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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作:应对暴恐犯罪,共建稳定

【摘要】:国际合作的优势我们必须意识到应对国际恐怖主义时,发挥各国之间的优势才能更好地起到打击效果。在一体化的国际反恐合作体系下,各国之间必须相互依赖,共建稳定的国际环境。国际合作作为应对暴恐犯罪的主要方式之一,有着其自身的优势。随着暴恐犯罪的国际化发展,各个独立的国家之间在进行合作打击时困难重重。但国际反恐合作机制的建立,将有效缓解这一问题。

国际合作的优势

我们必须意识到应对国际恐怖主义时,发挥各国之间的优势才能更好地起到打击效果。在一体化的国际反恐合作体系下,各国之间必须相互依赖,共建稳定的国际环境。国际合作作为应对暴恐犯罪的主要方式之一,有着其自身的优势。

第一,集各国反恐力量于一体。国际合作不再是单一国家的反恐斗争,而是由很多国家组成的一个国际联盟针对暴恐犯罪的斗争,这就极大提升了反恐斗争的力量,使得各国有效的反恐措施得以融会贯通,最大限度地打击暴恐犯罪,这也是国际合作的最大优势。

第二,应对国际暴恐犯罪更加灵活。随着暴恐犯罪的国际化发展,各个独立的国家之间在进行合作打击时困难重重。但国际反恐合作机制的建立,将有效缓解这一问题。各国之间在应对暴恐犯罪时更加灵活,沟通合作更加便利,不再像过去一样发生国际问题时,由于各国机构及主权问题很难及时有效地进行沟通。

国际合作的劣势

当然,由于国际合作的主体是各主权国家,毕竟不像一国内部进行反恐那样便利,所以在合作中势必会遇到很多的问题,而这些问题也将极大地阻碍国际反恐合作的进行。

第一,合作机制不够完善。国际合作中的参与国家众多,各国之间要想建立一个有效的合作机制很难。目前,国际领域以联合国为代表的合作机制在国际合作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联合国的精力毕竟有限,不可能面面俱到,而且联合国作为各国国家的联合,很难实现所有国家在反恐问题上的统一,再加之其自身没有强制力,反恐效果也就微乎其微。因此,在各国之间建立合作机制包括区域合作机制,都很难发挥其预期的反恐效果,即便在联合国内部,其反恐合作机制也并非完善。

第二,合作障碍较大。在国际合作中,势必会遇到很多障碍。例如,语言不通就是国际反恐合作中的一大难题,各国人员语言不通将会给交流带来极大的不便,借助翻译的国际交流方式已不能起到良好的沟通效果,虽然现在借助科技力量研制了人工智能翻译器等装备,但目前为止普及难度还较大。再如装备等问题,各国反恐力量在进行合作时,势必由于国家管理等原因,有时需要借用外国的装备,但是对于其他国家的设备,各国之间都很陌生,使用起来就很不便利;再由于人种体型的不同,也会导致装备使用中存在一定的问题。

第三,“恐怖主义”认定标准问题。“什么是恐怖主义”,这是国际反恐中长期存在的一个争论。“一个人的恐怖分子是另一个人的自由斗士”,对于“恐怖主义”的认定,国际范围内一直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针对“恐怖主义”的定义,联合国曾经认为,无论是以政治、经济、种族、宗教或者其他何种借口来做正义的辩护,凡是企图在民众内部或者某一群体内部,亦或特定的人群内部引起恐慌的犯罪行为,以及各极端主义借助宗教进行“道德脱离”,使行为变得“正义化”的犯罪行为,这些都是非法行为。但是,此后联合国成员国并没有同意这个定义,他们只是采用了过去几十年里的许多惯例和协议,即只禁止具体的恐怖主义行动。

美国政府官员避免使用“恐怖主义”一词,而将其说成“暴力极端主义”,也将“恐怖主义者”用“暴力极端主义者”代之,这也是美国在反恐中执行“双重标准”的体现。“其实美国有多重标准,所有的标准自始至终都为一个宗旨服务:谋求美国利益的最大化。”[27]

第四,主权问题。国际反恐合作中的主权问题存在已久,在进行国际反恐打击时,必须尊重相应国家的国家主权,这也是进行国际反恐合作的主要原则之一。

科索沃战争,是一场由科索沃的民族矛盾直接引发,在以美国为首的北约的推动下,发生在20世纪末的一场重要的高技术局部战争,其持续时间为1998年2月至1999年6月。1998年底,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开始介入科索沃危机,北约与南联盟的矛盾逐渐成为此次冲突的主要矛盾。1999年6月20日,北约正式宣布结束对南联盟的轰炸。科索沃战争是一场背景深刻、影响广泛的现代化局部战争,对世纪之交的国际战略格局和军事理论发展均产生了重要影响。战争结束后,俄罗斯彻底被挤出东欧原有势力圈。在对南联盟的轰炸中,就存在严重侵犯各国国家主权的行为,包括对我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的轰炸。

