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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法规》中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

【摘要】:我国于1989年12月26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的任务是保证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保证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与工程建设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包括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核心的一系列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主要包括以下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3条规定:“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保护和改善环境关系到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百年大计,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健康具有全局性、长期性和决定性的影响。制定和实施环境保护法,对于防治污染和公害,保障人民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自然古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我国于1989年12月26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制定环境保护法的目的在于保护人民健康、保护生态环境,为国家的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律保障。环境保护法的任务是保证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保证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

与工程建设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包括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核心的一系列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主要包括以下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自1989年12月26日公布之日实施,2014年4月24日修订,分为7章,包括70条。分别对监督管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作出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3条规定:“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自1998年11月29日起实施,2017年7月16日修订。该条例分为5章,包括34条,分别对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作出了更具体的规定。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适用本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4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后于2013年、2015年、2016年三次修订。2020年4月29日进行再次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由1984年5月1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正。2008年6月1日第二次修订,2017年6月27日第三次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由1987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1995年8月29日第一次修正,2000年4月29日第一次修订,2015年8月29日第二次修订,2018年10月26日第二次修正。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2016年7月2日第二次修订,2018年12月29日第三次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自1997年3月1日起施行,2018年12月29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