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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与就业辅助方案

【摘要】:本书通过调查发现,多数女性受刑人均同意职业培训具有稳定囚情、维持纪律、养成勤劳习惯和增加收入等多元功能。因此,我国应发展有特色的自营职业,给予有心向学的受刑人习得专业技能的机会,设定自营工作的人员训练课程,并增加参与训练人员名额,运用在监人力资源及技训能力,以增加受刑人的工作所得及就业自信心。一般而言,女性受刑人对于技训均持肯定态度,同时有很高的参与意愿。

就业对女性受刑人而言也非常重要。受刑人在复归社会后如果能够实现稳定就业,那么其重返监狱的可能性就会降低。本书认为,我国完善女子监狱有特色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辅助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拓展自营职业技能培训的特色与规模。本书通过调查发现,多数女性受刑人均同意职业培训具有稳定囚情、维持纪律、养成勤劳习惯和增加收入等多元功能。因此,我国应发展有特色的自营职业,给予有心向学的受刑人习得专业技能的机会,设定自营工作的人员训练课程,并增加参与训练人员名额,运用在监人力资源及技训能力,以增加受刑人的工作所得及就业自信心

第二,根据需求提供技能训练。本书在调查中发现,93.5%的女性受刑人均表示有选择自由,愿意参与技能训练。这表明女性受刑人对于技能培训的参与意愿甚高。应提供更多参与机会,同时以受刑人需求为导向,根据需求与教育程度,提供技能训练。除传统女性受刑人所接受的烘焙、缝纫、美容美发外,女子监狱可跳脱性别刻板化思维,提供计算机、建筑制图、文秘、法律等课程,提高受刑人出监后的谋生求职能力。

第三,以市场导向为依据的技能训练。一般而言,女性受刑人对于技训均持肯定态度,同时有很高的参与意愿。本书通过调查发现,技训参与排序较低者为:“出监想从事技训有关工作”,表明技训与社会就业的衔接不够,监狱机关基于有限资源,在提供技训项目时可注意出监时的市场需求,提供就业机会较高的训练项目。

第四,考量建教合作的可能性,以为受刑人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自营职业可与技能训练结合,并考量与相关厂商进行建教合作,使女性受刑人可参与监狱内部的职业培训,习得一技之长,在出监后即可实现就业。

第五,提升就业认知与个人素养。我国应开展职场礼仪训练,了解职场生态与伦理,促使受刑人积极思考、提高自信心,配合监狱机关,通过进修取得学历,参加政府认可的专业课程训练。

第六,协助辅导就业。就业为受刑人复归社会的关键,本书的调查亦显示,受刑人出监后最需要的就是就业辅导,但这对受刑人和政府而言都是一项不易达成的目标。本书认为我国可以在以下方面努力:降低职训课程受训资格,相关组织目前开设的“日间职前训练”课程学历要求大多过高,致使部分受刑人出狱后不符合报名资质,建议针对提供技术性且用心受训即可结训的课程,将学历降低至中学以下或增设出狱受刑人参训保障名额;协助受刑人于出监后接受同类更高阶的技能训练并辅导报考证照,日后较有生活目标而容易复归社会;就业媒合,为不同学历的出监受刑人提供工作机会,以使受刑人出监后能立即就业;安排就业服务站进行职务介绍,对于有意愿参加短期技能训练的,安排复归保护宣导、就业服务站及职训中心业务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