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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需要虚心反省,小民寄望于民主与法治

【摘要】:不管社会效益,只写自己感受,容易。我看了,当然要虚心反省。唯一的补救之道是,与这封读者来信以特殊待遇,不只保存,而且经常置之案头,以期自己知所警惕。这主要的意思是,自古以来,小民寄希望于天道、仁政、清官、鬼神等都是乞怜,乞怜不是民主,非民主的人治不是法治;想生活有保障,要读点异邦的书,在均权、限权方面想想办法。可是,如果小民嗅觉未失,分明觉得臭味是来自上方,怎么办?

又是一年结尾,从今日排首位的商业习惯,应该结一下账。清人徐大椿诗云,“一生那(哪)有真闲日,百岁应多未了缘”,可见宜于结一下账的,任何人都不只一种。我这里想结的只是一种,执笔一年,写了些不三不四的,究竟得失如何。所谓得失,还要略加解释。先从反面下手,是不指稿酬的多少,原因之一是记不清;之二,记不清也好,如果记得清,而结,而看,而比,确知不如到街头去卖烤白薯,或不免于大灰其心吧?再说正面的,那就还得主观唯心论,就是限定自己的感受。这也有原因,很简单,不过是,有没有社会效益,不知道而已。

不管社会效益,只写自己感受,容易。但又不尽然,是因为多而杂,既要选择,又要认得清。只好不管难与易,试着来。得失,得排在前面,那就不避自我陶醉之嫌,先说得。搜索枯肠,也只能凑两种。一种是,遣了不少有闲的长日。我老了,不会下棋,不会跳舞,不愿意钓鱼,不愿意养鸟,不能登山玩水,不能进卡拉OK,等等,而旧的胡思乱想习惯不改,如果眼前没有纸笔,那就真会成为度日如年吧?是执笔,使可能长如四季的一天仍旧等于一昼夜,岂可不歌其功颂其德哉。另一种是,扪心自问,虽然所说不痛不痒,大多无益于国计民生,进德修业,却没有动笔前先看看四面八方,然后说非出自本心、估计有些人听了会高兴的。

得一点点,转而说失,那就多了。为了有较大的说服力,由旁观者清说起。是不远不近的以前,《读书》月刊送来一封本来可以不转给我的读者来信,因为信是写给编者的。信中说我的文章都是废话,毫无内容,不该刊用。以下并提出警告,说以后如果再登我的文章,他就把这几页撕下来寄还。我看了,当然要虚心反省。可是如何处理呢?一时真是进退两难。问编者,是不是间接通知我此后不再刊用,说不是,并且说,有些读者来信是表示愿意看的。这之后又曾刊用我的文章,我问是否照警告所说寄还,说未见。我推测,这是索性连《读书》也不买了。我当然很不好过。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我,如上面所说,胡思乱想的旧习不改,而又除涂涂抹抹以外毫无所能,也就只好仍旧写些不三不四的。唯一的补救之道是,与这封读者来信以特殊待遇,不只保存,而且经常置之案头,以期自己知所警惕。

再说一件,也是属于旁观者清的,可是牵涉的问题复杂得多。几乎快一年了,我看见电视中播《无极之路》,歌颂好官,心里很不是滋味。因为这同歌颂包拯海瑞一样,实际是表示,小民一直在无保障的苦难中挣扎,为了能活,万不得已,才寄希望于碰上个好官,得一点天外飞来的公道。心中有话,想说,可是笔跟不上新时代的开放精神,很费力才凑成一篇《月是异邦明》。写时用了一点魔术技巧,即不开门见山,而把主要的意思夹在唠唠叨叨的叙述里。这主要的意思是,自古以来,小民寄希望于天道、仁政、清官、鬼神等都是乞怜,乞怜不是民主,非民主的人治不是法治;想生活有保障,要读点异邦的书,在均权、限权方面想想办法。这篇在今年《读书》九月号刊出以后,编者告诉我,有个江南的某先生来信,说文中的这点意思,用几十个字就够了。这批评是否包括连这点意思也很平常,用不着说之意,我不知道;但另一点是确定的,是行文未能简捷明快。记得我的师辈某先生曾说:“写文章能够短就好了,可惜自己没这个本事。”师且如此,况其徒乎!所以我很希望某先生坐而可言,起而能行,写几篇都不超过几十个字的文章,供惯于唠叨的人欣赏并学习。

简捷,没本事,做不到。明快呢?一言难尽。也许连小学生都知道,我们说话,有多种不许明的情况。《打渔杀家》,河上饮酒不许说“干”,义和团“仝拜”要改写“仝胜”,是一类。“月经”要改说“例假”,幽会要美言为“香囊暗解,罗带轻分”,是另一类。还有量最大的一类,是皇帝奸淫要说“幸”,断气完蛋要说“晏驾”。这最后一类还有个名堂,曰“为尊者讳”。这是刑不上大夫的更上一层楼,是只要拿到大权,就无往而不是。事实是权大而无限就必多不是,怎么办?两种办法:一种最高妙,是把臭的说成香的;另一种次高妙,是最上者一贯香,间或有臭味,是由其下的什么人放出来的。可是,如果小民嗅觉未失,分明觉得臭味是来自上方,怎么办?所以又须补充一种,曰不许说。两种,加补充一种,共三种,都是古已有之,于今为烈。这就为率尔操觚中的有些人带来麻烦,是言为心声,有时就此路不通。不通,如行路见“此巷不通行”的牌子,不往前走也就罢了,只是有关拿笔之事,就会碰到困难。一方面是理的,我一直认为,不为尊者讳,为社会,尤其为将来,有大好处,是,浅说为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深说为指明病情,才可以找出病源,根治。而一讳,好处就会成为殊少希望。另一方面是情的,即“情动于中”而不能“形于言”,未免憋得慌。顾念这理和情,理论上,明快也许是上策吧?我惭愧,经常是走不明快的路,具体说是,虽然为尊者讳的三条妙法,并未信受奉行,却没有像王婆骂街那样干脆,走出柴门,指名道姓。引亚圣之语说明,是在“舍生而取义”与“不得罪于巨室”之间,我经常是避前趋后,所以也就不免于“长见笑于大方之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