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1962年1月出生。张林秀研究员多年来从事贫困与农村发展研究,取得了多项显著成果。张林秀研究员主持中国科学院创新工程和重点项目、“百人计划”、国家自然基金委“杰青”、重点项目和重大国际合作项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等研究课题3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160多篇:英文文章86篇,中文文章77篇;出版相关领域著作6部;提交21份政策建议。......
2023-07-03
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实行了计划生育工作,30年间少生了4亿多人,极大地缓解了社会压力,并加快了“人口红利”期的到来,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保障。这一切最直接的贡献者就是广大计生家庭,而如今他们的生活现状如何?广大专家学者对此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杨云彦等研究发现独生子女群体面临着很多风险,特别是死亡伤残的风险,据有关资料显示,8%~9%的独生子女会在55岁以前因患病或非正常原因而死亡。有专家根据“五普”资料估计,在学龄前至婚龄期人群中,每年平均要死亡21万多人(人口研究编辑部2004),其中近一半是独生子女。[1]陈友华、沈晖(2010)综合宏观和微观视角的研究,认为独生子女政策推行对脱贫致富不利,不仅导致了数以亿计的独生子女家庭出现,从而引发社会与家庭劳动力短缺与劳动力培养成本飙升,生存风险加大与亲属关系支持网络缩小等,还因大量违法生育而出现“因超生受处罚致贫”与“因超生受处罚返贫”现象,使部分妇女儿童健康受损。[2]周德禄(2011)通过对山东农村的实地调查发现,相对于农村非独生子女户,农村独生子女户在家庭经济状况、子女经济供养、日常照料等方面存在明显弱势,独生子女户家庭相对较穷的比率比非独生子女户高出24.4%。独生子女政策效用具有明显的外部性,少生孩子的成本由独生子女家庭自己承担了,带来的社会效用却由全社会分享了。[3]李建民(2004)认为由于计划生育家庭传统养老方式的人力基础已经被大大削弱,如果政府不能及时做出有效的应对,计划生育夫妇在老年时期陷入贫困的几率将会大大增加。在某种意义上,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是对农民传统养老资源的一种制度性剥夺。[4]徐俊、风笑天(2012)认为独生子女家庭并未因为少生而真正快富起来,恰恰相反,由于独生子女教育培养成本飙升、生存风险加大以及亲属关系支持网络缩小,在独生子女长大成人以后,独生子女家庭早期的优势不复存在,大多数独生子女家庭都或多或少存在养老资源短缺的风险,尤其在子女意外伤亡后父母的养老将面临重大的支持困境。[5]张必春、江立华(2012)从失独家庭的角度出发,研究发现丧失独生子女的父母,他们大多工作停止、生活消沉、社会关系断裂,并出现健康问题;为此,他们要求政府进行物质扶助、精神慰藉,并强烈要求集中居住;但是在这一过程中诉求非但没有得到满足,反而陷入“三重困境”,即人际交往困境、群体融入困境、组织合法化困境。[6]
从上述专家学者的研究情况来看,计生家庭属于高风险家庭,这些陷入贫困的计生家庭究其原因学者们给出了自己的见解。社会风险理论认为,由于贫困人口应对风险的工具非常有限,这就使他们没有能力或者不愿意选择高风险、高回报的经济活动;不敢参与高收益的经济活动反过来使其收益更少,结果是他们不仅难以脱贫,其贫困程度甚至会进一步加深。吴正俊等(2008)通过对农村计生贫困家庭的调查,认为伤残、死亡和手术并发症等是导致计生家庭贫困的主要原因。[7]冯桥仙(2004)通过扬州市计生委对计划生育相关弱势群体的调查数据,分析认为经济收入不高、抗风险能力弱是计划生育家庭这一群体的典型特征,家庭成员患病或死亡,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额外的医疗支出是导致家庭贫困甚至破产的直接根本原因。[8]胡芳肖(2012)运用logistic回归分析发现家庭主要劳动力数量对贫困发生概率有显著的负向影响,说明主要劳动力多的家庭可以减少贫困的发生概率。[9]张寒梅等(2009)基于重庆市的调查报告,研究发现在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部分农村地区,其家庭承担着更多的组织生产和赡养老人的社会经济职能,若要较好地实现这些职能,往往需要在代与代之间有良好的抚育和赡养机制,也需要同代人之间能有较多成员的团结协作,家庭人口规模过小,往往会影响家庭的抗风险能力,发展潜力受限,从而陷入贫困。[10]李波平、何雄(2014)利用可持续生计的理念以及森的多维贫困理论,研究认为计划生育家庭之所以容易陷入贫困主要是因为自然资本的贫乏,人力资本的不强,社会资本的匮乏,经济资本的不足以及能力资本的贫困等五个方面原因。[11]
