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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历史上第一个全独立女子监狱的研究成果

【摘要】:1869年,印第安纳女子监狱建立,于1873年首次收入17名女性受刑人。该女子监狱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个在行政上完全独立且完全由女性员工运营管理的女子监狱。这些主张遂成为该监狱矫治之目标,并迅速成为美国女子监狱矫正的主流模式。加利福尼亚州的女子监狱改革家仍希望为女性犯罪者建立一个完全由女性矫正官管理的独立女子监狱。

1.美国州和联邦第一所全独立女子监狱的诞生

(1)印第安纳女子监狱:美国州第一所完全独立的女子监狱。

1869年,印第安纳女子监狱建立,于1873年首次收入17名女性受刑人。该女子监狱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个在行政上完全独立且完全由女性员工运营管理的女子监狱。在此之前,女性犯罪者只能被关押于印第安纳州立监狱,美国女子监狱改革先驱罗达·科芬在参观州立监狱时发现女性犯罪者囚室皆是由男性警卫看守,对女性相当不利,同时也有报告显示有女囚贿赂狱警、在狱警在场时对其他犯人实施性虐待和殴打行为的情况,甚至有警卫强迫女性犯罪者在他们面前洗澡的情况。因此,科芬开始游说政府建立一个独立的女子监狱,并于随后加入了该监狱的首任访问委员会。印第安纳女子监狱最初是以教养院模式建立起来的,被称为印第安纳女性教养院(Indiana Reformatory for Women and Girls)。科芬与其他女子监狱改革倡导者一样,坚信女性才是管理女性犯罪者的最佳人选,也只有女性能够理解女性犯罪者的“弱点”和其周围所充斥的“诱惑”。印第安纳教养院拓展了家庭处遇的范围,允许女性犯罪者穿长裙并配备雅致的装潢和家具,日常活动也以盥洗衣物、缝纫和针织为主。教养院只接收成年重罪犯、违法青年女性以及其他被判处不定期刑的女性。此种制度无意通过教育训诫来改造女性犯罪者,被认为沿袭了底特律庇护之家的先进模式,因为其完全独立于男子监狱并完全由女性管理运营。作为首个由女性掌管的女性监狱,印第安纳教养院树立了该州甚至全国监狱改革的标准。[9]

目前,印第安纳女子监狱仍旧为印第安纳州最高安全级别的全独立女子监狱,且位于城区。它不再像其设立最初那样限制受刑人种类,而是接受本州之内所有女性受刑人,孕妇、病患、精神病患、青年女性、老年女性、高风险女性等各种类型的女性受刑人皆可被其接收。不过,正因为如此,其管理及矫治措施受到的挑战更大。[10]

(2)奥尔德森女子监狱:美国联邦第一所全独立女子监狱。

虽然美国19世纪60年代就已经建立了独立的女子监狱,但是联邦层面却一直未有所动。终于在1927年,全美第一所联邦女子监狱成立,其位于西弗吉尼亚的奥尔德森,占地50英亩。首任女监狱长为玛莉·哈里斯(Mary Belle Harris),她特别强调培养女性犯罪者的技能,要求她们在狱中必须习得一技之长,摆脱传统束缚并给予受刑人极大自尊心。这些主张遂成为该监狱矫治之目标,并迅速成为美国女子监狱矫正的主流模式。该监狱在未正式“开张”之时就已经备受推崇,其在1928年11月14日正式启用之前已经接受了174名女性受刑人。

由于该监狱在设计之初主要用来关押轻罪罪犯,大多数属于毒品、酒精类犯罪以及白领犯罪等,因此安全层级很低,依然采取了村舍模式,不设武装守卫,也不设立隔离墙。其建筑包括了14栋村舍式房屋,每栋村舍都有独立的厨房,可供30人居住。受刑人入住之后,每天会被按照规划进行编排,每个人都必须参加劳动。从设立之初,该监狱便一直都重视对受刑人的职业培训和成长管理。在2004年之前,该监狱对受刑人的自由活动管理较为宽松,允许她们在监狱内自由活动,但是2004年之后则不再允许她们在全监区范围内自由活动,活动范围被限制于监狱的一定范围之内。此外,她们还可以进行一些娱乐活动,例如排球等。

