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法》第34条、第35条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还应当遵守如下强制性法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接受委托后,应当自行完成工程监理工作,不得转让监理业务。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首先是对建设单位的违约,因此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这种违约责任将主要表现为赔偿损失。《建筑法》第35条第2款规定的内容与《民法典》第164条规定的内容是一致的。......
2023-07-30
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内容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①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②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③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④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①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
②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③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
经营者在交易活动中,可以以明示方式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或者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经营者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的,应当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也应当如实入账。
经营者的工作人员进行贿赂的,应当认定为经营者的行为;但是,经营者有证据证明该工作人员的行为与为经营者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无关的除外。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2.经营者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①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②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③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④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经营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3.经营者不得从事的有奖销售
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①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资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
②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③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
4.经营者利用网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的不正当行为
经营者利用网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法的各项规定。
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下列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业:
①未经其他经营者同意,在其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插入链接、强制进行目标跳转;
②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
③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
④其他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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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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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30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9条规定,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21条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2023-07-30
禁止勘察、设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执行强制性标准的责任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为了能够深入分析事故原因,正确处理工程质量事故,设计单位应当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2023-07-30
①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2023-07-30
①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④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负责人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2023-07-30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2023-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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