是。我国目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经济实力依然薄弱,更需要调动各方面的社会力量和资源,根据各地实际与需要,兴办多样化的幼儿教育,而不能仅限于单一途径和单一类型。应提倡勤俭办园和向管理要效益,并通过督导和评价,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具体到托幼园所,要实施有效管理,加强工作的计划性,合理组织和运用教育资源,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