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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暴恐犯罪对策研究:防范为主,惩防结合

【摘要】:而防范为主、惩防结合的原则就是对这两方面工作关系的总结。防范为主、惩防结合原则的内容第一,暴恐犯罪的预防工作应当是我国反恐工作的重点。要在有效防范的基础上,对恐怖主义和恐怖活动给予严厉打击。

防范为主、惩防结合原则的确立

正如上文所说,反恐工作其实包含着两个部分,一个是防,另一个是惩。所谓“防”就是预防,即通过采取各种措施防止暴恐犯罪的发生,“去极端化”措施、网络管理、重点目标的管理等属于安全防范工作。所谓“惩”就是惩处、惩罚,即在恐怖活动发生后,采取军事法律等强力手段对暴恐犯罪人进行严厉打击。而防范为主、惩防结合的原则就是对这两方面工作关系的总结。

防范为主、惩防结合原则的内容

第一,暴恐犯罪的预防工作应当是我国反恐工作的重点。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为了达到他们的目的,往往无所不用其极,如果不积极防范,将恐怖活动消灭在萌芽阶段或者行动之前,一旦恐怖活动得逞,即使最终对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进行了惩治,对社会和人民群众所遭受的影响甚至损失也难以挽回。因此,面对恐怖活动,我们首要的是完善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使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无隙可乘。安全防范工作要常抓不懈,要像防台风一样,宁愿十防九空,也不能漏掉一次。在《反恐怖主义法》中,关于安全防范制度的规定共有26条之多,占《反恐怖主义法》总条文的1/5以上,可谓是该法的重要部分,这也从侧面反映出“防范为主”原则的重要性。这些条文总共规定了十项制度,可以大致分为四个方面:一是强化基础防范措施,包括宣传教育网络安全管理,安全查验和实名制管理,危险物品管理,反恐怖主义融资等;二是消除极端思想措施,包括帮教、刑罚改造和安置教育等矫正教育措施;三是重点目标的防范措施;四是国(边)境管控和境外风险防范措施。[8]这一系列的反恐安全防范措施和制度,形成了全方位立体式社会防控体系。

第二,要坚持惩防结合。要在有效防范的基础上,对恐怖主义和恐怖活动给予严厉打击。需要注意的是,惩治和防范工作是可以相互转化、相互促进的。通过有效的安全防范工作,可以及时发现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及其实施恐怖活动的阴谋,及时予以追究惩治;通过严厉打击惩治,可以有效打击恐怖主义的嚣张气焰,预防和减少恐怖活动;并且,在惩治过程中,可以进一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完善安全防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