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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监狱教养院模式的性别差异

【摘要】:3年的刑期使假释成为可能,庇护之家成为被假释女性犯罪者的中途之家,接触到更成熟且受到敬重的女性并得到保健,直至刑期届满。官方已经认识到女性较男性更为情绪化,相比于严厉的纪律管束更易接受温和的处遇,因而需要以不同于男性犯罪者的方式进行管理。教育违法女性犯罪者的要旨在于首先教她们学会做一个女人,学会奉献家庭。改革者认为,家庭是转化的象征,是向女性犯罪者输送女性价值的关键所在。

在19世纪60年代,新式的女性受刑人监区在全美各地被引入,美国改革者一直深受英国改革者的启发,其中1864年英格兰监狱改革者玛丽·卡彭特(Mary Carpenter)所著《我们的罪犯》(Our Convicts)一书描绘了爱尔兰欢乐山女子监狱(Mount Joy Female Convict Prison)中的情景,指出女性犯罪者应被在监狱中集中关押,以考绩制度(merit system)准则规制她们受到的待遇和特权,同时应雇用女性而非男性监狱官管理监狱。美国改革者伊丽莎白·巴法姆·查斯于1872年会见了卡彭特,深受后者启发。罗达·科芬也探访了欢乐山女子监狱,盛赞其充分体现了家庭生活。同时,女性改革者仍在倡议监狱应依据不同性别关押犯罪者,男性监狱长官如底特律矫正之家(Detroit House of Corrections)主管泽布隆·布罗克韦(Zebulon Brockway)亦表示支持此举。1869年,全国首部不定期量刑法在密歇根州生效,因卖淫而被定罪的女性犯罪者最多将在监狱中服刑3年,以期在此期间更好地受到改造。此种新的量刑方式并未被应用于男性犯罪者。3年的刑期使假释成为可能,庇护之家(House of Shelter)成为被假释女性犯罪者的中途之家,接触到更成熟且受到敬重的女性并得到保健,直至刑期届满。布罗克韦尝试雇佣一名曾在底特律当地公立学校任职的教师艾玛·霍尔(Emma Hall)作为女狱警。霍尔建立了一整套考绩制度系统并组建了一个由30名女性犯罪者共同居住且布置完善的“家”。她强调精神学习、家庭生活和学术提升,并率先提出感化院的训练类型应分为礼仪(propriety)、得体(decorum)和将女性犯罪者引导向“良好女性(good womanly)”生活。但在1874年,布罗克韦和霍尔女士相继从底特律矫正之家辞职后,庇护之家也随之关闭。

倡导建立分离不同性别犯罪者监狱制度的运动并非一帆风顺。比如,在马萨诸塞州,改革者提出除非与男性犯罪者隔离并接受新的处遇,否则女性犯罪者将无法从犯罪的恶性中被“治愈”。她们强调这样的处遇是一种社会化的产物,不会比之前的刑罚轻缓,但却能达到不同于以往的效果。通过以维多利亚时代中产阶级纯洁、虔诚、奉献家庭和服从的女性观教诲,转化女性犯罪者的思想,鼓励其认识自身内在的女性特质。官方已经认识到女性较男性更为情绪化,相比于严厉的纪律管束更易接受温和的处遇,因而需要以不同于男性犯罪者的方式进行管理。柔和的熏陶包括花艺、农牧养殖、音乐和探访监狱内孤儿院。教育违法女性犯罪者的要旨在于首先教她们学会做一个女人,学会奉献家庭。改革者认为,家庭是转化的象征,是向女性犯罪者输送女性价值的关键所在。课程在研习圣经、晨起祷告、禁止亵渎神祇、禁止文身的基础上,还包括阅读、书写和缝纫修习,同时培养洁净和勤劳的生活习惯。洛厄尔和霍尔都倡导围绕家庭,提供柔和的关怀,拒绝环境死寂的感化院模式。得益于洛厄尔的努力,首个安置成年女性犯罪者的村舍式居住监狱——哈德森庇护之家(Hudson House of Refuge)——于1887年在纽约州开放,且全部由女性员工管理,居住其中的女性皆为被判处2年以内监禁的短期服刑犯。设立于1893年的纽约奥尔滨(Albion)西部庇护之家(Western House of Refuge)和1901年开放的纽约维斯特切斯特县贝德福德山(Bedford Hills)也是根据家庭居住模式运行的感化院(reforma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