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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监狱中的堕落女性:女子监狱制度研究

【摘要】:南北战争结束后紧缩的就业市场使许多妇女因迫于生计而沦为性工作者和财产犯罪者。因上述行为被判处罪名的女性不仅要接受刑罚处罚,还会被永久打上“堕落女性”的犯罪化标签,一生都无法洗去。美国此时的当政者并不关注女性受刑人在监狱中的生活状况,这或许与“堕落女性”的地位低下有关。此外,“堕落的”女性会被视作是对社会和谐秩序的扰乱,因为他们是诱惑男性犯下原罪的罪魁祸首。

海外和农村向城市的移民潮以及市场经济的发展造就了1815年至1860年间美国社会的重大变革,也改变了许多人的生活。彼时,妇女的就业机会有限,薪酬水平低下,城市增长为本就处于经济边缘地位的妇女带来了更深层的社会和经济问题。南北战争结束后紧缩的就业市场使许多妇女因迫于生计而沦为性工作者和财产犯罪者。因此,当时有多部法律针对女性性行为,如通奸、猥亵以及懒惰和妨害治安行为(idle and disorderly conduct)作出了相关规制。因上述行为被判处罪名的女性不仅要接受刑罚处罚,还会被永久打上“堕落女性”的犯罪化标签,一生都无法洗去。由于其他人拒绝与这样的女性交往或为之提供工作机会,这些在流浪困苦中挣扎的女性只能通过进一步的犯罪行为求生。

美国此时的当政者并不关注女性受刑人在监狱中的生活状况,这或许与“堕落女性”的地位低下有关。这些女性的数量不大,又普遍被认为是不可改造的,因而其境况仿佛隐形于公众视野。男性监狱官虽对女性犯罪者的特殊要求感到厌恶,但又认为雇佣女警卫纯属浪费资金。在那个时代,犯罪者被认为应以劳动支撑监狱的开支,而女性犯罪者则被认为是没有盈利能力的无贡献者。

对于女性犯罪者的不同处遇根植于将女性犯罪者看作是否定妇女自身纯洁性的堕落生物的观点。男性犯罪者不会受到这类观点的攻击,因而被认为是可救赎的。通常认为,女性的犯罪行为比男性更具危害性,因前者忽略了她作为妻子与母亲的家庭角色和影响,因此女性的犯罪行为还有鼓励其他男性犯罪的恶劣意涵。此外,“堕落的”女性会被视作是对社会和谐秩序的扰乱,因为他们是诱惑男性犯下原罪的罪魁祸首。上述观点与维多利亚时代的意识形态有密切联系,在该时代,女性被认为是家庭中的天使,也是家庭成员的榜样,同时也为维系精神与道德标准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