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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女性受刑人特征及精神健康问题

【摘要】:(二)女性受刑人群体有明显的种族特征不仅进入刑事司法系统的有色人种比例整体偏高,而且美国女性受刑人群中有色人种的比例也偏高。但值得注意的是,西班牙裔女性的监禁率在上升,西班牙裔男性的监禁率则有所下降。女性受刑人精神健康疾病主要是创伤后应激综合征、抑郁症、焦虑症、饮食紊乱症等,而精神健康疾病的存在会导致女性受刑人在服刑中更加容易触犯监狱规定或违法。

(一)女性受刑人安全风险更低但数量增长更快

与男性受刑人相比,女性受刑人表现出来的安全风险系数更低。这可以通过四个方面表现出来:一是女性受刑人所犯罪行一般都是非暴力犯罪,大多是毒品或与财产相关的犯罪;二是比男性受刑人拥有更少的犯罪历史;三是监狱里女性受刑人所实施的暴力或反抗事件非常少;四是复归社会的女性受刑人比男性受刑人的再犯率低很多。但是,女性受刑人的数量比男性受刑人的数量增长得更快。以州和联邦监狱系统中的女性受刑人数量变化为例:1985年至2012年的20多年间,女性受刑人数的增长速度远快于男性受刑人数的增长速度,女性受刑人数增长了404%,而男性受刑人数只增长了209%。从各个州的数据看,女性受刑人的增长速度也都比男性受刑人的增长速度快。从被判处1年以上刑罚的女性受刑人数据统计来看:1997年至2004年的8年之间,女性受刑人数增长了75%,是男性受刑人数增长速度的2倍。不过,在总体女性受刑人膨胀化增长的同时,从事暴力犯罪的女性人数却比1979年少,这也从实证角度验证了女性受刑人的暴力风险较低。[47]可以说,在美国当代大规模监禁的发展中,女性受刑人有着重要“贡献”。

(二)女性受刑人群体有明显的种族特征

不仅进入刑事司法系统的有色人种比例整体偏高,而且美国女性受刑人群中有色人种的比例也偏高。在州和联邦的女子监狱中,黑人女性占比超过了30%,而西班牙裔女性占比大约为17%。[48]与白人未成年人相比,黑人或西班牙裔未成年人更可能有母亲或抚养人在监狱服刑,这对黑人或西班牙裔家庭或者社区造成了较大打击。根据美国司法部的统计:2014年,每100 000名非裔女性中有109人受到监禁,而每100 000名白人女性中只有53名受到监禁,非裔女性的监禁率是白人女性的2倍还多;西班牙裔女性100 000名中有64名受到监禁,其监禁率是白人女性的1.2倍。[49]尽管种族差异较大,但这种情况正在逐步得到改观,因为黑人女性的监禁率正在下降,自2000年至2014年,非裔女性监禁率已经下降了47%,而白人女性的监禁率则增加了56%,使得二者之间的差异被进一步缩小。与女性相比,黑人男性和白人男性的监禁率变化得更小,白人男性监禁率的变化甚至只有4%。但值得注意的是,西班牙裔女性的监禁率在上升,西班牙裔男性的监禁率则有所下降。[50]

表2 2000年vs.2014年美国监禁率性别比较(每10万人)

数据来源:The Sentencing Project,Incarcerated Women and Girls,The Sentencing Project,2016.

(三)女性受刑人的特殊犯罪原因表明其存在特殊干预需求

与男性受刑人相比,大部分女性受刑人都来自于相对比较贫穷的社区和缺乏明显社会支持的社区。根据国家女性法律中心于2010年所做的调查:17 200 000名女性处于贫困状态。[51]其次,大量的女性受刑人存在着严重的肉体健康疾病、精神健康疾病以及毒品滥用问题。肉体健康问题主要是生育问题、伤害问题等,例如,女性受刑人普遍存在创伤后应激综合征,导致女性受刑人在服刑前或服刑中经常自我伤害,而服刑前的治疗缺乏更是导致了这种健康状况的恶化。女性受刑人精神健康疾病主要是创伤后应激综合征、抑郁症、焦虑症、饮食紊乱症等,而精神健康疾病的存在会导致女性受刑人在服刑中更加容易触犯监狱规定或违法。存在毒品滥用情况的女性受刑人比男性受刑人有着更高的童年受虐(肉体伤害或性侵)经历比例,并且经常是精神疾病与毒品滥用问题双重交叉。此外,在入狱前,女性受刑人比男性受刑人更可能是其未成年子女的唯一依靠或主要抚养人,90%的与女性受刑人一起生活的未成年人均因父亲受到监禁而与其母亲生活在一起,如果母亲入狱则可能导致其抚养成为严重问题,受到监禁的父母将无法较好地履行亲职。[52]这些与男性受刑人不同的特征,都表明其需要得到不同的矫治干预措施与处置方式。

(四)大量女性受刑人曾有被性虐待或受虐经历且在狱中更易继续受害

相当多数量的女性受刑人有严重的肉体受虐或性虐待经历,并且往往从童年期便已经开始,而正是这些肉体虐待或者性虐经历,导致其肉体伤害或精神疾病更加严重。根据研究者的总结,女性受刑人的这些受虐或性虐待经历主要有15类:毒品滥用行为(Substance abuse)、自我伤害或自杀行为(Self-injurious and suicidal behaviors)、社会与人际交往功能伤害行为(Compro⁃mised social and interpersonal functioning)、不信任行为(Mistrust of others)、敌对或自闭行为(Aggression or withdrawal/isolation)、压力处理困境(Difficulty coping with stress)、智力受损(Com⁃promised intellectual performance)、高危性行为[53]/不端性行为(High risk sexual behavior,sexualmisconduct)、越轨行为(Defi⁃ance,“noncompliance”)、打架/吵架(Fighting,arguing)、间接敌对行为(Indirect aggression)、操控行为(Manipulation)、对同事或同辈的过于恭顺/服从行为(Over compliance,subservience to staff and/or peers)、情绪不稳定(Mood instability)、故意寻求关注的行为(High levels of attention seeking)。[54]尽管大量的数据能够证明虐待与女性参与实施犯罪活动、实施犯罪行为之间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但是至少在女子监狱中,相关机构并没有特别重视这些之前受到过肉体虐待或者性虐待的女性并给予其积极的治疗和矫正。因此,这些女性在出狱之后可能因为之前的受虐心理创伤没有得到矫治而重新走上犯罪道路。

(五)女性受刑人参与犯罪行为与其社会联系有关

女性受刑人参与犯罪行为往往与其和他人之间的社会联系有关,包括家庭与亲戚之间的关系,无论是联系还是断绝联系,都可以造成女性受刑人参与犯罪行为。亲属之间的这种社会联系对女性受刑人而言非常重要,尽管这种联系可能是痛苦或者侵害的来源,例如,与具有虐待或犯罪行为的同居对象之间的关系,与子女、家庭或其他重要亲属之间的关系。亲属对女性受刑人的虐待、侵害或者女性受刑人自己的毒品滥用经历往往会影响女性受刑人形成或保持健康的能力,也会影响其对亲属的信任关系。因此,如果要真的从根源促进对女性受刑人矫治的成功,便需要对其家庭或者亲属关系进行矫治,甚至在其于监狱中服刑时,也应当考虑到对其亲属关系的矫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