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弗洛伊德对人事的处理方法,为社会带来秩序和安定

弗洛伊德对人事的处理方法,为社会带来秩序和安定

【摘要】:题目来于效嵇康之颦,他在《与山巨源绝交书》中曾写:“老子庄周,吾之师也。”而一看就碰到弗洛伊德。径直说,是对于人的看法,以及相关的,如何处理人事,由饮食男女直到修齐治平,我觉得还是弗洛伊德的想法对。扩大为社会,其中绝大部分是甲,必文明程度高,安定,反之就必致野蛮而混乱。

题目来于效嵇康之颦,他在《与山巨源绝交书》中曾写:“老子庄周,吾之师也。”以老子庄周为师,他对世事大发牢骚,说“有必不堪者七,甚不可者二”。我依时风,可出国门则出国门,换为以弗洛伊德为师,是想躲开七不堪和二不可,谈个也许可以算作更大的问题,是执笔为文,尤其(或限于)文学作品,应否考虑引导(或说怂恿)读者趋向哪里的问题。推想对于这个问题,投反对票的必不多,甚至没有。如果竟是这样,问题的重点就不再是“应否”,而是应该趋向哪里。显然,问题不只大,而且很复杂。复杂中之个头儿小的,是文学作品有没有这样的力量。解答,有难点,不在有没有,而在大小。而大小,又常常不取决于理论,而取于具体作品。千头万绪,只好用账多不愁之法,含胡了之,说反正是有,大小可以不深究。然后就来了个头大的,比如说,趋向哪里的“哪里”有多处,如何分辨“高下”甚至“好坏”呢?这往大处说就触及人生哲学的分派问题,大事化小,也躲不开各有所好的问题,都难于一言定案,勉强定,也难于说服道不同的人。不得已,只好乞援于常识,即估计多数人会同意的(至少是心平气和,也想讲理的时候)。或更不得已,就再退一步,只是言己之所信,而不管别人会不会点头。以下言己之所信。

由为什么出国投师说起。我早年多读国门之内的(包括早期流入国门之内的),限于揽镜自照,或谈有关人之所以为人的问题,感到,大门户儒道佛,几乎都是自满的。孟子说:“恻隐之心,人皆有之”“人皆可以为尧舜”;到宋明理学家就想得更如意,是天理或良知常在人心,所以率性而行就可以向善。道家,真正老字号的庄子推崇任其自然,那就保持混沌也可以得逍遥之游。佛家讲出世,目的是脱离苦海,究竟涅槃,或说成佛。这难吗?至少是理论上,应该说不难,因为诸有情皆有佛性。常人融合儒道佛,或竟是不管儒道佛,而相信“人为万物之灵”。人就真是这样值得自我陶醉吗?至少我看,是问题不小。即以恻隐之心而论,翻阅《资治通鉴》一类书,尤其亲历“文化大革命”的,据所闻所见,必能确知确信,有不少人以杀人整人为乐(至少是为事),并没有恻隐之心。这样,研讨人之所以为人,用国产的镜子照,那影像就靠不住了。自然,国产的也有小例外,那是荀子,他明白说人性恶,并在《礼论篇》开头说:

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

他这是由街头巷尾看来的,与孟子的坐在屋里玄想相比,确是高明多了。说高明,不说符合实际,是因为他这看法中还有问题。一个问题比较小,是第二句,应该说“有欲则不能无求”,而不是要等到“欲而不得”。另一个问题就太大了,是最后一句,抬出“先王”,又滑到儒家幻想有王道的泥塘里。缩小范围,只说设想有这样的制礼义的先王,不圆通处有二:一是逻辑的,人皆有欲,所以争,先王为什么独不然?二是事实的,礼义由人都想活得好些而力有限来,王之力近于无限,就最容易破坏礼义,自然也就不能制。