以上种种观点是基于微观个体层面的分析,对于宏观社会层面农村计生家庭容易陷入贫困的原因,杨云彦、李波平(2013)认为按人口补偿和分配的公共政策损害着计划生育家庭的利益,减少了计划生育家庭收入。一方面,计划生育家庭由于人口少,分配土地也少,在土地上的收益大大减少。此外,一些发展快的集体经济组织按人口分配住房和集体收益,使得非计划生育家庭比计划生育家庭获得的收益更多。另一方面,按人口补偿的征地补偿政策损害着计划生育家庭的利益。以往孩子多的家庭,反而获得了更多的补偿。[12]石智雷(2014)则通过建立家庭发展能力估计模型,实证研究发现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不仅仅导致家庭未来不确定性风险的增加,而且弱化了家庭通过储蓄、多样化收入等方式整合社会资源的能力。[13]因此,造成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易于贫困的原因主要归结为以下几点:疾病和养老问题;劳动力数量少、素质低以及经济能力低下;家庭规模小,抗风险能力低以及公共政策安排的不合理等。
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的计划生育工作是在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各种政策配套措施不健全的情况下开展的,特别是在农村地区,计划生育家庭中势必会有一部分家庭陷入贫困。计划生育家庭的贫困问题得不到解决,将严重阻碍计生政策的推行,贫困地区只会更加贫困。这需要我们不断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健全各项保障制度,解决计生家庭的后顾之忧,并做好与扶贫开发工作的有效结合,才能实现计划生育家庭的可持续发展以及贫困地区社会经济的突破发展。
女,1962年1月出生。张林秀研究员多年来从事贫困与农村发展研究,取得了多项显著成果。张林秀研究员主持中国科学院创新工程和重点项目、“百人计划”、国家自然基金委“杰青”、重点项目和重大国际合作项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等研究课题3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160多篇:英文文章86篇,中文文章77篇;出版相关领域著作6部;提交21份政策建议。......
2023-07-03
(二)结构上我国农村贫困呈现多元化特征中国农村贫困人口面临经济贫困、环境贫困和文化贫困,三者相互交织,增加了农村贫困问题的复杂性。中国农村贫困人口收入低下,难以维持基本的物质需求。......
2023-07-25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与农村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当前贵州省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仅“十五”以来,累计投入8亿多元扶贫开发项目资金,共帮助81万计生贫困户脱贫致富。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机制,积极协调各级扶贫开发部门,在不改变扶贫资金、项目的性质以及目标人群的情况下,优先扶持人口计生工作比较好的村组,优先扶持计划生育家庭。......
2023-07-30
为了对我国西部民族地区的行政执法监督发展历程有全面更深入的认识,有必要对我国监督制度的发展历程以及我国行政执法监督的发展历程有基本的了解。我国西部民族地区的行政执法监督是伴随我国社会主义行政法制监督以及行政执法监督建设的步伐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2023-11-27
改革开放以后,由于社会转型,西部民族地区的制度建设跟进步伐放缓,最突出的问题是绝大多数民族自治地方没有将《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的特别地方“立法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发挥出来。显然,这与西部民族地区的行政执法需求是极不相适应的。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在西部民族地区的深入推进,一些行政执法的“老大难”问题更显得突出,需要国家和全社会的关注。......
202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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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6
目前,我国电子商务领域内比较重要的法律、法规乃至行业规范如下,他们对电子商务领域内交易秩序的维护,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我国为了保护电子商务的发展,将数据电文归于书面形式,具有书面形式的法律效力,尽管这种立法体例与全球普遍的做法相违背,而且并未从根本上改变以书面形式进行重大交易行为的规范体系,但其进步性是不能否认的,客观上推动了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
2023-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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