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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监狱制度研究:美国女性受刑人权利分析

【摘要】:无论女子监狱的具体规则如何变化,其都是基于受刑人权利和义务的基础来构建管束制度的。因此,本书将在此分析美国女子监狱受刑人的权利。这些权利,相对于一般性权利而言更加具体。表6美国女性受刑人医疗保健权利续表本表由作者根据美国奥尔德森女子监狱管理手册进行整理。

无论女子监狱的具体规则如何变化,其都是基于受刑人权利和义务的基础来构建管束制度的。因此,本书将在此分析美国女子监狱受刑人的权利。根据美国奥尔德森女子监狱管理手册的罗列,美国女性受刑人的一般性权利主要有11项:①作为一个自然人,有权被所有人尊重地、公平地、公正地对待;②有权被告知关于监狱运作的规则、程序和安排;③有权享有宗教信仰自由并自愿参与宗教活动;④有权享有健康保障,包括营养饮食、合适住宿和得体穿着,洗衣的便利,经常淋浴的权利,合适的通风设备,固定的训练时间、如厕时间和医疗牙科待遇;⑤有权与家庭成员和朋友会见与通信,在遵守司法部和监狱规定的条件下与媒体通信;⑥有权不受限制和保密地与法院通信,例如,关于判决合法性、公民权利、未决案件和监禁条件等问题的通信权利;⑦有权接受来自通过来访或者通信选择的律师咨询服务;⑧有权使用法律图书馆的参考资料帮助解决法律问题,也有权接受法律扶助项目的帮助;⑨有权基于教育或者个人兴趣阅读各种书籍资料,包括在一定条件下从社会上邮寄来的资料;⑩有权在资源可资利用的情况下参与教育、职业训练和工作,并与自己的兴趣、需求和能力符合;⑪有权在符合监狱安全与秩序的情况下利用自己的资金进行商业消费和其他交易,放款或存款以及扶助家庭。[1]

表5 美国女性受刑人一般性权利项目表

续表

本表由作者根据美国奥尔德森女子监狱管理手册进行整理。

由于监狱内医疗保健的特殊性,美国联邦女子监狱还专门就医疗保健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进行了详细规定和说明。女性受刑人在美国女子监狱服刑期间有权以被尊重基本人权的方式接受医疗保健服务,其医疗保健权利具体包括16项:①有权以其服刑监狱所在地之程序接受医疗保健服务,包括医疗服务、牙医服务以及其他所有支持性服务,医疗服务应当在监狱机关内部列明,如果受刑人遵守了监狱内现存的医疗规章制度,医疗保健服务便不能因为受刑人没有私人资金付账而拒绝医疗;②有权知道医疗保健服务提供者的姓名和职业身份,并且应当被以受尊重、谨慎和有尊严的方式对待;③有权告知医疗人员关于本人医疗保健的任何问题;④如果被允许在医院进行住院治疗时,有权获得联邦监狱局的帮助和指导进行预立遗嘱或者生前遗愿;⑤有权获知对自己的诊断、治疗或预测方面的信息,包括有权被告知与预料结果差异甚大的医疗保健结果;⑥有权获得自己健康记录中非保密部分的复印本;⑦有权在医疗中获得隐私尊重;⑧有权参与健康提升或疾病预防项目,包括传染病预防教育项目;⑨有权向自己的医疗保健提供者告知疼痛,有权获得及时评估和处理自己疼痛的权利,有权被告知疼痛和疼痛管理的问题以及关于疼痛治疗的有限性和负面作用;⑩有权及时获得处方药治疗和持续性获得推荐医疗提供者的权利;⑪有权获得健康和新鲜的食物和健康食谱的指导;⑫有权在50岁以下获得3年一次的预防性健康体检,在50岁以上获得每年一次的预防性健康体检;⑬有权按照联邦监狱局的规定获得预防性检查、紧急检查和常规检查等牙科服务;⑭有权获得安全、干净和健康的环境,包括无烟环境;⑮有权按照联邦监狱局的规定拒绝相关医疗服务(不过拒绝某些诊断检查可能会导致强制性检查),有权获得被自己所拒绝治疗之疾病的相关影响;⑯有权向对自己或被自己伤害之人的相关共同支付医疗提出疑问或申诉。这些权利,相对于一般性权利而言更加具体。

表6 美国女性受刑人医疗保健权利

续表

本表由作者根据美国奥尔德森女子监狱管理手册进行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