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动笔前如何选用自由?-思考再动笔,避免自信改动

动笔前如何选用自由?-思考再动笔,避免自信改动

【摘要】:我多年做编辑工作,也不少动笔改别人文章,真狂妄一次,是深知此中甘苦。有自由,如何选用?——我一直不明白动笔时是怎么想的,是认为我抄错了,甚至庄子写错了?对于有动笔权的人,以涂涂抹抹为业的人自然无可奈何。二是为人,即奉劝有动笔权的人,大笔一挥之前,先要想想,一时想不好,可以查书,问人,切不可过于自信,强迫作者放下手笔的面瓜,改吃编辑惠赠的西瓜。

不久前收到许觉民先生寄的一张《光明日报》,意在让我看看刊于1995年5月10日第11版《文荟》第3期他写的一篇文章,题目是《老人访老》。他访了十位,我滥竽第八,当然感到与有荣焉。荣带来心境的飘飘然,于是高高兴兴看这段文字。其中有这样的话:

他慨叹目前有些编辑的自以为是,常动笔乱改别人文章,改对了犹可,改得不通,改成笑柄则是颇使人啼笑皆非的。……他现在为报刊写稿的一项定例是:许退而不许改。……我很欣赏这一条,质之列位编辑先生以为可行否?

看了,心里有些惶恐,因为这会给人一个印象,过于狂妄。以事理衡之,也会引来一些问题。最关键的一个是,动笔的结果就一定坏吗?情况显然不是这样,至少不都是这样。我多年做编辑工作,也不少动笔改别人文章,真狂妄一次,是深知此中甘苦。甘苦的体会来于情况万变。但万变不离其宗,这宗是人和文的水平(包括作者和编辑的)。人,水平上上下下,无限,文,水平上上下下,也无限,如何处理就不得不就事论事。专由编辑方面说,事无限,只好说个原则:一是平时,求水平渐渐上升;二是临时,要慎重,即有十分把握再动笔。

我遇见的事例几乎都不是这样。以下由轻到重举一点点例,目的只是供同行参考,以求改进工作,而不是显示我高明,编辑不高明,常执笔的诸公诸婆勿疑可也。

一、原稿“看到”什么、“涉及”什么,刊出后变为“看到了”什么、“涉及到”什么。——我曾写文,说时风八股的病之一是累赘拖沓,举例就有加无用的“了”,涉及后加“到”(及,到也,涉及到就成为“涉到到”),现在我的拙作也这样,人将讥为说得好听,自己下笔也不过如此。

二、原稿“胡涂”“根柢”“三十年代”,刊出后变为“胡涂”“根底”“30年代”。——“胡涂”是联绵字,合二音表一义,用“胡”不错,何必不殚烦多写个“米”字?依造词规律,“根”与“柢”(义为根)并列(成语“追根问柢”同),是,不必改为后起的“底”字。“三十”只有一种读法,“30”则不同,可读为“三零”,又“三十”与“年代”是汉字一家人,何必也学商业广告,以多用进口的为荣?

三、原稿“成分”“本分”“身分”之类,刊出后“分”多变为“份”。——北京普通话去声“分”和“份”是这样分工:“分”不儿化,“份”儿化。自从身份证多用个“人”字,把原来的分工打乱了。我是以为仍旧贯好。

四、原稿“有名的理学家之一”,刊出后变为“最有名的理学家之一”。——这是近些年才有的一种虚张声势的说法,其结果是变清晰为模棱。我曾著文表示反对,引来一种批评,说我不理解语言的发展。人各有见,我尊重别人的,但也不愿意放弃自己的。何以故?是自己笔下出现“最什么之一”,怕读者看前半,明白,接看后半,转瞬间变为胡涂。所以也就不欢迎有“发展”观点的编辑拉着我随着发展。

五、原稿“莫明其妙”,刊出后变为“莫名其妙”。——显然,这是认为我写了别字。情况并不这样简单。的确,“莫名其妙”是老字号,但“莫明其妙”也不是新开业的,所以《现代汉语词典》既收“莫名其妙”,又说“名”也可作“明”。有自由,如何选用?我以为最好还是量材为用。“名”与“明”,材不同:“名”者,表达也,《论语·泰伯》“荡荡乎民无能名焉”,名表示知而说不清楚;“明”是明白、了解。所以“莫名”是嘴无力,“莫明”是心无力。我们用这个成语,经常表示不明白,而不是心有明确感知而说不好,所以写“莫明其妙”不是错,而是名实相副,也就不劳动笔了。

六、原稿“娑婆世界”,刊出后变为“婆娑世界”。——这显然是因为头脑中只有“婆娑”而没有“娑婆”,就以为是作者写错了。其实这类小疑难(可惜是不疑!)很容易解决,自己不通佛学,翻翻《辞源》《辞海》之类,也能告诉你这是梵语译音,写“娑婆”并不错。

七、原稿“庄周梦为胡蝶”,刊出后变为“庄周梦为蝴蝶”。——这也是看“蝴蝶”惯了,就以为写“胡蝶”是笔误。其实这是引用《庄子·齐物论》原文,那时候还没有“蝴”字吧,所以庄子用了“胡”,改为“蝴”,是强迫古人易峨冠博带为西服革履。

八、前几年写了一篇《吃瓜》,其中几处说到“面瓜”,刊出后都变为“西瓜”。——这是动笔人没见过而瓜,也没听说过面瓜,就认定必是作者笔误。误,几处都误,也太离奇了。还有更离奇的,是文中还有这样的话:“(面)瓜很大,估计也许有三斤,金黄色,熟得像是用手托起来都要加小心。”这会是西瓜吗?可是仍大笔一挥,也改为“西瓜”。

九、原稿“庄子说至人无梦”,记得不只一处,送来校样,都变为“圣人无梦”。——我一直不明白动笔时是怎么想的,是认为我抄错了,甚至庄子写错了?不了解“至人”,可见没读过《庄子》,没读过而竟敢动笔,胆量也太大了吧?

十、我也胆大,写《拿破仑论》之类腻了,竟写了一篇《蟋蟀》,其中曾引《开元天宝遗事》,说宫中妃妾用小金笼养蟋蟀,“置之枕函畔,夜听其声。”刊出后责任编辑寄来样报,附一封信,说她是照发的,到主编那里,把引文删去。删,或是嫌字数多,或是讨厌掉书袋,人各有见,也就罢了。遗憾的是,他或她忙,没往下看,于是下文中就留下“还有‘置之枕函畔’的一路”云云,成为飞来峰的天外飞来,真就使人啼笑皆非子。不能啼笑,怎么办?对于有动笔权的人,以涂涂抹抹为业的人自然无可奈何。但也未尝不可以自求多福。说“多”,因为办法不只一种,或说两种:一是另发全貌本,那一篇断肢本可装作视而不见;二是决不再写稿寄奉恭候刊出是也。

依祖传的不成文法,举恶扬善,都要凑足十项,现在是已十项,只好住笔。住笔前还要依制义旧规,来几句大结。计可以列两宗。一是为己,可以说明,我的狂妄(许退而不许改)是事出有因。二是为人,即奉劝有动笔权的人,大笔一挥之前,先要想想,一时想不好,可以查书,问人,切不可过于自信,强迫作者放下手笔的面瓜,改吃编辑惠赠的西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