伊拉克战争是又一借着打击恐怖主义的名义侵犯国家主权的典型。美国“9·11”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美国总统乔治·沃克·布什宣布对恐怖主义作战,并将伊拉克等多个国家列入“邪恶轴心国(Axis of Evil)”,重新安排其国家安全威胁的轻重缓急次序,将反恐和防止核扩散作为其全球战略的重心[28]2003年3月20日至2011年12月18日,以英美为主的联合部队发动对伊拉克地区的军事行动,美国以伊拉克萨达姆政权藏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并暗中支持恐怖分子为由,直接绕开联合国安理会,趁机开展清除反美政权的单方面军事行动。至2010年8月美国战斗部队撤出伊拉克为止,历时7年多,美方最终没有找到所谓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反而找到萨达姆政权早已销毁的文件和人证,推翻了萨达姆政府。2011年12月18日,美军全部撤出伊拉克地区。

目前,在“库尔德问题”的推动下,叙利亚局势严重恶化。美国又宣称在叙利亚发现化学武器,欲对其进行联合军事打击,英国、法国、土耳其等国家都积极响应。这让我们不得不联想到美国在2003年针对伊拉克发动的战争,其也是宣称在伊拉克发现化学武器,但其背后真正的目的我们无从知晓。

第五,人权保障问题。不可否认,暴恐犯罪具有特殊性,为了进行有效的打击会采取一定的严厉手段。但是,民众以及暴恐分子的人权如何得到保障也是现今反恐斗争中常被提及的话题。当前,各国在打击恐怖主义的过程中,滥用军事武力、伤及无辜、侵犯人权的情况时有发生,关塔那摩监狱[29]和驻伊拉克美军监狱虐囚案[30]就是典型的代表。

2005年5月31日,国际特赦组织发布了一份最新人权报告。报告中指岀,在关塔那摩和其他美军监狱中有持续不断的虐囚行为,报告批评此监狱就像“当代的古拉格集中营”。2006年2月16日,联合国公布一份关于该监狱问题的报告,呼吁美国要么对被关押者进行审判,要么立即将其释放。2005年7月21日至2016年5月29日,先后有260名在押人员开始绝食,抗议在没有经过审判的情况下以恐怖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将他们拘押了3年多,以及美军基地对他们的不人道待遇。在此期间,对于一些绝食拘留者被美军强制喂食的问题,人权团体也表示了质疑。

2009年1月22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行政命令,下令一年内关闭关塔那摩监狱,但最终并没有实施。2011年1月11日,173人身着橙色囚犯服、头戴黑色头罩扮成拘留者模样在美国白宫前示威,抨击美国总统奥巴马并没有遵守关闭该监狱的承诺,并要求政府关闭关塔那摩监狱。2011年3月7日,美国总统奥巴马解除了持续2年的禁令,重新恢复位于古巴境内关塔那摩监狱的使用。2016年2月,美国总统奥巴马又将关闭关塔那摩军事监狱计划提交国会。美国官员说,计划书将建议把这些囚犯送回他们的国家或交给第三国,另把一些囚犯送到美国本土保安最森严的监狱关押。

针对美英联军虐待伊拉克战俘事件,哥伦比亚广播公司于2004年4月28日刊登美军虐待伊拉克囚犯的照片。照片显示,一名美军宪兵勒令伊拉克战俘站在箱子上,战俘被蒙上头,手上连着电线。宪兵威胁说,如果战俘从箱子上倒下,就会被电死。另一张照片显示,伊拉克战俘被勒令进行人体堆叠,组成金字塔形状。对此,同年5月6日,美国总统布什首次为美军虐待伊拉克战俘表示道歉,并强调将把有关人员绳之以法。

尼采曾说,“与恶魔斗争的人要时刻警惕,以免自己也变成恶魔”。各国在打击暴恐犯罪过程中,必须注意打击力度,保障人权。“打击恐怖主义措施不当所付出的人权代价,有时会比恐怖主义犯罪所付出的代价更大。”

【注释】

[1]戴艳梅:《俄罗斯反恐体系研究》,时事出版社2015年版,第78页。

[2]张金平:《国际恐怖主义与反恐策略》,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87页。

[3][美]布丽奇特·L.娜克丝:《反恐原理——恐怖主义、反恐与国家安全战略》,陈庆、郭刚毅译,金城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289页。

