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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类的处理:现代汉语中的例证

【摘要】:我个人看,还是算兼类好,因为出于实事求是,如现代汉语“锁”“”“剪”等就是这样。“王”和“将”是否兼类,问题很复杂,这里可以避难就易,只是说明,同是“王”带宾语和“将”带宾语,“王我”和“将之”是一个类型,“王关中”和“将中军”是另一个类型。这第种办法自然等于先肯定了“王”“将”的词性是名、动兼类,也许胆量大了些,不过,依照墨子的原则,害取其小,如果没有更平稳的路可走,还是可以考虑的。

统计使用频率的办法比较可靠,但远水不解近渴。又不可因噎废食,那就只好退一步,多用语感加谨慎的办法,即细心体会之外,尽力之所及,多参考一些用例。就是用这个不很严密的办法,不只一两个人感觉到,古汉语的词类界限远没有现代汉语分明,或者说,有不少词常常既可以作这类词用,又可以作那类词用。理论上,处理这种现象有多种办法:(1)认为不能分类,因而词无定性;(2)以现代汉语的框架绳之,例如“鼓”,定为名词,“鼓之”是“作动词用”;(3)根据使用频率,譬如“钟鼓云乎哉”的用法是百分之五十一,“填然鼓之”的用法是百分之四十九,定为名词,“鼓之”的用法算变态;(4)算兼类。我个人看,还是算兼类好,因为出于实事求是,如现代汉语“锁”“”“剪”等就是这样。

话像是扯远了,那就转回来,仍旧谈使动、意动等。为了简明具体,只举可以指人的词带宾语为例,如“王之”“王我”和“将之”“将我”。“王”“将”之后有时不是代词,如“王关中”和“将中军”。这些都是特殊用法吗?像是都承认是。如果接受上面的分析,就不好这样轻率断定,因为“王”和“将”的词性也许是兼类(名和动);如果兼类,就不得不先分辨这里是名词还是动词。如果是动词,那是本然的及物用法,不能算特殊,即不能算使动或意动。“王”和“将”是否兼类,问题很复杂,这里可以避难就易,只是说明,同是“王”带宾语和“将”带宾语,“王我”和“将之”是一个类型,“王关中”和“将中军”是另一个类型。分别有四点:(1)“王我”,“王”和“我”是一体,“王关中”不是;(2)“王我”可以解为使动(使我为王)或意动(以我为王),“王关中”不成;(3)“王关中”,“王”可以用动词代,如“统辖”“王我”不成;(4)凭语感,“王我”的“王”在意念中是王侯之“王”,“王关中”的“王”未必是,至少模胡得多。分别这样大,如果有两种处理办法:(1)一律算特殊用法(使动或意动);(2)说“王我”“将之”的“王”“将”是名词,说法算特殊用法(使动或意动),“王关中”“将中军”的“王”“将”是动词,说法不是特殊用法。这第(2)种办法自然等于先肯定了“王”“将”的词性是名、动兼类,也许胆量大了些,不过,依照墨子的原则,害取其小,如果没有更平稳的路可走,还是可以考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