买合用的货,土产店没有,只好到洋货店看看。而一看就碰到弗洛伊德。他是奥国的医生,精神分析学的创始人,著作很多,门徒也很多。正如一切非宗教意味的学术和技艺,师徒相传,高徒总有自己的新招数,精神分析学也难得例外,其结果是这门学问就越来越复杂,多分歧。我学力精力都不多,不能深入,也不想深入,所以阅读的一点点,几乎都是出于祖师爷的。这已是多年前的事,除了中译本《精神分析引论》以外,只有一个英译本The Future of an Illusion (《一种幻觉的将来》),因为对于其中的所谈以及透露的悲天悯人之怀,钦佩爱好,没有舍得付之丙丁。所以这里虽然称为“吾之师”,我这个徒的资本却颇为有限。幸而我想谈的问题,其范围也颇为有限,那就无妨模仿一次广告家的手法,说,虽然采来的仙草茎叶不多,却可以起死回生。径直说,是对于人的看法,以及相关的,如何处理人事,由饮食男女直到修齐治平,我觉得还是弗洛伊德的想法对。对,因为小而言之,符合实际,大而言之,可以通往理想。这想法是什么?凭我的体会,以及各取所需,综合其要点如下:人同样是受多种欲望支配的动物。因而率性而行,就容易趋向野,而不容易趋向文。野,对于己身,对于他人(或说社会),会引来不合意的结果,小如个人的堕落,大如社会的混乱。所以,为了避免不合意,对于人(包括个体和群体),要以“文”化之,使之趋近文而远离野。可是趋近文如逆水行舟,要长期努力;而流向野或退向野则非常容易,可以成于一旦。所以人事方面的一切活动,小至一言一笑,大至制度和立法,其选定,其评价,都要以能否使人趋向文为标准。

“师说”完,以下说我的解析。也由对“人”的认识起。我觉得,揽镜自照,照见的是个多有欲望的动物,大有好处。好处有消极一面的,是可以减轻甚至治愈自大狂的痼疾;还有积极一面的,是有助于进德修业,即自愿趋向文。这里会引来一个有哲学癖的人禁不住要问的问题,是文为什么比野好。答之前,先要说说所谓文是指什么。为简易,设想有两个人,甲,生活中多有学识、艺术道德,乙呢,换为无知、吃喝玩乐和为利己而不惜损人,我们说甲文乙野。扩大为社会,其中绝大部分是甲,必文明程度高,安定,反之就必致野蛮而混乱。假定这样分文野是合情合理的,说文比野好,有哲学癖的人还是未必能点头,因为他们想得到的是究极价值。可是,什么是究极价值?有没有?至少我们常人不知道。所以,最好还是不自寻苦恼,干脆信任常识,承认文比野好。然后就可以斩钉截铁地说,人的一切活动,只要是容许选择的,我们就应该做那些能够引导人趋向文的,不做那些会诱使人趋向野的。

口说,手写,只要有人听,有人看,都或多或少有引导人趋向哪里的力量。为了文不离题,只说写,并限于文学作品,上面由吾师那里学来的想法就更不能不注意。我多年来有个想法,以小说戏剧为例,事实是,也应该,用故事的形式“说教”。这教是作者自己的关于人生(怎样活才好)的信念,它应该是引导人趋向文的。但“应该”不等于“已然”,事实是,有些作品并不能引导人趋向文,甚至并不代表作者的关于人生的信念(也可能没有)。为什么还要写呢?是因为容易换来钱。容易,是来于趋向野如顺流而下的另一种容易,作品能供应这样的刺激,买主自然就会千千万万。买主这样多,更证明他们求的是“刺激”,不是怎样活才好的“说教”。这里又碰到一个问题,是供应刺激的作者会说,这刺激就是教,因为时代新了,过去放在阴暗角落的应该亮出来,让大家都刺激刺激。这就又碰到究竟怎样活下去才好的问题,取得人人都首肯的答案是很难的。不得已,只好退到常识,是刺激完了,还想找更有力的刺激,结果必是越渴越吃盐,越吃盐越渴。或再退,只说我的一得之愚。我昔年喜杂览,如帝俄时代的《复活》,我看过,如朱明时代的《肉蒲团》,我也看过。比喻说,人身上都有神鬼二气,看《复活》,我感到神气增而鬼气减,看《肉蒲团》反之,是感到鬼气增而神气减。谢上天,我还能知道神和鬼的价值不同,所以无论内心还是书架,我愿意收《复活》之类的书,而不要《肉蒲团》等等。

最后,就算作希望吧,我总以为,头上戴作家帽子的,要时时记住自己的说教的重任,情动于中而形于言,以故事的形式出现,要写成《复活》那样清洗灵魂的,而不要眼只逡巡于名利场,写成《肉蒲团》那样,引导乐于寻求刺激的不少人往肉欲的热海里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