[4][美]布丽奇特·L.娜克丝:《反恐原理——恐怖主义、反恐与国家安全战略》,陈庆、郭刚毅译,金城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24页。

[5]李琼:《苏联、阿富汗、美国:1979~1989年三国四方在阿富汗的博弈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78页。

[6]张金平:《国际恐怖主义与反恐策略》,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47页。

[7]2004年9月1日,车臣分离主义武装分子在北奥塞梯共和国的别斯兰中学举行开学典礼之际,武装劫持了1200多名师生及家长。此次劫持事件共持续了3天,事件造成335人死亡,958人受伤,其中包括639名未成年人;123人落下残疾。涉案32名恐怖分子中,31名被击毙,1人经审判后被判终身监禁。此次暴恐袭击是恐怖组织首次大规模地向少年儿童群体发动袭击,给俄罗斯国家与人民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在国际社会范围内也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此后,俄罗斯总统普京宣布,将9月3日定为俄罗斯“反恐团结日”。

[8]戴艳梅:《俄罗斯反恐体系研究》,时事出版社2015年版,第61页。

[9][英]勒罗伊·汤普森:《全球反恐手册:特种部队实用指南》,敖锋、孙迪辉、刘佳圭译,上海远东出版社2014年版,第50~100页。

[10][英]迈克·瑞安克里斯·曼、亚历山大·史迪威:《世界各国反恐特战部队》,中国市场出版社2014年版,第47页。

[11]王林:《美国社区反恐与反恐警务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119页。

[12]盘冠员、章德彪:《网络反恐大策略:如何应对网络恐怖主义》,时事出版社2016年版,第283页。

[13]张金平:《国际恐怖主义与反恐策略》,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86页。

[14]汪川编著:《反恐处突新思维:美军非致命性武器运用和体系建设研究》,航空工业出版社2014年版,第23页。

[15]张金平:《国际恐怖主义与反恐策略》,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231页。

[16]Laurence Miller,“The Terrorist Mind:A Psychological and Political Analysis”,In⁃ternational Journal ofOffender Therapy and Comparative Criminology,50(2006),123.

[17][加]威尔·金里卡:《当代政治哲学》,刘莘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5年版,第119页。

[18]张家栋:“恐怖主义与认同冲突”,载何佩群、俞沂暄主编:《国际关系与认同政治》,时事出版社2006年版,第288页。

[19][美]布丽奇特·L.娜克丝:《反恐原理——恐怖主义、反恐与国家安全战略》,陈庆、郭刚毅译,金城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114页。

[20][美]罗纳德·L.约翰斯通:《社会中的宗教——一种宗教社会学》,袁亚愚、钟玉英译,四川人民出版2012年版,第236页。

[21][新西兰]Lech J.Janczewski、[美]Andrew M.Colarik等:《赛博战与赛博恐怖主义》,陈泽茂、刘吉强等译,电子工业出版社2013年版,第2页。

[22][英]理查德·普拉特编《反洗钱与反恐融资指南》,王燕之审校,中国金融出版社2008年版,第29页。

[23][美]布丽奇特·L.娜克丝:《反恐原理——恐怖主义、反恐与国家安全战略》,陈庆、郭刚毅译,金城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150页。

[24]邵沙平:“控制恐怖主义犯罪与国际法律合作——历史、现状及发展趋向”,载《求索》2002年第1期。

[25]马勇:《全球化时代的国际反恐机制》,中国世纪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社科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74页。

[26]黄瑶等:《联合国全面反恐公约研究:基于国际法的视角》,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第137页。

[27][美]诺姆·乔姆斯基:《恐怖主义文化》,张琨、郎丽璇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版,第12页。

[28]李景治、宫玉涛、刘元玲:《反恐战争与世界格局的发展变化》,当代世界出版社2009年版,第83页。

[29]关塔那摩监狱(Guantanamo Bay detention camp)是美国军方于2002年1月在古巴关塔那摩湾海军基地所设置的一座军事监狱。阿富汗战争后,美国将大批“基地”组织和“塔利班”成员关押于此。美方认为被关押人员是“非法战斗人员”,不是战俘,因此不享有《日内瓦公约》所规定的任何权利。拘留者被关在这里没有罪名,也不能请律师,或是进入司法程序,他们没有被判刑,也不知道哪一天会被释放,这些被拘留者的身份始终不能得到明确的定义。

[30]美英联军虐待伊拉克战俘事件,是指2003年美国军队占领伊拉克以后,在伊拉克境内发生的一系列美英军队虐待伊拉克战俘的事件的总称,该事件也被有的国际媒体称为“虐囚事件”,有的媒体也称之为“美军虐待伊拉克战俘事件”。