2.全独立女子监狱的发展总括

在印第安纳州之后,马萨诸塞州也于1877年成立了女子监狱(Reformatory-prison for Women),密歇根州也在1893年于阿勒比吊(Albion)成立了西方女子庇护所(Western House of Ref⁃uge)。当时的女子收容机构均规划为农村形态,是一所由若干收容20名至50名人犯的独立农舍围绕行政大楼组成的女子矫正机构。透过农舍形态,让身处这里的女性犯罪者有居家的感觉与气氛。根据统计,1870年至1935年间,美国共有6所独立的关押型女子监狱成立:4所是建立在有教养院的州,只接收那些不适合进入教养院的女性犯罪者;2所则建立在只有女子监狱的州。尽管立法使得女子监狱从男子监狱中逐渐脱离、独立,但女性犯罪者无法在监狱制度中享受自由,教养院仍只是毗邻男子监狱的关押型女性犯罪者监区。多数女子监狱都只有最低的预算,一切以管理方便为中心,不会关注对女性犯罪者的改造。建立独立关押型女子监狱仅仅意味着在原有监狱基础上更改名称,唯一的区别只是这样的监狱不再关押男性犯罪者。然而,不同于男子监狱的是,女子监狱很少雇佣全职医生、牧师和老师,为女性犯罪者提供的项目也十分有限。守卫依据矫正系统中男性管理者的指令负责监督女性犯罪者。[11]

唯一的例外是纽约州的瓦里特(Valatie)女子农场(State Farm for Women),其运行模式与众不同。农场管理者尝试为年老的女性犯罪者探索新的关押模式,这些女性犯罪者都是轻罪的惯犯,因此被送入农场而非地方拘留所。瓦里特农场占地315英亩,两个农舍中共居住着60名女性犯罪者。立法要求除非基于工作性质而必须雇用男性员工,否则农场的所有官员均为女性,这也解释了监狱长是男性的原因。农场的所有女性犯罪者都被判处最高为3年的不定期刑。农场前后总共接收过的146名女性犯罪者犯罪时年龄多数在30岁至60岁之间,是本地白人,大都有过酗酒前科。农场的经费总是捉襟见肘,女性犯罪者从事务农或缝纫工作,可以干的活不多。直至1918年,农场被健康机构接管改造为专门收治感染性病女性犯罪者的处遇中心,所有的女性犯罪者随即获得假释。

不过这些独立女子监狱的建立并非一帆风顺,其往往建立在长久的实践和相关女子团体争取到的权利的基础上。例如,加利福尼亚州圣昆廷监狱设立女子监区,受到了女性犯罪者的欢迎,但这些改变并没有触及女性犯罪者长期被忽略的问题本质。加利福尼亚州的女子监狱改革家仍希望为女性犯罪者建立一个完全由女性矫正官管理的独立女子监狱。1929年加利福尼亚州通过立法兴建单独的女子监狱,该监狱位于蒂哈查皮山(TehachapiMountains)的卡明斯山谷(Cummings Valley)占地1600英亩。根据其监管委员会(board of trustees)的构想,该监狱以矫正而非惩罚为核心,以西弗吉尼亚州的奥尔德森(Al⁃derson)监狱模式为蓝本,牢房都是10英尺×8英尺大小的私人房间,被粉刷成彩色,女性犯罪者也可以选择按照自己的意愿对房间进行个性化装饰。刚开始,加利福尼亚州女子监狱(Cal⁃ifornia Institute for Women)的男性管理者提出的改造计划并未与监管委员会的设想相吻合,因而没有涵盖任何教育或训练项目。但在1934年第一位女性监狱长上任和完全由女性成员组成的监管委员会成立后,女性犯罪者得到了与男性犯罪者相区别的处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